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受傷,工地不遠願意賠償,工地受傷,工地不遠願意賠償?

2023-02-23 21:40:19 字數 4671 閱讀 2370

1樓:爺爺打**

你這種情況有三種解決辦法:

一是認定工傷。認定工傷你首先要確認的是建築方的勞務是不是承包給有資質的勞務公司 (也就是你的包工頭是以自然人身份承包還是以公司名義承包),包工頭又包給其他人,與包工頭之間是什麼關係。如果是以公司名義承包的話,那包工頭就是用工主體,由其公司承擔相應責任。

如果不是,那就由建築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提起工傷認定程式有點煩,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但《工傷保險條例》及配套的相關法規對賠償標準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賠償金額是法定的。你最好先確認清楚建築方、包工頭及包工頭下家是什麼關係後申請仲裁確定勞動關係後再辦理工傷認定手續,然後再做傷殘等級鑑定。

認定工傷以後,依法可以享受以下工傷待遇:

醫療待遇:藥費、住院伙食補助、經統籌部門同意到外地就醫交通食宿費(按單位出差標準支付)

停工留薪期待遇:以醫囑為主(最長12個月,特殊情況經統籌地區行政部門批准可到24個月)

輔助器具費用:工傷後工作和生活需要安裝:假肢、假眼、假牙輪椅等(按國家普及性標準報銷)

生活護理費:**期間由用人單位承擔,評級後由工傷保險**承擔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工傷**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認定了工傷且有認定工傷決定書,**終結可以申請做勞動能力鑑定(也就是通俗說的傷殘鑑定)。如果能鑑定到級別的話,可以享受一次性因工傷殘補助金,解除勞動關係的話還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就業補助金。鑑定不到等級的話,當然也就沒有了。

二是以人身傷害向法院起訴。起訴包頭(老闆)、建築單位。這個相對來說來的快一點。

三是私下協商解決。這個來的最快。與包頭、建築方協商(最好取得勞動部門的支援),本著和諧穩定的原則,一般都能很快解決的。

2樓:

建設工程領域相對比較複雜,現實中,施工單位往往是把工程分包、轉包給沒有資質的個人或其他組織,這些組織招用的勞動者受傷了,索賠往往十分困難,施工單位和這些分包、轉包單位通常互相推諉,這種情況下應該怎麼辦呢?

按照法律規定,施工單位將工程違法轉包的,是需要承擔用工主體責任的,但同時又確認雙方不存在勞動關係。部分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不能直接認可用工主體責任,申請工傷認定必須要求提供勞動關係證明,這種情況下勞動者在工地受傷,施工單位不進行賠償的,則需要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訴訟,要求其承擔用工主體責任;而部分地區工傷及勞動保障部門則直接認可用工主體責任,勞動者可直接向工傷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確認用人單位的用工主體責任。

法律依據:

《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七條即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承包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該組織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從事承包業務時因工**的,由該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承包單位承擔用人單位依法應承擔的工傷保險責任。

3樓:輕輕之輕舞飛揚

不要籤什麼協議。在工地受傷,費用由工地負責。我國勞動法有明確的規定。你可以去人社局去諮詢一下。

4樓:法海**律

如果他不同意賠償的話,如果是僱傭關係,可以帶著相關的證據,直接到法院起訴的。如果構成勞動關係的話,那就可以到工傷部門去認定工傷了。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找律師,一般現在醫院裡有專門處理這種情況的律師,一般情況下會收一定比例的費用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找勞動與社會保障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不滿的,務必15日起訴,因為15日以後仲裁就會發生法律效力。

7樓:

不應該,屬於工傷事故,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傷殘賠償

8樓:建禕暢

可以請律師根據法律,不相信他不願賠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我老公在工地上班,大概做了一個月。那天我恰好到我老公這裡來一起工作。他當時是在工地的外面,在不遠處

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應該是不能的,你可以問問你們工地上管事的,因為現在的工地都有給工人買保險的,找個關係,就說是工地上弄傷的

10樓:柳韻茹

可以的。具體的不是很清楚,不過索賠還是行的。房主是要負一定責任的,不過不算工傷,這是民事。

11樓:匿名使用者

工地肯定不陪,房東家的玻璃上有沒有,提示,要是沒有可以試試。

1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只是你要知道怎麼要

在工地受傷怎麼賠償

13樓:濤聲海韻

在工地受傷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賠償

當事人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14樓:華律網

因工受傷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是,在建設領域,轉包、違法分包普遍存在,轉承包人、違法分承包人很多都是自然人,他們不是勞動法上的用人單位,通常被叫作包工頭。因此,僱員與包工頭之間形成的不是勞動關係,而是僱傭關係。那麼受僱於包工頭的僱員因工受傷,都能向誰主張什麼賠償呢?

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11條第1款和第2款的規定,僱員可以向僱主提起民事侵權賠償訴訟,包工頭是個人不具有承包資質,而僱員的前用工單位即發包人、分包人對包工頭沒有相應資質是當然知情的,故僱員可以同時起訴該發包人、分包人要求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根據《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3條第4項之規定,僱員可以直接向工傷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在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傷殘等級評定後,對依法應由單位承擔的工傷賠償專案有權要求向包工頭轉包和非法分包工程的用工單位支付。因此,對於轉包、非法分包僱員受害情形,僱員既有權主張侵權賠償責任,也有權主張工傷保險待遇賠償,僱員有選擇權,只能選擇其一主張,選擇行使後不得另行主張。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

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係和工傷保險範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15樓:漆黑小胖墩

核心問題是工地一般都是包工頭叫去幹活的,和公司籤合同沒有,能不能拿出事實勞動關係證明。^o^沒有這個前提問賠償都是無意義的!我在工地受傷後也是先上網查能有多少賠償,後面真開始維權才發現自己想多了!

工傷認定不了,賠償自然無從談起。舉報違法分包後被告知需要可能三個月才會有結果的時候心都涼了。

16樓:一個饅饅饅饅頭

請問i工傷九級大概能多少錢

17樓:

我在工地是個鋼筋工,昨天下午從牆上掉下來了,我這是工傷嗎

18樓:生活多美好

先找工頭。工頭不賠找專案部。每個工地都有保險。誤工費由工頭開證明專案部蓋章。會有保險公司的人來。所有錢由保險公司賠。

19樓:莫蘭英蓬己

這個要看雲南省的賠償標準來確定了。因為各個省市自治區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一樣,賠償的數額就不一樣。最準確的辦法是到曲靖當地的律師事務所去諮詢一下。

工地受工傷,負責人不願賠償,在工地受了工傷老闆不賠償可以找什麼部門解決

你這種情況有三種解決辦法 一是認定工傷。認定工傷你首先要確認的是建築方的勞務是不是承包給有資質的勞務公司 也就是你的包工頭是以自然人身份承包還是以公司名義承包 包工頭又包給其他人,與包工頭之間是什麼關係。如果是以公司名義承包的話,那包工頭就是用工主體,由其公司承擔相應責任。如果不是,那就由建築方承擔...

我在工地受傷,老闆不給錢怎麼辦,在工地上受傷的農民工老闆不給錢醫治怎麼辦

屬於工傷,勞動者在一年內可向當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之後就工傷待遇可向用人單位提出勞動仲裁 訴訟。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在工地上班,受傷期間 誤工費怎麼賠償

沒評級的工傷待遇 1 醫療費 工傷所需的 費 住院費 醫療費 藥費 就醫路費全額報銷。2 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天數 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70 社保支付 3 交通食宿費 按實際發生 社保支付 4 停工留薪工資 本人工資 停工留薪期 以勞動局鑑定為準 單位支付 5 護理費 住院天數 當地護工標準 單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