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生需要交偽約金嗎,實習生辭職要支付違約金嗎?

2023-03-06 17:40:22 字數 1557 閱讀 5196

1樓:d市速遞

如果你和企業籤的是正式有效的就業協議,你偽約是要負偽約責任的,你們簽定的協議註明了偽約金。所以是要交納的!

就業協議規定:

第二款第4條: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對於雙方的基本條件以及即將簽訂勞動合同的部分基本內容大體認可,並經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和高校就業部門同意和見證,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高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和將來可能發生違約情況時的判斷依據。

第三款第4條:各方應嚴格履行協議,任何一方若違反協議,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款:就業協議書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則違約方應向權利受損方支付協議條款所規定的違約金,從實際情況來看,就業違約多為畢業生違約。

畢業生違約,除本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外。往往還會造成其他不良的後果,主要表現在:。。。。。。

你要是想離開不交偽約金,只有證實《就業協議》是不合法的。。。給你個地址看看:http:

希望能幫上你的忙。。。

2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 試用期絕對不用, 頭一天通知 第二天走人都行

3樓:匿名使用者

即使簽了勞動合同也不要交什莫違約金,何況你還沒簽

實習生辭職要支付違約金嗎?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協議約定了違約金,就交。如果協議沒約定,不用交。

5樓:匿名使用者

,<>明確只允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兩種違約金:

1.用人單位出資讓勞動者去培訓,可以約定服務期違約金,但金額最高不能超過用人單位支出的培訓費用,且按約定期限逐年遞減.

2.關於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的保密協議,可以約定競業期違約金,約定勞動者在離職後一段時間不得到同類的公司就職,離職後原用人單位需按月向勞動者支付不能到同類單位任職的經濟補償,否則勞動者不算違約.

除了以上的2種情況,單位不允許扣別的違約金

實習生也要付違約金嗎?

6樓:雷哥

根據我國新的勞動法規定,你和單位籤的合同是部分有效的合同.合同中籤約的時間和違約金屬於無效部分.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者支付給企業的違約金需要滿足以下2點:一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 2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你不屬於這2個方面就不存在支付違約金.

]如果你要解除合同,應該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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