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糾紛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2025-02-19 13:15:06 字數 1144 閱讀 3982

1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大部分具體行政行為的複議決定,相對人如不服,還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但法律也規定某些特殊型別的案件,複議決定是最終裁決,相對人不得起訴。如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作出的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行政複議決定就屬於最終裁決。

既可以先申請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再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直接起訴,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1)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2)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

3)認為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定的經營自主權的。

4)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和執照,行政機關拒絕頒發或者不予答覆的。

5)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覆的。

6)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給撫卹金的。

7)認為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

8)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的。

9)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注意,下列行政行為,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1、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 2、

行政法規、規章或者行政機關制定、釋出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 3、

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等決定。 4、

法律規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

2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一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的訴訟:

一)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

三)認為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定的經營自主權的;

四)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和執照,行政機關拒絕頒發或者不予答覆的;

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覆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給撫卹金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的。

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提起行政訴訟的一般條件是什麼,提起行政訴訟應當符合哪些條件

行政行為違法並且可訴 一般條件是指不管復提起何種訴訟制,也不bai管提出何種訴訟請求,只要行政部門的行為不合法就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提起行政訴訟應當符合哪些條件 行政訴訟起訴條件 copy如下 中華人民共bai和國行政訴訟法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版 一 原告是與本案有...

求助法律高手 提起行政訴訟可以不經行政複議而直接起訴

可以的,但在實踐中很困難,雖然沒有複議前置,但實際必須先複議再訴訟。問題有一個死結,行政複議機構可以不理睬,即不給任何送達回證或受理 不受理或補正及實施無因管理通知,也可以不給出複議結果。所以在現實中一般採取向所在地方縣以上 遞交複議由其轉交相關部門,取得回證,在兩個月後加十五天就可相法院提起訴訟,...

對國務院裁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嗎

一,不可以,對 的裁決不服,只能提起行政複議 行政複議前置 不能提起行政訴訟,就是國家的最高行政機關了。二,相關的法律規定 行政複議法第十四條 對 部門或者省 自治區 直轄市人民 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 部門或者省 自治區 直轄市人民 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