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的土地如何繼承

2023-02-21 02:45:24 字數 645 閱讀 7257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承包經營的土地,就不存在繼承問題。承包的土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能進行繼承。

2樓:熊熊寄戎

屬於你父親名義的土地?究竟是承包地還是建設用地使用權?如果是承包地繼承,應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1條和第50條的規定處理,即:

「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繼承人需要到農業部門辦理承包經營權的變更手續。

如果是建設用地使用權繼承,則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但在辦理這些手續之前,需要理清你自家的關係。你父親去世後,遺下的財產(包括權利狀態的遺產)中有50%屬於你母親(即夫妻共同財產中你母親的份額),剩餘的50%才屬於遺產,按照《繼承法》的規定,你、你母親、你妹妹是同一順位的繼承人,原則上均分。因此,如果你想得到所有的權利,必須得到你母親和你妹妹的同意。

全家一起去做個公證是必要的。首先要做一個你母親將屬於她的夫妻共同財產部分贈與你的公正,然後做一個你母親和你妹妹放棄繼承,將份額全部由你繼承的公證。這樣之後,你就可以依法去辦理相關權利變更的登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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