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房產產權怎樣分割

2022-08-19 06:06:51 字數 704 閱讀 7083

1樓:北京老周

首先可以按照雙方協商的分割方法,如果協商不成按以下原則判決(也會適當考慮帶子女、生活困難的女方的情況,適當傾斜)。

如果是婚前購買的房子,現在還貸款,法院會按照結婚登記日前已經交錢、當前未還款兩個節點,按當前房屋評估價的比例分割。婚姻登記前是婚前財產,登記後到判決日是夫妻共同財產,未還款部分不計入財產(誰擁有誰還款)。婚後購房除一方全款並提供證據,或者權屬公證外,一律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因為現金**一般不進行甄別,即使一方贈予也是按照贈予雙方處理,除非婚前訂立夫妻收入各自歸自己的合同或者公證)。

對於無住房又無能力租房的另一方不允許強制搬出。

2樓:範乙月律師

你好,協議離婚雙方協商一致即可。

訴訟離婚的情形:

第一:婚前一方購買,產權登記一方名下,屬於個人財產不需要分割。

第二: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登記在一方名下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歸產權登記一方。

第三:一方付首付,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雙方共同支付按揭,房屋歸產權登記一方,補償另一方按揭款一半的金額。

第四:雙方父母共同支付首付,登記在雙方名下,房屋雙方共有。

在分割房產時,雙方當事人能夠協商一致即可。

。。。。情形不同,分割方式不同,建議根據自己情況,針對性的提問。

3樓:愛喝粥

先雙方協商達成,不能達成共識的經法院訴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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