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規範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

2025-03-24 22:10:21 字數 2921 閱讀 7231

1樓:匿名使用者

1.行政行為以其物件是否特定為標準,分為抽象行政行為和具體行政行為。抽象行政行為是行政主體針對不特定行政管理物件實施的行政行為,如行政規範性檔案包括行政立法,決定,命令等;具體行政行為是指行政主體針對特定行政管理物件實施的行為。

如具體行政處罰決定,行政強制執行等。

2.行政行為以受法律規範拘束的程度為標準,分為羈束行政行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為。羈束行政行為是指法律規範對其範圍,條件,標準,形式,程式等做了詳細,具體,明確的行政行為。

自由裁量行政行為是指法律規範僅對行為目的,行為範圍等做一些原則性規定,而具體的條件,標準,幅度,方式等留給行政機關自行選擇,決定的行政行為。

3.行政行為已有無法定形式要求為標準,分為要式行政行為與非要式行政行為。要式行政行為指法律規定必須以某種方式或形式進行的行政行為。

非要式行政行為是指法律未規定一定具體方式,而允許行政機關自行選擇的行政行為。

4.行政行為以其啟動是否需要行政相對人先行申請為標準,分為依職權行政行為與應請求行政行為。

5.行政行為以有無限制條件為標準,分為附款行政行為與無附款行政行為。

6.行政行為以其對行政相對人利益的不同影響為標準,分為授益行政行為與不利行政行為。

7. 行政行為以是否改變現有法律狀態為標準,分為作為行政行為和不作為行政行為。

8.行政行為以是否需要其他行為作為補充為標準,分為獨立行政行為和需補充行政行為。

9.行政行為以其相對人的身份為標準,分為內部行政行為和外部行政行為。

為什麼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行為要受到行政法規

2樓:知道大人天蠍

1)維護行政管理秩序。

這是行政法的首要的作用。為什麼?因為憲法首要的作用是限制國家權力,憲法有兩個功能,乙個是限權,二是授權。

憲法既然給行政機關權力,立雹塌法機關就要制訂相應的法律給行源喊圓政機關這個權力。連秩序都沒有,限制權力幹什滲襲麼。

2)限制行政權。

維護了行政管理秩序的情況下,限制行政權。限制行政權不能影響行政機關維護行政管理秩序。這樣就不要行政法了只要憲法就行了。

限制行政權使行政權有效行使,合法的行使,而不是使行政機關無法行使行政權。防止濫用權力。現在是不作為,有兩種情況。

省市的主要領導,對行政機關的行政執法根本不知道。為了不讓外資走了,不支援環保局的執法。另外一種情況,行政機關實行行政行為是要收集證據,但不好收集。

如果無證據,就麻煩了。不作為要承擔法律責任,這也是一種限制。人要是壞了,法不可能很好。

良好要有好人去執行,才會有法治。

3)保障人權。

行政法是保障人權的,從兩層面講。行政機關的行政執法是為了保障一般人的人權。行政指導,消防不到位,這種行政指導是對人權的保障。

對違反行政管理法規的人實施行政處罰。但不是行政處罰不都是為了保護一般人的人權的保護,也有為了維護社會管理秩序。

行政行為是指國家機關的什麼行為??

3樓:楊振軍

行政行為是指國家機關的什麼行為??d.對其外部行使公共權力併產生法律效果的行為行政行為是指行政主體行使行政職權,作出的能夠產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為。

行政行為的概念包括以春埋下幾層含義: 1.行政行為是行政主體所為的行為。 2.行政行為是行使行政職權,進行行政管理的行為。

3.行政行為是行政主體實施的能夠產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為。 行政行為的特徵是: 1.行政行為是辯陵執行法律的行為,任何行政行為均須有法律根據,具有從屬法律性,沒有法律的明確規定或授權,行政主體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為。

2.行政行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這是由立法技術本身的侷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廣泛性、變動性、應變性所決定的。 3.行政主體在實施行政行為時具有單方意志性,不必與行政相對方攜森戚協商或徵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即使是在行政合同行為中,在行政合同的締結、變更、解除與履行等諸方面,行政主體均具有與民事合同不同的單方意志性。

4.行政行為是以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帶有強制性,行政相對方必須服從並配合行政行為。否則,行政主體將予以制裁或強制執行。這種強制性與單方意志性是緊密聯絡在一起的,沒有行政行為的強制性,就無法實現行政行為的單方意志性。

這樣說理解嗎?

什麼叫具體行政行為?

4樓:

摘要。您好,具體行政行為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或者個人在行政管理活動中行使行政職權,針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就特定的具體事項,作出的有關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單方行為。具體行政行為包括:

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

您好,具體行政行為是吵局指國家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或者個人在行政管理活動中行使行政職權,針對公升粗讓特定的凳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就特定的具體事項,作出的有關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單方行為。具體行政行為包括: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

比如說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非法財物,行政拘留。

什麼叫具體行政行為?

5樓: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具體行政行為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或者個人在行政管理活動中行使行政職權;針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就特定的具體事項,作出的有關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單方行為。簡而言之,即指行政機關行使行政權力,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作出的有關其權利義務的單方行為。

具體行政行為的表現形式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徵收、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給付、行政獎勵、行政裁決、行政合同、行政賠償等。【法律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二條,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減損權益或者增加義務的方式予以懲戒的行為。

行政許可法》第二條,本法所稱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准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

如何判斷行政行為的效力,行政行為的效力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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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行政行為包括行政法規,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檔案不屬於行政訴訟

所謂抽象行政行為是相對於具體行政行為而言的,只有把這兩者放在一起才能更好的理版解!抽象行政權行為,是指行政機關針對不特定的物件,制定 釋出能反覆適用的行政規範性檔案的行為,常表現為國家行政機關制定規範。具體行政行為,指行政機關行使行政權力,對特定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組織作出的有關其權利義務的單方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