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幹了8年自己離職有補償嗎

2023-02-04 16:25:42 字數 4623 閱讀 8074

1樓:成都刑事律師蒲元亮

如果辭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但如果公司未繳納社保或其它違法情節而你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則有8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如有疑問,可以在工作時間來電本律師

我在公司工作8年,現在辭職可以得到賠償嗎?

2樓:杭州田律師

根據《勞動法》及相關規定,用人單位以法定程式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但如果是勞動者個人主動辭職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的規定以及《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並可支付賠償金:

其一,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其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如超過工資發放日期仍未支付工資,少支付加班費等。

其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費或者繳納標準低於法定標準的,均為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其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比如在規章制度中規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費,未經公司批准不得辭職等。

其五,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其六,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其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以及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3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如果沒有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形 你自己解除勞動合同 沒有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您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38 46 47條。

4樓:化學天才

員工主動辭職的,肯定不存在經濟補償的問題。

5樓:25度摩羯

我不懂法律,但,常識是辭職沒有賠償的,如果你合同沒到期還要辭職你還需要賠償公司違約金呢。如果是公司不要你,你才有錢拿。

我在公司幹了八年,現在辭職有沒有賠償。 40

6樓:蘇州樑律師

你好!職工自己辭職是沒有補償的!單位解除你的勞動合同或不與你續簽勞動合同都是有補償的。

7樓:慕雲澤

如果不是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如以欺騙手段建立勞動關係、強迫勞動、強令冒險作業等)而被迫辭職的話,就算幹了八十年,辭職都沒有補償。

8樓:管東平大律師

主動離職沒有經濟補償,建議諮詢當地律師

9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自己解除勞動關係,單位沒有賠償義務

10樓:導航法律服務

因自身原因的主動辭職,不會得到經濟補償的,但用人單位存在違反《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的現象時除外。

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違反以上規定的可以得到賠償,你看一下公司是否違反上述規定,如因此而辭職的可以得到賠償

我在公司工作了8年了,辭職後有沒有賠償?謝謝!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如果你所在的公司給你籤的有勞務合同,我建議你回去好好的看清楚。一般的情況你提出是沒有索賠。如果公司提出有一定的賠償。先把你那份勞務合同看清再決定你要不要辭職。

12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你是因為什麼原因辭職的,若你把單位開了,沒有經濟補償金;反之,則有經濟補償金

13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辭職是你的原因就沒有補償,如果是單位把你開除,就該給予補償。

14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辭職是沒有補償的,出來做事,多瞭解下勞動法。

15樓:空o凝望

有沒有合同,沒有合同一切都沒有用!!!

我在一家公司做了快八年了,按正常的辦離職手續也有賠償嗎

16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或者勞動者預告解除的,沒有經濟補償金。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7樓:暮春水月

這個一般是沒有賠償的。如果無過失被辭退'一般都是多發三個月的工資。自己請辭是沒有賠償的'除非老闆自己願意補償給你。

18樓:wcg選擇

如果是你自己提出辭職或犯罪、或嚴重錯誤造成工廠損失的,不予賠償。公司辭退、開除你有賠償。賠償標準為8個月你的基本工資。

在一個公司幹八年自動辭職有補償嗎?

19樓:痴狂

按照勞動法,只有在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員工,才有補償。

20樓:傾聽並領悟

前提是因為單位的原因你無法繼續工作才有補償,工作8年補償你8個月工資。自動辭職沒補償,應該和單位協商,拿到補償再簽字

我在公司幹了八年,明天想辭職了,想問下大家,如果自己不幹了,是沒有賠償的

21樓:盛水蓉暴如

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你公司須給你相當於月工資8倍的錢作為補償金而不是工資,如果單位辭退你還要另補償你一個月的工資。至於獎金如果沒有合同約定你很難維權。

22樓:祖亙居晤

勞動者主動辭職,就不會有補償金,不管你工作多長時間。

獎金是公司根據你工作情況給的獎勵,你和公司有約定嗎?書面上的?如果沒有,你依據什麼要資金呢?

強要恐怕有困難,但你工作了8年,可用真誠打動領導,如果領導是個重感情的人,也說不定會支付一些,祝你成功。

我在公司幹了八年,公司沒給上保險,我自己辭職,有補償嗎?

23樓:樹陰下的羊

如果有工作8年的證據,可以到社保中心投訴,要求補交養老保險。

我在公司幹了8年續簽了2年現在公司要辭退我們請問我們都有那些補償

勞動合同在解除或終止時有什麼補償?在 勞動合同法 頒佈實施後,這項工作牽涉到兩大塊,也就是說在 勞動合同法 實施後解除或終止,依照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 勞動合同法 實施之日起計算,在 勞動合同法 實施前的那一塊,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也還必須依照當時...

我在a公司幹了8年,合同現在過了月,a公司突然不要我了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了八年,勞動合同未到期,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其賠償如下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9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行為屬於 勞動合同法 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

在公司幹了十九年能要求補償十九年的年休假工資嗎

不能,職工帶薪年假是2008年1月1日實施的,用人單位原因不安排休假的,勞動者可以主張2008年以後的年假加班工資,而且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性為一年,勞動者應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過了時效性,無 根據 職工帶薪年假條例 第二條機關 團體 企業 事業單位 民辦非企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