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問題,請懂法的朋友幫幫忙

2022-05-25 14:51:36 字數 6102 閱讀 6767

1樓:為藍所思

跟領房產證的時間無關,,最主要的是你也了她的名字。。從法律角度來講,,寫了她的名字,,就證明房子也有她的一半,,無論是誰出的錢。。

1、如果你倆離婚,房子肯定要分她一半;

2、分一半的話,,是按照現在的房價;

3、怎麼判取決於法院,還得看你倆的經濟能力;如果她的經濟實力弱,,會將房子判給你,,你補償現金;

[補充回答]

你所說的,通常情況都是房產證只有你自己的名字時,,需要提供證據證明是你的婚前個人財產。。就現有的情況來看,,法院很難判決該房產屬於你婚前個人財產,,即便你證明了出資人是你父母。。如果女方說,,這一半房產是你的贈與行為,,並且因此房產證上加了名字,,你該提供什麼證據反駁呢?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不能有效的證明房子是你父母出錢購買的話,就要分一半給她。能有效證明是你父母出錢購買的依據可以從這幾個方面來找:1、你父母購買房產是的發票、銀行轉賬或取款記錄等。

2、能夠證實你父母出錢購買房產的證言,最有利的證言就是你妻子的證言。

如果真的分一半你是要按照現在的**的。

法院會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進行判決,如果你們雙方都沒有房子都離不開這個房子法院有可能判決一人一半房產。如果有孩子的話一般孩子判給誰房子也會給誰。

要想不分一半給他就找證據證明這個房子確實是你的父母購買的。

如果你能證明房子是你們結婚前你的父母出錢買的就不用給她一半了。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由於房產證上有女方的姓名,女方和你對著房子形成了共有關係,如離婚,對方有權申請對房子進行分割,房產分割按照的是現在的市價,不是當時的購買價,如果你想多分,你可以舉證證明對方在婚姻期間存在過錯等。祝幸福!

4樓:趙威律師

屬於共同財產,但應償還父母的債務,房價當然按現在標準

5樓:匿名使用者

喲,如果沒有婚前財產登記或其他證據,你的這套房產很保住了。當然如果她是過錯方,或者她本來是有此意圖的(當然要有相關證據能證明),法院還是會保護受害方與弱者的。

6樓:劉大來律師

既然把房產證登記在雙方名下,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屬於你父母對你們雙方的贈與,如果房產證上沒有註明雙方的份額多少,一般應視為份額相等,故需要平均分割。

關於離婚房產的問題,請知情朋友幫忙解決一下!謝謝

7樓:

你這情況屬於個人財產。

理由:婚前父母出資購買,登記僅你一人名字,認定為婚前 你父母的贈與;房產證還沒辦理之前就拆遷,回補房仍為原房屋置換而來的,其性質不變,仍然是你父母贈與的結果。

因此,回補房屋辦理產權證,肯定也是你一個人的姓名(拆遷回補房要求前後一致),產權性質應追溯到最初取得房屋的原因(父母贈與),因此,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的規定精神,應認定為你的個人財產。假如離婚,你老婆無權主張分割。

8樓:世把

只要能夠證明是你父母出的錢及房產證上是你個人的名字,這個就屬於你的個人的財產的。

9樓:王元頁

你拆遷協議是在婚前籤的,買房錢也是你父母出的,房產證只有你一個人的名字,就是你的個人財產。

如果婚後有夫妻還貸款,女方還貸部分以及增值 部分有要求補償的權利。

10樓:羅文明律師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中的規定,該套房屋屬於你的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只有你享有所有權。如果以後房產證辦下來了,(房產證上的名字只有我一個人),鬧到離婚那個地步,房屋的產權依然是你的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11樓:綠絲

國家最新出臺的婚姻法解釋三,你的情況符合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應屬你個人的財產。

12樓:匿名使用者

★天津李律師(專業離婚律師):

屬於個人婚前財產,女方無權分割。律師應該深知當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條的堆砌,而是解決問題的方案。

李律師認為:無償提供法律諮詢是律師回饋社會的一種方式,律師辦理離婚案件應當以案結事了、不留隱患為目標。

離婚關於房子的問題,請懂法律朋友幫忙指教一下。

13樓:發展永無止境

房產證不是你們的,居然還辦了抵押?這個抵押應該沒辦理登記,如果男方不還錢,出借方無法實現自己的債權,而原房主如果將房產證掛失再辦一張新證,就可以再賣一次房子,所以,以上情況,男方可以不還錢,原房主可以在賣房,你根本無法主張權利。

14樓:

你擔心的問題都很具體,為什麼還總是往假設上走呢?離婚都可以破裂你還會相信他麼?離婚無非就是房子,孩子和票子,在這個時候就要拿自己想拿的拿自己該拿的,說過的誓言都可以變,不要假設可能,實實在在的是最好,如果男方值得你信任那麼你就協議離婚,不值得就讓法院判。

比較複雜的房產問題!希望有懂法的朋友幫幫忙解答 5

15樓:蔥頭怎麼了

過戶必須找到a女,他是最初責任人。就算b君妥協也沒有用。有沒有離婚證無所謂,這不是問題,他可以開單身證明。

只把房產證給別人沒有用,需到房管局當地辦理才算。這麼麻煩的房子不建議買,因為可能因為經濟問題,雙方之間僅是個人口頭或書面以房產證等做了抵押,肯定不是正的交易,如果真的交易沒有問題他們直接去房管局辦理過戶就行了。

16樓:匿名使用者

只能找a女士回來交易 直接找當地二手房中介過戶就行了 枚什麼麻煩的 一般幾千塊錢可以過完 士手續費 其他稅費需要另算

17樓:靈魂的洗滌者

目前房屋所有權仍在a女士手裡,要辦理過戶必須由a女士辦理

有個關於夫妻離婚財產問題!有懂法的朋友或者律師來看下!

18樓:百年孤獨空心菜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

19樓:周大靈不靈的

你結婚6年有個4歲的孩子!老公愛喝酒!每次喝酒回來你們都要吵架!

近期你出差回來後,發現某地方有女人的頭髮!結果你問他,後來說了實話,晚上喝酒喝多了去找了個小姐帶回了家,結果吵了好幾天。目前你發現自己心裡過不去,現在想離婚。

你們的房子買的時候首付是你家裡人出的錢!5萬塊錢!現在月供是他家裡在交!

每月1500已經交了3年多了!你們有共同的積蓄有3萬塊錢!如果你們離婚的話積蓄和房產都屬於你們倆個人的共同財產,你可以要你的房產,補貼錢給他。

小孩女方帶比較好,誰先提出離婚結果是一樣的。先協議,協議不行起訴法院。

20樓:匿名使用者

協議離婚不行就起訴,如果能證明首付是你家出得,而且產證上只有你的名字的話那這房子屬於你的,你可以適當的補償部分貸款給他。

誰提出離婚沒有任何關係,你要保留或者找到他找女人的證據,愛喝酒對家庭不負責任也可舉證。

21樓:搶映沾盼

從法律上說,你們夫妻得的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你們享有平等的支配權,所以她有權支配。但是這是一個生活問題,不一定要用法律解決,能夠協商解決最好,不要為了生活瑣事影響夫妻的感情,不要發火,心平氣和的和她好好談談,都是一家人嘛。。。

22樓:匿名使用者

★天津李律師(專業離婚律師):

誰起訴都是一樣的。你可以起訴,請求分割共有財產,舉證男方有過錯,請求賠償。律師應該深知當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條的堆砌,而是解決問題的方案。

李律師認為:無償提供法律諮詢是律師回饋社會的一種方式,律師辦理離婚案件應當以案結事了、不留隱患為目標。

23樓:匿名使用者

樓上的空心菜,你是唐僧啊?除了這句複製過無數次的沒用的陳詞濫調,你還會點別的麼?!真不知羞!

朋友離婚涉及到財產問題,請法律界的好朋友幫忙分析一下!

24樓:匿名使用者

產權證的辦理和離婚之類的沒有關係,可以繼續辦理。

房子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屬於共同財產。

離婚時財產分割協議裡面沒有寫房產的歸屬,只會影響財產分配,不會影響產權證辦理,

房產沒有寫進財產分割協議,那就作為未協議房產,按照法律相關規定認定分割----即共同財產,當然,如果當事人之間私下就房產達成協議,沒有爭議,那麼只給其中一方也沒有問題,做好過戶手續。

25樓:朱書涵

房子當初購買簽署備案合同時,寫的是女方的名字,其實這個不是關鍵性證據,這個僅僅是備案,房屋的歸屬權應當屬於產權證書上標明的人。如果產權證書沒有辦理下來,房屋屬於出資的人。

所以這個房屋法律上來說是屬於你朋友的,但是,你最好有證據能證明這筆款項切切實實是你朋友出資的,比如銀行卡的轉賬記錄,或者現金收訖的收據,等等,這樣更有說服力。離婚時沒有分割協議不會直接影響產權證的辦理,除非你的朋友的前妻刻意去謀取利益。

如果雙方不能好好協商,針對這個房產的歸屬問題,可以申請法院對這個離婚財產的分割再次進行補充判決。如果你們有我所說的那些證據,歸屬問題還是比較明確的,是你朋友的。

26樓:匿名使用者

由雙方協商簽訂書面協議即可辦理產權證。

27樓:劉劉律師

可以。是夫妻共同財產。

不會。可協商或訴訟。

28樓:王榮林

可以繼續辦理,該財產屬於共有財產(結婚後購買的)。

2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主要根據雙方協定以及當事人的意願決定。

30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是共同財產,要一人一半

31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可以辦理房產證,屬於他們夫妻共有財產,可以在辦理房產證之後再進行財產分割。

32樓:匿名使用者

1.辦理產權證和婚姻沒有關係。能夠如期辦理。

2.在婚姻存續期內買的,應該是夫妻共同財產。

3.理由同上。不會影響。

4.(而現在離婚了,要把房子給到男方。離婚時,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要求寫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由於這個房子沒有房產證,就沒有寫在裡面。

)沒有看懂。如果是雙方協議的房子給男方的,就會給男方了。如果不是,那麼應該會平均分割。

希望能幫到你。

關於法律問題,急求解!望懂法的朋友幫忙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只有一棟房子,房子登記在老公名下,法院判

33樓:律師張立

你女兒可以持法院的生效判決直接到房管局過戶即可。

34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直接拿判決書到房產局變更登記就可以了。

35樓:熱心網友

需你女兒同意就可以了

36樓:豫見

你好,需要你女兒到場

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父母離婚財產分配

37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現在是你爸爸媽媽離婚,財產分配是他們兩個人的事情,還輪不到你,更輪不上你擔心。看語氣明顯是獨生子女,什麼都是「我要」「我要」。

2.其次,,法律規定父母有贍養子女的義務,但是沒有規定必須把收入一半給與子女,再說,你未成年,撫養費是給予撫養你的監護人,而不是給到你手上。

3.父母雙方離婚,協議共同財產分割,如果房產屬於婚內共同財產,那麼房產可以平分。但是沒有你的份。

除非他們自願給。另外,即使他們願意給,未成年人是不能購買房產,也不能做房產所有人的。

4.撫養費的比例一般是父母收入的20%,不可能是一半的。如果保險父母願意繼續購買,那麼可以。

如果父母經濟不允許,可以停保。即使父母不離婚,經濟不好了也是可以停保的。另外,計劃生費用,如果雙方沒錢,也可以不支付。

父母是負撫養義務,不是說你一切要求都要滿足。撫養就是養育你。

5.你擔心的學費問題:首先18歲以後,如果你仍然在上學,仍然有法律規定父母需要負擔你的生活和教育費用的。除非你18歲,不讀書,那麼他們就沒有撫養你的義務了。

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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