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急需離婚律師您的幫助

2023-05-24 09:05:16 字數 5670 閱讀 9238

1樓:永世回眸

你朋友的婚姻因為是近親結婚而是無效婚姻。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婚姻無效。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至於法院對於無效婚姻的處理,可以看一下下面的規定,象你朋友這種情況,主要就是認定婚姻無效,然後要對於財產進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八條 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時,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第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

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製作調解書。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上訴。

如還有不明之處,可發訊息進一步詢問。

2樓:吾本漁樵

近親結婚就是依據舊婚姻法的規定也是法律所禁止的,通過關係搞來《結婚證》屬於弄虛作假騙取結婚登記,這種婚姻是無效的婚姻,應當申請民政部門確認婚姻無效。

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如果他們夫妻之間是屬於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的話,那麼他們的婚姻是無效的,自始無效,也就是說他們間的婚姻關係本來就不存在。 如果不是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係,而且你又堅決要離婚的話,那麼你可以根據婚姻法三十一條的規定,比如他可以分居,達到兩年則滿足了離婚的條件,但要注意收集能證明他們確實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了兩年的事實,就算他妻子不同意也可以離。

但我想補充一句,如果他們不屬於三代內的旁系血親的話,如果沒有特別,非離不可的理由的話,最好勸他們儘量改善關係,畢竟夫妻幾年了,緣分啊。

4樓:涵特呵

近親結婚屬於違法法律強制性規定,屬於無效婚姻,可以起訴要求確認婚姻無效。我支援你。

5樓:泠映爍山新

可以先行協議離婚,這樣最為簡便,沒有子女只要把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平均分割即可,當然一方也可以放棄部分財產,如果協議不成到法院訴訟離婚。

6樓:日酷獨仙

直接去辦理離婚手續就可以,因為他們兩人的婚姻根本不具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護。

這句話錯了,這是事實婚姻。法律承認的。找律師吧。說不清的。

急需離婚律師您的幫助

7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撫養權。孩子滿十週歲的,應徵求孩子意見。若未滿,需要證明對方無撫養條件或對孩子不利。如果你表述真實,爭到撫養權的可能相對大些。

關於離婚訴訟。《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8樓:北京劉輝律師

已經起訴過一次離婚,並且又分居了一年以上,再次起訴離婚應該判離婚。

你沒有說孩子年齡。二歲以下原則歸女方,八歲以上徵求孩子判,其他年齡段會綜合考慮以孩子利益最大化為原則判撫養權歸屬,業績也說誰的條件更適合孩子健康成長,誰贏得撫養權的幾率就更大。

離婚問題(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

9樓:答疑解惑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離婚必須通過向民政局登記離婚或向法院起訴離婚的方式進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10樓:貴陽傑律師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離婚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為訴訟離婚,對於訴訟離婚最終的結果是解除夫妻之間法律關係。法院一般都會判決離婚。依據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為依據。

第二,離婚中涉及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的問題,若果沒有婚前財產協議,那麼,婚後夫妻共同財產為均分。你描述的房屋,如果是婚後購房,所以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均分。

第三,對於孩子撫養權問題,以有利於孩子的成長為原則,撫養費用可以按月支付給同孩子共同生活一方,撫養費一般為支付方收入的10%-30%,應當保障孩子正常的生活和教育費用。祝福!

11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第34條規定,男方在女方分娩後一年內不準提出離婚。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的財產平分 孩子法院會根據情況判給你們。

如果答案對您有幫助、盼採納為。

13樓:摩星海

目前男方提出的離婚訴訟請求,法院是不可能支援的,只有等小男孩滿一週歲後才能起訴。

現在離婚,唯一可行的,只有協議離婚,至於協議離婚,那孩子的歸屬問題跟財產怎麼分,自然就是雙方自己協定了。

如果一年後起訴到法院,小男孩可能會判給女方,大的會判給男方,至於房子,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必須平分。

如果那男的跟情人在你們沒離婚前生了孩子或同居的,有證據顯示的,還可以告他重婚罪。

由於是男方責任,雙方在分割財產時,法院會適當多判些給女方。

急!急!急!關於離婚的問題,請求專業律師幫忙,回答時最好說明法律依據,非常感謝。

14樓:

1.法律不會支援男方,因為生育二胎本來就違背計劃生育政策。就算連一胎都沒生,男方想生女方不想,法律也不會支援男方,因為生育本來就是兩個人的權利,需要兩人一致同意,不能勉強。

2.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一人一半。無論帶不帶女兒,都不會有補償,因為雙方作為父母,對子女本來就有撫養義務,不帶女兒的一方除非生活困難,否則應當向另一方按時支付撫養費,這是由父母對子女的義務引發的。

如果想多要補償,應當證明男方在婚姻中確有過錯,導致感情破裂,比如家庭暴力行為、好賭、趕出家門等,要有證據。如果女方有確實證據證明這些的話,法官會酌情多分女方一部分財產。

3.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等法院判完了以後,如果過了判決書或者調解書規定的履行義務的日期(如果沒有規定就視作判決書、調解書生效的日期),男方還不履行,就可以拿著生效判決書或者調解書,找男方所在地的基層法院申請執行。申請強制執行的時效為兩年,要在兩年內申請,時間自判決書、調解書確定的履行義務之日起算。

15樓:提拉米蘇的派

首先,家庭暴力和嗜賭都是提起離婚的理由,女方只要舉證,法院都會判決離婚。

其次,是共同財產問題。由你敘述,共同主要為共建房屋,應該會被法院認定為婚後共同財產。所以只能提起損害賠償請求,才能分到更多財產。

起訴離婚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起損害賠償。法定的損害賠償理由①重婚②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③實施家庭暴力④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最後,提醒樓主一句打官司就是打證據,你說男的打他有證據嘛,最好是**,驗傷報告,報過警有記錄等等。

16樓:渠睿識

1、男方現在才提出生育第二胎,而女方不同意,法律會支援偏向男方嗎?

答;絕對不會,首先這是不合法的,不論農村或城市。其次;就算是合法的 在女方不同意生育第二胎時男方沒任何權利干涉。所以 在法院你放心吧!!

2、房屋屬於拆舊新建,女方出了一部分婚前的積蓄,還向孃家借了錢並在之後靠打工獨自償還,男方也出了部分資金,也是主要動手建房者。兩層共150平方左右。離婚訴訟中,房屋財產會怎麼分割?

女方不帶女兒的話,大約能得到相當於多少的補償?

答;既然拆遷後蓋的的房子 又是你們共同出資的,在法律上你擁有一半的主權,但是要看你出資的多少而定。這一點詳細的情況可能要可能要**才能瞭解更詳細。

3、如果男方想耍賴不想賠償,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嗎?

只要是法院判了的,都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

17樓:開放心靈的人

離婚有兩種方式:一、是協議離婚。二、是法院訴訟離婚。

第一:法院訴訟離婚,第一次起訴離婚時原則上法院不準予離婚,但能有效的證據證明對方有過錯的處外。離婚的證據證明要求達到雙方感情完全破裂。法院會判決離婚。

第二:是否生育不生育第二胎,在不違反當地計劃生育政策情況下,是夫妻雙方的權利和自由,是否選擇生育是雙方的權利,任何人不能強行剝奪對方的權利。總之,女方不同意生育第二胎不是其有過錯的理由。

第。三、婚後雙方共同出資構建房屋屬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需要平分,一人一半。分割共同財產時,應當適當的照顧女方。

第四、 離婚後女兒跟著哪一方不影響共同財產的分割。離婚後父母子女仍有撫養義務,雙方若離婚對子女的撫養教育問題達成協議。

第。五、法院判決離婚判決書生效後,給予對方適當的自行履行時間,適當的時間一般為十天。對方不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18樓:忘川律師

計劃生育法禁止生育二胎的,除非特殊情況,自然不會支援男方 的。房屋應認定為共同財產,平均分割。如果女方不要孩子的話,沒有任何的補償,還要支付孩子直到18週歲的撫養費。

男方除了分割的財產外,沒有什麼義務進行賠償,如果能證明家庭暴力存在也只是有限的補償。

19樓:匿名使用者

可不可以生二胎,要看是否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符合的情況下,由夫妻雙方協商決定。

夫妻共同財產平分,一方不按判決書履行義務的,可以申請法院執行。

20樓:匿名使用者

證據很重要,**,偷偷錄音,買東西收據等一切對自己有利的東西收好了,然後求助於法律吧。

21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初幾年感情還算可以,但後來時有買東西收據等一切對自己有利的東西收好了,然後求助於法律吧 離婚有。

是關於離婚的問題的,麻煩律師幫我下!

22樓:小福星

實質上房權有你爸的一半,你奶的錢算是借的。如果訴訟,最好是讓你媽爭取妹妹的撫養權,房權就極大可能歸你媽,按市價給你爸適當補償就行了,再扣一定的撫育費,除去給你奶奶的借款,他也拿不走多少了。你奶的借款是夫妻共同債務,應預留出來,(如你奶奶表示贈與你們母子,就省錢了)對了你媽媽借的2.

5萬也得預留,就是說分割必須將萬除去,餘下的價值你父母才能平分。如果能證明你母親對家庭及子女盡義務較多,法院也可酌情多分些。

當然最好的辦法是協商,子女多做工作吧。但你爸明理的話,應主動放棄放權。

如你爸有私存收入,你能查清即有證據,訴訟時不拿出分割,按隱匿共同財產算,仍需拿出分割。

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謝謝!

如所述情況屬實,你父親的行為可能構成盜竊罪,量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積極退贓!其他的你管不了,因為裡面有些內幕你爸爸不會和你說,讓他自己處理吧。錢也不多,趕緊退了再說。照你所述 老闆讓他監管著賣廢鐵,結果電機都給賣了 不管是好的還是報廢的 單單這點你爸爸就失職了,如果再加上有故意行為,比如和裝置科長...

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 是關於故意傷害的

18歲依法已成年,到了能夠獨立生活的年齡。最高人民法院新婚姻法首部司法解釋 將 婚姻法 的第21條解釋為 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的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你已成年,無特殊情況父母依法可以拒絕給你生活費及學費。可以用法律...

求懂法律的幫忙,求懂法律的幫幫忙。

您與圖書館之間,是一種民事合同關係,暫且稱之為 借閱合同關係 吧。您在長達半年的時間內,都未向圖書館履行返還所書籍的義務,因此,根據 民法通則 第106條 第111條,合同法 第107條之規定,您應該承擔違約責任。根據 民法通則 第112條 合同法 第113條之規定,您所需要承擔的違約 賠償 責任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