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按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合法嗎?

2025-02-09 03:19:46 字數 2863 閱讀 1701

1樓:文藝保媽

當然不合法,是按你的工資標準算的。看自己的情況,有時候太認真也不行,除非不想在那幹了。

2樓:成絢

你好!不合法的,依據勞動法是職工本人工資,單位也許經濟困難,好好溝通下。

希望能幫到你!!!

3樓:小澤果粒多

您好,我是諮詢合作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已經收到您的問題了。

加班費按最低工資給,一般是不合法的。加班費的具體數額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決定,適用意思自治原則,但是一般情況下約定加班費的具體數額時,應注意:加班費的計算基數不得畸低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且加班費計算基數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如果我的讓您覺得滿意的話,可以後贊,或是點開我的頭像關注我,以便後續有問題可以隨時對我傳送諮詢哦。感謝您的諮詢,祝您生活愉快!

加班工資按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合法嗎

4樓:法律部落

法律分析】加班費按最低工資給,一般是不合法的。加班費的具體數額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決定,適用意思自治原則,但是一般情況下約定加班費的具體數額時,應注意:加班費的計算基數不得畸低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且加班費計算基數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勞動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或者合同約定不明確時,應當以實際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凡是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都屬於實際工資。但是應當注意一點,在以實際工資都可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時,加班費、伙食補助和勞動保護補貼等應當扣除,不能列入計算範圍。

在確定職工日平均工資和小時平均工資時,應當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8]3號規定,以區別2000年版,以每月工作時間為天和174小時進行折算。 實行計件工資的,應當以法定時間內的計件單價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加班費的計算基數低於當地當年的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以日、時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

加班費按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合法嗎

5樓:尹鳴鶴

國家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衝脊雀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散早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建議根據以上規定結合實際工作時間,拆算出自己的應得收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 最低工資規定 》第12條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野讓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 法規 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加班費按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合法嗎

6樓:簡單說金融

一、正面分析。

用人單位應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費的。加班費屬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範圍。

二、分析詳情。

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的,應當視為違反勞動法的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法和本法的有關規定,要求用人單位補發其為了完成超過合理數量的勞動定額而加班工作的工資報酬。

三,加班費計入的科目。

班費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加班費,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報酬。

對勞動者而言,加班費是一種補償,因為其付出了過量的勞動。對於用人單位而言,支付加班費能夠有效地抑制用人單位隨意地延長工作時間,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2012年2月,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表示節假日加班費需依法納稅。

加班費按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合法嗎

7樓:趙運熹

法律分析:如果勞帶神動合同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的,應當以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準。應當注意的是,如果勞動合同的工資專案分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職務工資」等,應當以各項工資的總和作為基數計發加班費,不能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或「職務工資」單獨一項作為計算基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咐瞎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蠢簡虧(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最低工資標準,什麼是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僱主 或用人單位 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 特殊工作環境 特殊條件下的津貼,最低工資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 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最低工資應以法定貨幣按時支付。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

公司給加班費按最低工資合法嗎?

不合法的。加班費的具體數額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決定,適用意思自治原則,一般情況下約定加班費的具體數額時,應注意 加班費計算基數不得畸低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標準 加班費計算基數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規定 第十二條規定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勞動者的工資,早剔除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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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成都市月最低工資,從低到高依次為每月340元 每日元 400元 每日元 450元 每日21.51元 非全日制用工每小時最低工資分別為 4.90元,元,元。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上班族,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 鐘點工 其中,錦江區 青羊區 金牛區 武侯區 成華區 高新區的月最低工資為4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