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剛籤合同,剛好放假,還在試用期內,如果想以結婚懷孕辭職,想留一點後路有機會再去競聘,該怎麼提呢

2022-09-25 18:46:42 字數 5617 閱讀 2649

1樓:超越國企

你可以先跟你的領導請假,然後全都是婚假和產假,等孩子生了之後,過幾個月你就可以回去上班了,不過你就算懷孕了,也可以工作呀,只要不累的話可以工作到六七個月,不過你是剛籤的合同,試用期都沒過,不用說了,人家肯定不要了,如果你是工作了幾年了,最起碼兩年以上,然後你的工作能力還是挺好的,嗯,這樣子讓別人才有可能,批准你的請假,你這不用說了,肯定不用你了

2樓:社會生活一點通

剛剛錢了合同,正在試用期內,你就想以結婚懷孕為理由,辭職,還想保住職位,可能嗎,完全不可能,你可以和老闆說清楚,現在去生孩子,生完孩子再來應聘,希望領導考慮一下。祝你好運,祝你成功。

3樓:祿中

一般單位都不會留一個在試用期就懷孕結婚的人。除非你足夠優秀,能帶來巨大價值。

簽了合同,在試用期,想離職

4樓:韓飛律師

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提前3天提出解除勞動關係,不可以隨時辭職。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二、你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37、38、46、47、50條!

5樓:海外展覽貿促會

1.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內提前三天可以提出辭職2.

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是對正式員工,也就是過了試用期的而言的3.涉及勞動權益,有任何糾紛的,直接聯絡勞動仲裁,幫你解決4.樓主可以和公司明示一下合同法和勞動法的一些法律知識,這樣公司就沒權利不讓你離職

6樓:

合同不影響你離職的 如果想離職 不用不好意思 直接說就可以了 最壞的結果就是老闆不給工資了 不過老闆要是好一點的話 也會給你工資的

7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3天提出即可,今天提出, 三天後可以不去上班.這是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的,員工守則和法律相牴觸的內容是無效的.

8樓: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你要先跟你的部門領導說下你要辭職的事情如果他同意當然好,不同意你到時候直接走人哇,一般企業不會為難員工除非一些黑心企業啊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離職!首先你得拿到辭職申請單完整的填寫好,交給部門主管(在此過程中注意保留證據,可以拍照離職單、錄音與主管的談話等),如果不批的話搬出勞動法的規定來,如果還是不批的話,那麼告訴他去勞動仲裁(嘿嘿,此時你的證據就是錄音內容,可以證明你有提前提出申請)。

10樓:一個小小鳥

這個試用期就是勞動合同雙方的一個緩衝期,一個相互觀察期。這個在勞動法中有規定。首先,你在試用期辭職,不用承擔什麼後果,基本上應該是想走就能走的。

其次老闆在合同中規定試用期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申請,這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對老闆講明,如果老闆為難你的話。

11樓:雪中孤鳥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試用期內員工提前三天通知單位,可以辭職。你的員工守則上的規定指的是正式員工,而且即使它指的是所有員工,因為違反法律規定,無效。綜上,你完全可以提前三天通知公司並辦理辭職手續。

工資也應當結清的,如果公司拒絕,你可以投訴,還可以走司法程式。望採納。

12樓:萱子

沒事,試用期國家規定提前3天,是國家大還是公司大,沒關係的額,你提前說就好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是3天,轉正後是一個月。而且勞動法規定:試用期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後為相互瞭解、選擇而約定的考察期,一般情況下適用於初次就業或再次就業時改變勞動崗位或工種的勞動者。

因此,在試用期內勞動者若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可隨時解除合同,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認為用人單位的工作不適合自己,也可隨時解除合同。

1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試用期是提前三天,所以你提前三天遞交書面辭職報告即可,公司不得剋扣你一分錢工資。

另一方面,你遞交報告需要留下證據以防公司賴賬,建議掃描或者照相你的辭職報告,在你遞交給負責人後,通過郵箱或者簡訊再發給對方該掃描件,證明你在某天遞交了辭職報告,辭職報告上要寫明離職日期(三天以上),遞交報告當時最好有能為自己作證的第三者在場,這樣更加保險些

15樓:小嬌朋友

隨時可以走人,把工資結清了

還不錯,希望你採納。

16樓:海星de魔力

易法通解答: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你還存於試用期,提前3天通知公司,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若公司不同意的,你3天后就可以離職走人。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如還有疑問可以諮詢易法通。

17樓:張金龍

有辦法,找人開張病假條,請假一個月,(就說頭疼,醫生,儀器都查不出來)中途回來辭職,說不想耽誤單位的工作,又因為身體不好無法堅持,再難纏的老闆都會放過你~~

剛簽了勞動合同想辭職怎麼辦

18樓:富察盈盈學縱

1、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2、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因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有關規定,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因為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請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並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結清工作期間的工資及時辦理離職手續。

3、「通知」必須讓單位簽收,他不籤就以**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確保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

4、按上述理由辭職,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責任,不支付有關費用,你就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19樓:簡單茶茶

我所在的公司也跟樓上的差不多,只要提出辭職報告被批准了的話,就可以走人,當然,多常時間走人還可以協商的

20樓:我拿菜刀向你笑

如果你的合同有約定,那肯定是要交的。

21樓:虛心提問

別的地方不知道我們這即使簽了合同,提出辭職一個月內就能走人!

22樓: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3樓:道恆企業服務

1、如果合同中約定了試用期,同時也規定了違約金,那麼你辭職是不需要支付違約金的,因為《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在試用期內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這是賦予勞動者的任意解除權,用人單位不能通過約定違約金來限制勞動者的解除權。

2、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試用期,同時也規定了違約金,那麼你辭職是屬於違約行為,是必須交納的,但合同的違約金應當與當地社平工資或你本人的工資相適應,而不能顯失公平。

24樓:神侃王

協商一下,應該沒啥問題。

簽了勞動合同可以辭職嗎,剛簽了合同我就不想

25樓:戚廣利

如果是剛剛簽訂勞動合同,還在試用期階段,應當按照規定提前三天提出辭職申請,如果是過了試用期就應當提前30天提出辭職申請。

26樓:w上善若水

簽了勞動合同也是可以辭職的,只是你要按勞動法規定以及公司規章去辦手續即可。

因為公司不給勞動合同,合同剛簽了兩天 還在試用期,我想離職。籤合同前幾天的試崗有工資嗎?

27樓:

這個事,要慎重。

1、試崗和籤合同前的工作,只要事先未說明不發工資,得到您的認可,是有工資的。

2、公司不給勞動合同,是不對的,但公司會找出一大堆暫時沒給您合同的理由的。

3、離職最後一個月不發工資是違法的,但公司會用許多辦法阻礙您離職或辦離職手續,從而扣發您的工資。

4、最後產生勞動糾紛,員工只能通過勞動仲裁才能解決,勞動仲裁要的是證據,如勞動合同,工資表,上班考勤表,工作崗位憑證,等等,有了證據,您才能保證要回工資。

5、所以,在您向公司提出辭職前,一定要拿到勞動合同,和上班憑證,有了這些證據,您不用提出勞動仲裁,公司也會老老實實地給您的勞動報酬。

簽訂合同1年,還在試用期內,上班20天,和經理口頭說不想做了,第二天我自理離職了,還有工資嗎?

28樓:深圳張勇律師

在試用期內,員工提前3天書面形式提出離職就可以,若過了試用期,員工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就行了。

公司應在員工離職後三個工作日內結清工資,員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個工作日內結清你的全部工資,提前離職或自動離職,公司也無權扣錢。

員工可以通過快遞的方式向公司提出離職要求,同時保留好快遞單,作為曾經提前向公司提出離職的證據。

即使員工自動離職或急辭工,公司也應當結清工作期間的全部工資,不能扣錢的。

若因員工的提前離職給公司造成損失,應賠償損失,但這種情況主要是針對高階管理人員或技術人員,但這種損失一般很難舉證證明,因此企業在招聘人員時要做好相關的人力準備。

法律規定是應在辦好離職後三個工作日結清全部工資,但實踐中,有的公司一般是下次發工資時一起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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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勞動合同法 的相關規定,勞動關係從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建立,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應當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 第10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期限應從用工之日起計算,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影響勞動關係的成立。因此從你上班的第一天開始你的合法權益已經因受保護。如果單位剛開始僅僅約定適用期而沒有約定正式用工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