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橘生淮南
女方有私自墮胎的權力。墮胎女方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女子有選擇生育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2樓:撒的謊
有的,不需要承擔任何的責任,因為這個情況完全是女方可以自己進行決定的。
3樓:樂樂在此呢
沒有的,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也要承擔一些責任,畢竟墮胎是有風險的。
女方墮胎男方要負責嗎
4樓:王長玉
一般男方不賠償,如果男方有過錯可以要求經濟補償。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為做人工流產而花費的醫療費,因為與男方有因果關係,可要求男方分擔。如果女方擔心做人工流產而導致不孕,可以選擇將孩子生產尺遲,男方在不直接撫養孩子情況下,只要女方要求,男方均應承擔孩子的撫養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父陵纖李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豎高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第一百八十六條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女人懷孕後私自**侵犯男方的生育權嗎
5樓:熙爺
妻子私自終止妊娠,並不會侵犯丈夫的生育權。丈夫並不能以自己享有的生育權對抗妻子享有的生育決定權,故妻子單方終止妊娠不構成對丈夫生育權的侵犯。
婦女權益保障法》賦予慧啟已婚婦女不生育的自由,是為了強調婦女在生育問題上享有獨立權利,不受丈夫意志左右。由於自然的生育過程是由婦女承擔和完成,婦女應享有生育的最後支配權。
如果妻子不願意生育,丈夫不得強迫。丈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為由請求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夫妻雙方因是否生育發生糾紛,致使感情確已破裂,一方請求離婚的,人民法院經調解無效,致使婚姻關係無法維繫的,離婚是解決雙方爭議的合理途徑。
二、生育權包括以下幾部分內容:
1.自由而負責地決定生育子女的時間、數量和間隔的權利。
2.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公民有權利選擇生育與不生育,不生育也不應當受到歧視。
3.在生育權問題上夫妻之間享有平等的權利。從理論上說,生育是男女雙方的共同行為,不可能依靠單方實現,因此,一方不能強迫另一方實現這個權利,這個亮手權利應當是以雙方協商為基礎的,兩個人共同的意願才能實現。
4.生殖健康權。生殖健康表示人們能夠有滿意而且安前鍵如全的性生活,有生育能力,可以自由決定是否和何時生育及生育多少。
公民有權獲得科學知識和資訊、有避孕措施的知情權和安全保障權利以及患不孕症公民有獲得諮詢和**的權利。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婦女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所以女方不願意生孩子是不侵犯男方生育權的,但男方可以以此為感情破裂的理由離婚。
所以在實際生活中,如果要孩子的話,夫妻雙方要商量好,要在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選擇備孕,當然如果懷孕後妻子也有權利選擇生與不生,其他人是無法左右的,哪怕是妻子私自終止了妊娠,也不存在侵犯丈夫的生育權。
女孩**男方需要負什麼責任 -法律知識
6樓:李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含備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森念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此老困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
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女方自己能墮胎嗎
7樓:網友
一、男女雙方都有生育權。
根據我國《人口與灶枯計劃生育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在實行計劃生育中負有共同的責任,同時也享有生育的權利。那種只認為女性有生育的權利而男性沒有生育權利的觀點模辯渣是錯誤的,男性同樣享有生育權!生育權既包括生育的權利也包括不生育的自由,也就是說生育權也包括「不生育」的權利,男女任何一方都可以決定生育或者不生育,對方無旦悄權干涉!
二、女方可以自主決定終止妊娠。
我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婦女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也就是說女方有權利在懷孕期間決定不生育即終止妊娠。之所以法律給女性如此充分的權利,是因為女性在現代社會仍處於弱勢地位,在照顧、撫育子女方面履行著更多的義務,在懷孕、生育和哺乳更是承擔著丈夫無法代替的艱辛和風險!
三、男方不得向女方索要損害賠償。
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規定,丈夫以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為由請求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是,夫妻雙方因生育問題發生糾紛感情破裂,經調解無效法院應准予離婚。也就是說很多離婚案中,男方找女方私自墮胎的「茬」要求賠償,是不會得到人民法院支援的!
四、男方生育權的實現需要女方配合。
生育權的特殊性,使男性生育權的實現必須通過女性才能實現。在權利具體實施的過程中,由於男女身體狀況的差異,必然是女性作為孕育胎兒的主體。懷孕的母親在這個過程中不得不承受焦慮、痛苦以及身體上的不適,這是其他人難以體會的。
從人類誕生之日起,婦女就承受著這樣的犧牲,這種犧牲使她在別人眼裡變得崇高。所以在法律價值取向上對婦女作更多的傾向性保護,是符合法益均衡精神的。
女方私自墮胎,女方有沒有責任
8樓:法律快車
女方私自**不需要負法律責任,不構成違法。婦女有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其實,妻子自主**是對自己身體的一種處分,是對「不生育」的一種自由選擇。
結婚本身並不意味著雙方必須有孩子,妻子無論是自主避孕還是墮胎,都不構成對丈夫的侵權。
9樓:網友
《婦女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責任可能會有,但法律沒有強制規定,因為孩子還沒有出生一般情況下孩子沒有出生是不具有權力資格,所以女方墮胎並不違反社麼法律規定,非要說的話可能侵犯男方生育權,
10樓:網友
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婦女有按照國家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據此,男方生育權的實現依賴女方的同意。
女方未婚先孕自行墮胎,可以要求男方賠償嗎
現在許多熱戀中的男女,還沒登記結婚兩人就同居,結果不小心懷上了孩子,屬於未婚先孕,如果沒做好生小孩的準備,女方可能會去自行墮胎,結果是傷害了自己的身心。因為未婚先孕是兩個人的事,墮胎也跟男方脫不開關係,所以女方自行墮胎後又想找男方賠償。按規定,我國法律保護私生子女利益,即未經合法登記婚姻生的小孩。因...
結婚的墮胎要男方同意嗎,結婚後女方打胎需要男方同意嗎
因為承受孕育過程和艱難危險後果的是女方,所以女方有權決定是否生育,不一定要男方同意。但是作為夫妻,這樣的事情還是商量一下更好。不過既然孩子已經來了,再去墮胎實在是過於殘忍。最好還是承擔下來。墜胎的問題,你應該和男方協商處理,這是你們的愛情結晶,萬一她不同意墜胎,就很容易產生矛盾,如果男方同意你墮胎,...
有因果報應嗎?墮胎真的會讓以後的生活複雜不堪?什麼事都倒黴
這是涉及到一個現貨的生命的事不得不謹慎!這件事沒辦法換位思考要是你能試著去想想你就知道了。生命只有一次!同時虎毒不食子不要為自己的自私找那些藉口!打個比喻,你割了自己一塊肉,你能毫不在意嗎。痛終究在你自己身上。好好對待萬事萬物就是好好對待自己。您好!我相信因果的,這就好像種花一樣,你播下什麼種子就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