1樓:杜天瓊
婚前房子婚後加名算共同財產。婚後在房屋房產證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視為夫妻對婚前財產的歸屬重新進行了約定,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的共鍵巨集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
首先很明確購房是婚前行為,所以該房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款部分為共同財產。所以這液亮帆種情況下,給配偶加名字,確實要再收契鬧雹稅。」由於屬婚前財產的產權證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個人單獨所有的房產,部分產權份額轉移給配偶,按轉移登記(贈與)收取契稅、交易手續費、合同印花稅、印花稅(權證)、房屋登記費。
至於收費標準每個地方的房管部門要求不一樣。
其次加名字程式。如果能在還完貸款後再加名字,那手續就很簡單走正常的加名過戶手續就可以直接到當地的房管所辦理,帶上個人身份證,及其產權證,結婚證。如果短期內不打算還款,那麼首先要到貸款銀行開證明,表示銀行同意增加配偶為產權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名。
如果婚前房產加上對方名字,房產就成為共同財產,如果離婚,他有權利分割。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樓:心之助情感百科
算共同財產。
夫妻一方婚前出資購買的房屋,無論是全部出資還鍵並是按揭貸款購買,一般都屬於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但如果在房產證上增加了女方的名字,屬於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那麼,將視為夫妻雙方對該房屋的歸屬重新做出了約定,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亮亮局、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敬讓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婚姻法》第將於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以上內容參考: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3樓:王謙
法律分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婚後對房屋產權登記的加名行為,視為雙方對婚前財產歸屬的約定行為,房產應為雙方共同擁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加了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4樓:點行**
法律分析:婚前男方單獨購買房子並登記在個人名下的,一般屬於男方的個人婚前財產,與跡則慧女方無關。婚後在房產證上新增姓名的行為屬於房屋贈與行為,房屋變更登記以後,贈與行為正式生效,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共同擁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盯臘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姿答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5樓:婚姻李曉娟
我發現到現在還有人有乙個錯誤的觀點,認為只要是一方漏虛宴婚前的財產譽派,加了對方的名字也沒有用。
在這裡跟大家明確一下,加了名字就屬於共同財產。
但是有一點需要提醒大家,如果是在戀愛期間加了名字,後來沒有結婚,分手了返銀,對方是可以要求返還的。
像這種大額財產的贈與,通常是以結婚作為目的,如果結婚不成是可以要求返還。
6樓:律漸
法律分析: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加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稱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財產主要包括下列財產:
一)夫妻雙方或一方工資、獎金、津貼及其他工資性收入;
二)夫妻雙方或一方生產、經營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雙方或一方通過其智財權獲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鋒悄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四)夫妻雙方或一方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主要是指:
1)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檔戚老保險金、銀蠢渣破產安置補償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7樓:每天都在想桃子
一方婚前買房,婚後房產證加上另一方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通常上婚前買房後,會被認定為個人財產,結婚後也不能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應另一方的要求,或是出於自己的考慮,婚後加名後另一方的名字也出現在房產證上,那麼,這個房產可能會變成夫妻共同財產。不過,是否變成夫妻共同財產,得看房產證加名的法律後果。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告巨集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純穗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婚前父母出資買房,登記在雙方名下,房產怎麼分。
對於父母出資買房給子女結婚,如果沒有結成婚,關於房產的分割和歸屬問題可能會造成糾紛,此時作為當事人第一步要解決的是確定父母出資買房給子女這一行為屬於什麼行為。
根據規定: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房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做友卜方的除外。
既然婚前父母出資買房給子女屬於贈與行為,關於父母出資購買房產登記在結婚男女雙方名下如何處理就可根據不同的情況來處理:
1、如果雙方已經結婚,並且房屋已經登記在新婚夫妻名下,沒有出現法定事由,通常這個房子就是屬於新婚夫妻雙方的了,如果要分割只能進其雙方合意來分割。
2、如若沒有結婚的話,此時可以視為贈與附帶條件未達成,其父母可以行使任意撤銷權,拿回房子,將房屋過戶登記在自己名下。
8樓:王雷
法律分析:算共同財產。房屋屬於不動產,不動產所有權以房屋房產證登記為準,婚前的個人財產在婚後加上配偶的名字,屬於行為人對自己財產的處分,贈與給了配偶,所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答段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稿消)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清敬譽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前房子加名字有效嗎,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加名字有用嗎
加了名字當然有效,屬於對你的財產贈與,登記兩個人名字後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了。加上去了就有效。屬於婚前贈予行為。應該屬於婚前房產權利的贈與行為,合法有效 婚前房子加名字後,當然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 變更 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
婚前父母出錢買的房子寫的兒子名字,婚後兒子不孝,媳婦說房子是
老人有房屋首付款的票據嗎?如果有再帶上以上你說的那些票據,拿上兒子的身份證,房產證,以及老人的身份證,去作一個婚前財產公證就可以了。結了婚也是可以做婚前財產公證的哦。這樣房子就跟媳婦一點關係也沒有了,就算離婚她也沒有份。需要的手續可能還不止這些,具體在到相關部門打聽一下吧 如果房產證已經下了,寫的是...
男方婚前貸款購買的房子,婚後能否加上女方的名字
可以,到房產局辦理即可,但是變成夫妻共同財產了,請謹慎考慮。要看男方的意思,如果房產證已經註冊,不好改,能過戶 可以,在bai房產證上加名du字怎麼加,及加名字zhi的費用dao怎麼算,要視內房子的情況和加容什麼人的名字而定。因為不同類別的房子,比如有貸和無貸的,或加不同人的名字,如直系血源關係和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