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糾紛及經濟補償

2023-02-10 13:00:28 字數 642 閱讀 6152

1樓:

1、2023年之前的社保估計要問社保局了

2、單位要解除勞動合同的,合法的話每年一個月經濟補償金,13個月,現在是2023年3月19日,如果還在工作沒改變的話,應該是13.5個月經濟補償金,外加2個月又19天的雙倍工資差額、3個月社保補繳、3個月住房公積金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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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說單位要倒閉了麼?那你的社保和補償金要麻煩了

2樓:簡簡單單

1、2023年之前的社保,按現行政策,一般是無法再要求補交了。

2、如果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合同的話,至少要按你的工齡,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如果沒有經過協商直接解除合同的話,你可以要求按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3、勞動合同到期之後,用人單位未及時續簽的,超過一個月之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二倍工資的。

3樓:綠野芳蹤

1,08年前的保險應該是很難補上了,可協商經濟補償。

2,接觸勞動合同的補償根據工作年限,每工作滿一年給付一個月工資補償。超過6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關於經濟補償的勞動爭議

根據你所述情況,你符合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因為你既連續工作滿10年,又是在2008年後連續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不意味著企業不可以解除合同,根據你所述情況,如果企業要搬到省外,你又不願意跟過去的話,企業還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至於補償金的計算,要分兩種情況,...

勞動合同關於違約金及經濟補償金問題

勞動者反服務期和禁業限制約定應當支付違約金,用人單位應當對禁業限制的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了專業技術培訓,支付了培訓費,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培訓協議中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不高於尚未履行期間分攤的費用支付違約金。根據 勞動合同法...

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 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