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就業協議的違約金,關於就業協議違約金的問題

2023-01-01 11:15:35 字數 5508 閱讀 1397

1樓:匿名使用者

1全部1、從字面分析,他們不對你進行任何培訓,可能已經違約在前,所以你完全可以警告他們或者不理他們,馬上走人,讓他們去起訴,估計他們不會因為2000元去打官司。

2、交了辭職報告一個星期走人,不會影響你的檔案戶口,學校沒有權利擅自違背學生意願,把檔案戶口,隨便交予他人。不過你應該及時向學校講清楚。

3、他不仁你也不義,何必交了辭職報告等一個星期再走人?

4、如果有條件,也可以諮詢一下律師。沒有多大問題,放心往前走!

補充回答:只要你不違約,他是絕對不能扣留你的工資的。

2樓:匿名使用者

1、按你說的情況你可以交辭職報告一星期後走人。你所簽訂的實習協議的性質類似於勞動合同的性質,實習期類似於《勞動合同法》中的試用期,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試用期員工可提前3日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無論是否批准,3日後可自動離職,不算違約。由於你並不是正式員工,工資待遇也是最低的,所以應參照勞動法關於試用期的上述規定來處理的。

2、關於違約金,按1中分析,你既然沒有違約也就無需承擔違約責任,無需繳納違約金了。對方完全是在嚇唬你。

3、只要你的檔案戶口沒在單位,就沒有影響。即使在單位,單位也應該配合你完成檔案戶口轉移的,《勞動法》中有明文規定的。

3樓:

1、我們籤時沒約定什麼情況叫違約,只是在協議備註寫了違約金2000元,實習期限,什麼時候報到,待遇什麼的全部沒寫,請問我辭職需要繳納錢嗎?

因為你還沒有畢業不是合法的勞動主體資格,你與該日企的關係不受勞動合同法的調整。如果你沒沒有約定實習期限,那麼你可以隨時提出辭職。關於違約金,你是不需要支付的。

一般合同法上規定只有一方發生違約行為對方才能才能主張違約金,但是你與該日企的關係也不是按照合同法來調整,因為用人單位處於管理者的地位,你們不是平等的主體關係。那麼用人單位更無權要求你支付任何違約金。

2、如果我交了辭職報告一個星期走人,會影響我的檔案戶口嗎?

不會影響的,因為檔案、戶口涉及身份關係,屬於你的人身權利的一種,無論是學校還是用人單位是無權扣留你的檔案、戶口的。

3、如果我直接交報告辭職 他們必須把2o天工資給我嗎?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約定的工作標準全額支付給你工資。如果對方不給你工資你可以起訴到法院。

4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你按勞動法來就行了,他不會欠你的錢。你也可向勞動部門反應。

5樓:網上一家人

去當地的勞動部門問問,這樣的企業一看就不好,沒有正規的合同,你也有問題,合同的內容不清楚,當初應該好好找個人問問在籤啊,勞動部門有義務解決你的問題,日企要難為你就去勞動局投訴,勞動局應該會解決的。

6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影響你的戶口和檔案的 現在你的戶口和檔案都在學校與該公司無關 只要你畢業時把戶口和檔案掛到當地人才就行了 不影響幹部身份和以後就業 人才只要是花錢什麼都能給你辦 放心吧

你是應屆生 沒經驗 彆著急也別害怕 沒事的 完全可以解除就業協議 不需要繳納違約金

當然要給你支付工資 先向部門你的直接領導提出辭職 批准後去財務領工資 然後辦理離職手續

7樓:匿名使用者

有幾點疑問,一是:你說的這個「就業協議」是應屆生的「三方協議」嗎?還是僅僅是這家公司自己編制的所謂的就業協議;二是:

你到這家公司上班,他們給你解決戶口嗎?如果不解決戶口,那麼和你畢業時的戶口檔案是沒有任何關係的。另外,正式職工離職的話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即可正常辦理離職手續,不用交違約金(除非在職時公司提供了培訓,有服務年限的限制)。

如果還是試用期員工,那麼提前三天提出申請便可。

關於就業協議違約金的問題

8樓:

你的問題較為籠統,也比較複雜,但是懸賞高,呵呵。

一、是否為勞動關係?

根據你的描述,你應該是明年7月的畢業生。目前是全職狀態嗎?如果僅僅是勤工儉學,雙方的關係受《合同法》、《民法》調整,不受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約束。

法律依據:《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12: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以下回答排除非勞動關係的情形來分析的。

二、簽訂了就業協議是否就算簽訂了勞動合同呢?

概括起來講,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來分析,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同於勞動合同。首先,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製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

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時止的這一段時間。而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限定和保護的。其次,就業協議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三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而勞動合同是雙方合同,它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方的權利、義務構成。

第三,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仍然是學生身份,但是簽訂勞動合同時就轉換為勞動者身份。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業協議的效力就此喪失。如果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附件內容矛盾的,一般以勞動合同為準。

三方協議書只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之間簽訂的就業意向,不是勞動關係的法律檔案,對勞動關係沒有約束力,只有畢業生到單位報到,並與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或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意向變為現實之後,畢業生才能和用人單位形成正式的勞動關係。

有的企業在和學生簽訂三方協議後,要求學生畢業前到公司實習,企業在學生畢業後根據其實習表現及簽訂勞動合同的原則,協商簽訂勞動合同,也可能出現不簽訂的情況。

三、私加條款是否合法?「未乾滿2個月離職需繳納2000違約金」約定是否有效?

1、私加條款確屬無效協議,但可能會苦於無證據。這是程式上的問題。

2、就算你們之間屬於勞動合同,「未乾滿2個月離職需繳納2000違約金」約定是否有效?

(1)無效!「未如實向對方介紹己方情況,對方可解約並不承擔違約責任,我想知道我可以憑藉這一條來拒絕支付違約金嗎?」——不用這條,直接用法律,記住,法律最大!

(2)依據:只有兩種情況可以約定違約金,一是出資培訓了;二是有競業限制協議的。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三、房租、住宿費報銷有無依據?是否支援?

仲裁一般情況下不會支援。

四、加班時間

首先搞清楚,什麼叫加班?——法定或約定時間外,經用人單位安排,從事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工作才算加班。且勞動者對加班需負舉證責任,所以這個問題不好說。

五、有處罰是否違法?

法律沒禁止單位處罰,法無禁止即自由!單位可以根據公司合法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六、怎麼辦?

1、如光有就業協議而無勞動合同,以未簽訂勞動合同為由主張2倍工資。——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82條。

2、未繳納社保的話,主張繳納社保,並申請經濟補償金(半個月工資)。——勞動法、社會保險法,勞動合同法38、46、47條。

3、如果扣你2000元違約金,主張退還違約金。

七、過來人建議幾句:已經畢業了,走向社會了,多學法,擺脫學生氣,儘快成熟起來!附贈辭職協議一份,後果自負!哈哈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只企業私自新增手寫條令這一條,已構成無效協議;公司因辭職拒絕報銷涉不公平對待,還有其他的種種都構成違約。建議你多收集一些證據,預防以後要進行勞動仲裁。

10樓:二寶家

就業時狀態是否已經畢業拿到畢業證?如果還是學生身份,與公司的關係是勞務關係,簽訂的是勞務合同,遵循合同法相關規則,即違約金、報銷、住宿、工作時間等是否有書面的約定,如果有約定從其約定,沒有書面約定就沒辦法了。

11樓:匿名使用者

「然後該企業在我們簽完字後拿走了就業協議(一式四份)並手寫新增了4條條令(並未告知我們手寫新增條令一事,但條令所規定的內容招聘時和我們說過)其中一條規定未乾滿2個月離職需繳納2000違約金。」你說這是公司手寫並且後來新增的,並非當時有的,雖然事先已經口頭告知,但這或許違法,找個學法律的同學問問,我需要四個財富,望給點。。。下資料用

12樓:匿名使用者

三方協議中的違約金不必當真,其沒有什麼約束力,只是學校為了顯示就業率用的。

13樓:程煒桐

首先,就業協議約定違約金無效。

其次,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

你可以正常離職,無需害怕。

14樓:季艾說嘉月

這個《附加條款》是具有法律效應的,如果違約還想不交錢的話,那你的就業協議就沒有了,因為就業協議就一份,如果你交了違約金,那麼公司就會給你學校發退函,學校還可以再給你申請另一份,違約金不能少交。

關於違約金,關於違約金問題

上面的回答說你的合同適用勞動合同法,這個說法是錯誤的。請注意,你的合同是07年簽訂的,勞動合同法沒有生效。合同是按勞動法簽訂的,所以單位約定違約金三萬是合法的。現在你必須要離職,就只能在見習期也是一種 試用期 上做文章,依據可以是 勞動部辦公廳對 關於勞動用工管理有關問題的請示 的覆函 勞辦發199...

三方協議違約金問題,關於三方協議違約金的問題!!!

現在的很多人都被三方協議所困惑,其實沒必要。三方協議不屬於勞動法的範疇,不歸勞動合同法管轄,其中約定的違約金和押金應當認定為有效,只要不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考取研究生屬於升學的範圍,而且根據你上上述所說,如果你考取研究生,三方協議就失效,則對方應退回你的押金。如果銀行單獨跟你籤協議,則屬於勞動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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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金一般為2000元。一般來說在談籤協議的時候你可以與用人單位商量違約金多少,一般不會太高。當然如果你鐵定要去那個單位,難道還怕違約金太高嗎?這根本不是一個值得考慮太多的問題,望您學會成熟。我是專門負責人力資源的,你可以考慮我說的是否正確。那個2萬違約金是針對畢業正式工作前的還是正式工作後的?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