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買房有哪些風險?應該如何避免?

2025-01-26 12:25:05 字數 3993 閱讀 2643

1樓:搜狐焦點

借名買房,是指房屋的實際出資人借用他人名義購房,並以他人名義登記房屋所有權的行為,房屋的實際出資人為事實購房人或者真正購房人,被借名之人為登記購房人。當購房者選擇借名買房,就需要承擔相應的風險,那麼具體有哪些風險?應該如何避免呢?

現在就讓來一一為大家講解吧。

一、借名買房有哪些風險?

1、登記購房人反悔。

如果登記購房人反悔,出資人不能證明雙方之間的委託**關係和支付購房款的事實,要想取得房屋產權或收回購房款都很困難。

2、登記購房人有債務。

如果登記購房人有對外債務,債權人可以要求法院查封並拍賣該房產,此外,如果名義產權人意外死亡,該房屋可能會因為繼承關係而被其他人繼承。

3、無法獲取貸款。

如果銀行最後查實實際購房人與借款人不是同乙個人,銀行也可以依據貸款合同的有關規定,要求提前解除貸款合同。

二、如何避免借名買房的風險?

1、全面瞭解登記購房人。

在借名購房前,實際出資人應當對登記購房人進行全面瞭解,不僅限於誠信情況、為人處事等方面的內容,還有相關的身份證件以及債務關係等,這些都需要了解清楚,以免承擔不必要的損失。

2、做好書面約定的協議。

如果雙方沒有做好書面約定,那麼在發生糾紛時實際出資人就無法保障自己的權益,但如果雙方之間存在借名登記書面約定,當實際出資人主張房屋確權或者依據雙方之間的委託等合同法律關係要求登記人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的,法院就會予以支援。

3、約定不清也可追還款項。

實際出資人提供證據證明其對房屋確實存在出資關係,但不足以證明其存在保留所有權的意思表示的,那就無法要求登記人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但有權向登記人另行主張出資債權。

4、做房地產個人抵押。

實際出資人還可與登記購房人至房地產交易中心就該房地產做乙個個人抵押,由登記購房人將該房地產抵押給實際出資人,這樣登記購房人就無法跳過實際出資人擅自**房屋和損害實際出資人的利益。

以上釋出於2015-11-1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2樓:創作者

有些人因為自己的身份、戶籍、工作單位或者限購限貸等原因無法親自購房,而選擇讓自己的親友代持,可能面臨的風險有:1.代持人離婚,該房屋可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2.

代持人缺錢,可能會被融資,無法償還借款,可能會被查封、抵押、拍賣。

借名買房都有哪些風險?要如何規避這些風險?

3樓:韓晨蕾愛生活

借名買房都是找靠譜的親朋好友或者親戚朋友,用他們的已進行購買,房屋產權年限之名上法律上是屬於那乙個被借名得人的,一旦關係出現變化,風險十分的大,終歸房屋產權年限並沒有在本身的戶下,也沒有承諾,即使算貸款,也僅有拿回錢,拿總總不回房子了。事實上被借知名人物全是有風險的,倘若房價**了。

借名者鑑定當時是借款使你買房,確實房屋產權年限屬於你,那麼這個賠本就得你來肩負了。倘若全國各地全國房價**了,倒還好,不敬仔凳走法律程式,較多亮旅共享資源一些贏利,但是無可避免人的內心變化,終歸被借名人的購房資格是該項盈利的資金投入的關鍵,在所難免能懷一些變化。那那情況下,就真的僅有拿回購房的錢,拿總總不回房子。

在借名買房合同書法律認可的鑑定難點上,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的結果截然不同。2010年12月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下達的《關於審理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15條、第16條分別針對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借名買房合同書的明確了處理原則。根據該二根規定,針對普通商品房簽定的借名購房協議書有效。

而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借名購房協議書,因為違反相關政戚啟策、法律法規的規定,危害其他諸多符合買房的買房人的利益,一般鑑定為無效。借知名人物根本沒有購買保障性住房等限定資質證書的房屋,即使借名購買保障性住房,也難以獲得保障性住房所有權。使用者如不及時還款,貸款逾期會影響被借名人的徵信報告,一旦個人徵信報告受到影響,以後辦理貸款難易度非常大。

4樓:可追憶

如果登記購房人反悔,卜鬧出資人不能證明雙方毀弊螞之間的委託**關係和支付購房款的事實,要想取得房屋產權或收回購房款纖埋都很困難。

5樓:蓉淼經驗之窗

我覺得非常有可能你棚前尺悔歲會被帶上鉅款,而且如果這個房子鏈高出了任何的問題,警察首先找上的就是你,你可以儘量不把你的身份證借給別人買房子。

借名買房會承擔哪些風險應該如何防範

6樓:宮洪臣

法律分析:風險:1.名義產權人反悔,導致出資人無法取得房屋產權。2.房產被名義購房人轉讓、售賣或者抵押或者被法院強制執行。3.借名合同無效。

防範注意事項:1.如果確實需要採取「借名」方式購買住房的話,那麼實際產權人要和名義產權人簽好協議,以書面方式確定該房地產的實際出資人和權利人。

2.同時實際產權人在購房時應當從自己的賬戶支付房價款,並保留好付款單據。日後如發生糾紛,實際購房者可以憑書面證據以司法手段來保護自己的權利。

3.由名義產權人將該房地產抵押給實際產權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六條 民事法律行為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行為人非依法律規定或者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為。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實踐中該如何避免借名買房的風險

7樓:時龍

法律分析:實踐中避免借名買房的風險有以下方式:

一)借名買房風險大,建議慎用。

二)選好借用之老遊名。借名買房並非絕對不可,液凱但一定要有事先防範其法律風險的意識。

三)簽訂好借名協議,選好借用之名,建議先不用急於買房,事實購房人與名義購房人必須要簽訂乙份侍埋銷借名協議,把雙方的權利義務明確在書面上。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 第五條 房地產轉讓時,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借名買房的風險是什麼

8樓:肖斌

法律分析:借名買房的風險:

1、名義產權人反悔。

2、銀行貸款合同提前解除。

3、名義產權人陷入債務等糾紛。

4、名義產權人私下賣房。

5、借名買房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 第七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借名買房的風險有哪些

9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借名買房的風險包括:

名義產權人可能會反悔。名義產權人反悔的話,而出資人又無法證明雙方之間的委託**關係等,就會很難取得房屋產權或收回購房款。

銀行貸款合同提前解除。如果銀行查出實際購房人和貸款人身份資訊不一致,則可能提前解除合同。

名義產權人陷入債務等糾紛。如果名義產權人有未償還的到期債務或存在離婚糾紛,那麼房子很有可能被查封或拍賣山碰。

名義產權人私下賣房。如果名義產權人私自賣房子,而購房者基於對房產登記的信任,購買了房子,那麼,真正出資的購房人大概率是沒辦法追回房子的。

借名買房合同無效。採用借名買房的方式,買了經濟適用房等特殊房屋,該借名買房合同有可能被認定為無效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拍唯兄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襲襲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借名買車協議有效嗎?有哪些風險,借名買車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

你好,買車沒有借名這個說法,都是誰的身份證買的車,車主就是誰的。還是別用別的名義買車吧,以免以後麻煩。你好,這個購車協議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所以如果一旦出問題的話法律也不會支援 你好,根據你的這個情況,如果是使用別人的身份證,買的汽車上別人的這個合同是沒有法律效益的。借名買車 協議不受法律保護,而且...

收藏的風險有哪些收藏古玩有哪些風險,如何避開

近年來,隨著人們經濟收入的逐年提高,各種收藏熱也在各地興起,但是,收藏市場千變萬化,收藏者稍有不慎,便可能落到全盤皆輸。因此加入收藏行列也需要一定的風險意識,應謹防以下六種風險 一 品相風險 收藏品的品相,好比是人的相貌,在市場交易中,品相好的收藏品可以賣出大價錢,品相差的收藏品 就會相對較低。因此...

貸款買房的注意事項有哪些警惕這些避免麻煩

一 中介挪用房款惡習難改 不要把房款交給中介 目前在二手房交易中,買賣雙方應當面交割房款,中介只是履行監督職能。一些中介工作人員常常用各種方法勸說客戶把房款交給中介代管,但是房款一旦交給中介,中介公司又以各種理由拖延交易時間,佔用 挪用客戶的房款為公司牟利,一些中介佔用客戶房款長達二三個月,給買賣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