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幹了8年續簽了2年現在公司要辭退我們請問我們都有那些補償

2023-03-03 19:30:24 字數 2237 閱讀 7478

1樓:我將上下而求索

勞動合同在解除或終止時有什麼補償?

在《勞動合同法》頒佈實施後,這項工作牽涉到兩大塊,也就是說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後解除或終止,依照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勞動合同法》實施之日起計算,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前的那一塊,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也還必須依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一)《勞動合同法》頒佈實施後的補償

a、勞動者獲得補償的幾種情況:

1、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中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獲得補償。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後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和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b、補償的標準:《勞動合同法》實施後,根據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這裡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另外,《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勞動合同法》頒佈實施前的補償

《勞動合同法》實施前,根據《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2023年1月1日施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幾種情況和標準: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相當於其本人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的工資總額;在本單位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1]用人單位提出並經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其本人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個月工資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1]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2] 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3]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 用人單位裁減人員,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6] 用人單位被撤銷或者解散,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照規定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支付經濟補償金外,還必須按照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4、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除按照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外,還應當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六個月工資收入的醫療補助費。

5、勞動者月工資低於用人單位月平均工資的,按照用人單位月平均工資的標準計算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人民**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應當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前款所稱月工資,是指用人單位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6、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或者發放安置費。

2樓:匿名使用者

至少要賠十一個月的底薪錢

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縱橫法律網 穆守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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