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懂法律的朋友幫忙給我看看,求懂法律的朋友幫忙給我看看

2022-01-31 17:53:26 字數 1996 閱讀 5545

1樓:北京韋亮律師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的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應予支援;(二)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不予支援。

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應在利用價值範圍內予以適當補償;(三)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餘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四)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餘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根據你所敘述的情況,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房東的要求合法。

請與房東進行溝通。

2樓:匿名使用者

結合合同約定和實際情況綜合考慮,最好面談律師。

3樓:匿名使用者

您上傳的**太小了,看不清裡面的字

如果合同約定租5年,且約定違約金的話,沒租滿是要賠償違約金的。

至於他告你們拆門、窗什麼的,需要他拿出證據,不是你們拿出證據的,所以他要告就去告好了,他沒有證據法院不會判他贏。

空調如果是你們自己的,你們有權拆走。

以後籤類似合同的時候,合同裡一定要註明租房裡所有的設施裝置

4樓:匿名使用者

房東怎麼舉證?有**?

5樓:克己明德

根本看不清楚那個**好不

懂法律的朋友幫我看看,謝謝

6樓:李右丞

不算違法,但作為朋友還是應當規勸,畢竟是很不道德的行為。

7樓:針程佼星辰

沒事,對方未經允許私自闖入你家就違法了,並且對方手中還拿著棍子

急急急!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看看我的朋友該怎麼辦

8樓:匿名使用者

沒關bai系的,放心吧。作為文章內容的,du比如獎zhi

牌數目、國土面積、球員dao身高等資版料屬於常識,沒有誰權對這些常識擁有著作權,誰都可以在自己的作品裡面使用,只要你朋友的文章真的是自己寫的,沒有抄襲別人就沒關係。就算抄襲了,也不會把你朋友弄來判刑呀什麼的,最多有點民事賠償之類的。

求懂法律的朋友幫我看看這個簽了字的合同有法律作用嗎?

9樓:王元頁

押金的條款違法,無效

每天工作時間不能超過8小時,超過要支付加班費你簽名、單位蓋章後合同生效

《勞動合同法》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請懂法律朋友幫我看看怎麼辦?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應該是第三方公司給你做認證的時候,你所填寫的資料不準確。也就是說是虛假的,你為什麼要這樣填寫呢?不過一般情況下,不會有人知道的,除非是你公司的員工認識工商局的人員,想敲詐你一筆。

這種可能是最大的。即使是你故意填寫錯誤的話,也不會罰那麼嚴重。

11樓:落塵如戈

你自己有過錯,為什麼要亂填寫呢?

先和阿里巴巴溝通下看他有沒有什麼解決途徑

再申請行政複議看看

求懂法律的幫忙,求懂法律的幫幫忙。

您與圖書館之間,是一種民事合同關係,暫且稱之為 借閱合同關係 吧。您在長達半年的時間內,都未向圖書館履行返還所書籍的義務,因此,根據 民法通則 第106條 第111條,合同法 第107條之規定,您應該承擔違約責任。根據 民法通則 第112條 合同法 第113條之規定,您所需要承擔的違約 賠償 責任額...

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謝謝!

如所述情況屬實,你父親的行為可能構成盜竊罪,量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積極退贓!其他的你管不了,因為裡面有些內幕你爸爸不會和你說,讓他自己處理吧。錢也不多,趕緊退了再說。照你所述 老闆讓他監管著賣廢鐵,結果電機都給賣了 不管是好的還是報廢的 單單這點你爸爸就失職了,如果再加上有故意行為,比如和裝置科長...

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 是關於故意傷害的

18歲依法已成年,到了能夠獨立生活的年齡。最高人民法院新婚姻法首部司法解釋 將 婚姻法 的第21條解釋為 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的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你已成年,無特殊情況父母依法可以拒絕給你生活費及學費。可以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