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抵壓權人?什麼是質權人,什麼叫抵押權人,質押權人和擔保權人

2022-08-14 06:16:34 字數 5258 閱讀 1311

1樓:春風化雨時

抵押權人,是指對債務人享有債權,並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得就抵押物優先受償的人。抵押權人就是受抵押擔保的債權的債權人。 抵押權是由債務人或第三人就其提供抵押的特定的財產所設定的物權。

保護抵押權人利益的積極權能之規定

抵押權的積極權能,是抵押權人為實現抵押權,而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所採取的各種措施與手段,依據擔保法理結合《擔保法》及司法解釋之規定,我們認為,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對抵押權人順序利益的保護。相對於一般債權而言,抵押權人就同一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有優先受償權。但就各抵押權人而言,相互間仍有一個優先受償的先後次序問題。

依近代各國民法理論與實踐,所謂抵押權的順序,指就同一抵押物設定數個抵押權時,各個抵押權人優先受償的先後次序,其解決的是同一抵押物上數個抵押權間的相互關係問題。大陸法系各國一般是以登記的先後次序而定,即先次序的抵押權人有較後次序的抵押權人優先受償的權利,學說稱為抵押權人之次序權。

質押權人又叫質權人,是指佔有財產,並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人。

2樓:

一、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抵押權人,是指對債務人享有債權,並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得就抵押物優先受償的人。

二、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財產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質權人行使質權只有在債務人在履行期屆滿仍不履行債務的情況下才能進行,在此之前,質權人直接佔有質物的應盡對質物妥善保管的義務。

質押權人又叫質權人,是指佔有財產,並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人。

什麼叫抵押權人,質押權人和擔保權人?

3樓:匿名使用者

抵押權人,是指對債務人享有債權,並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得就抵押物優先受償的人。抵押權人就是受抵押擔保的債權的債權人。

質押權人

質押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

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權利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權利證書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權利證書所代表的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將該權利證書兌現成價款,並就該價款優先受償。

質權人行使質權只有在債務人在履行期屆滿仍不履行債務的情況下才能進行,在此之前,質權人直接佔有質物的應盡對質物妥善保管的義務。

質權人行使質權應根據質物的特點選擇適當的方式,對於動產可採取折價、拍賣或變賣的方式;對於權利證書,可採取兌現、提貨、拍賣、轉讓等方式。

質權人處理質物所得價款用來清償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

質權人因行使質權而與出質人發生糾紛可採取協商、訴訟、仲裁等方式解決。提起訴訟的,質權人可以起訴出質人和出質債權的債務人,也可以單獨起訴出質債權的債務人。

什麼是抵押人和抵押權人?

4樓:以柔

抵押人是指通過向債權人提供一定的財物作為抵押從而擔保債務能夠履行的債務人或者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

抵押權人是指對抵押人抵押的抵押物享有一定權利的人,抵押權人是有抵押作為擔保的債權這一債權債務關係中的債權人。

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是一對法律概念。抵押人在將自己的財產進行抵押之後,其本人仍然享有抵押物的所有權,只是不能對該抵押物隨意處分,即權利受到一定限制。當債務到期無法履行時,抵押權人可以就該抵押物優先受償,從而保障債權得以實現。

5樓:慧慧的網盤

抵押人是指為擔保債的履行而提供抵押物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債權人提供一定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用以擔保債務履行的債務人或第三人。當抵押人將自己的財產抵押後,本人只是部分喪失對抵押物的處分權,不能完全地行使對物所享有的權利。

抵押權人,是指對債務人享有債權,並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得就抵押物優先受償的人。抵押權人就是受抵押擔保的債權的債權人。 抵押權是由債務人或第三人就其提供抵押的特定的財產所設定的物權。

對抵押權人順序利益的保護。相對於一般債權而言,抵押權人就同一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有優先受償權。但就各抵押權人而言,相互間仍有一個優先受償的先後次序問題。

依近代各國民法理論與實踐,所謂抵押權的順序,指就同一抵押物設定數個抵押權時,各個抵押權人優先受償的先後次序,其解決的是同一抵押物上數個抵押權間的相互關係問題。

大陸法系各國一般是以登記的先後次序而定,即先次序的抵押權人有較後次序的抵押權人優先受償的權利,學說稱為抵押權人之次序權。

6樓:love蝶舞晨軒

1、抵押人

抵押人即抵押的設定人,是以自己的財產為自己或他人作擔保的人。抵押設定人一般為債務人自己,但也可以由第三人為債務人設定抵押。第三人為債務人設定抵押的,該第三人稱為物上保證人。

因為設定抵押是一種法律行為,因此設定人必須是有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獨立實施民事行為,其設定抵押的,當然無效。

民事行為能力人,雖可獨立實施與其認識能力相適應的民事行為,但因設定抵押涉及對財產的處分,且並不是為其生活所必須的行為,因此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設定抵押的,也應當認定為無效。

由於抵押人是以自己的財產作擔保的,所以抵押人必須是對抵押財產享有處分權的人。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在《意見》第113條中規定:「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權或者經營管理權的財產作抵押物的,應當認定抵押無效。」

《海商法》第十二條中也規定,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所有人授權的人可以設定船舶抵押權。因此,對抵押物無處分權的人設定抵押的,抵押合同應為無效。

2、抵押權人

抵押權人是取得和享有抵押權的權利人,在抵押合同中,為被擔保的債權人,即受抵押權設定的債權人。

抵押權人須為債權人。在德國法系因承認原始的所有權人抵押,土地所有人得為自己設定抵押權,抵押權人不須為債權人。而在不承認原始的所有人抵押制度的立法上,抵押權人只能是債權人。

不能成為債權人的,不能為抵押合同設抵人的相對人。

抵押合同的債權人,是依約定取得抵押權的一方,並不負擔任何義務。因為債權人僅因抵押合同的訂立而受利益,依法律規定,未成年人可以實施純受利益的行為,所以未成年人也可以為設定抵押合同的相對人。

7樓:匿名使用者

抵押當事人的分類 1、抵押人 抵押人即抵押的設定

人,是以自己的財產為自己或他人作擔保的人。抵押設定人一般為債務人自己,但也可以由第三人為債務人設定抵押。第三人為債務人設定抵押的,該第三人稱為物上保證人。

因為設定抵押是一種法律行為,因此設定人必須是有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獨立實施民事行為,其設定抵押的,當然無效;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雖可獨立實施與其認識能力相適應的民事行為,但因設定抵押涉及對財產的處分,且並不是為其生活所必須的行為,因此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設定抵押的,也應當認定為無效。 由於抵押人是以自己的財產作擔保的,所以抵押人必須是對抵押財產享有處分權的人。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在《意見》第113條中規定:「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權或者經營管理權的財產作抵押物的,應當認定抵押無效。」海商法第十二條中也規定,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所有人授權的人可以設定船舶抵押權。

因此,對抵押物無處分權的人設定抵押的,抵押合同應為無效。 2、抵押權人 抵押權人是取得和享有抵押權的權利人,在抵押合同中,為被擔保的債權人,即受抵押權設定的債權人。 抵押權人須為債權人。

在德國法系因承認原始的所有權人抵押,土地所有人得為自己設定抵押權,抵押權人不須為債權人。而在不承認原始的所有人抵押制度的立法上,抵押權人只能是債權人。不能成為債權人的,不能為抵押合同設抵人的相對人。

抵押合同的債權人,是依約定取得抵押權的一方,並不負擔任何義務。因為債權人僅因抵押合同的訂立而受利益,依法律規定,未成年人可以實施純受利益的行為,所以未成年人也可以為設定抵押合同的相對人。

8樓:99貸貸款平臺

一、什麼是抵押人

抵押人,是指為擔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債務,而向債權人提供抵押擔保的人。抵押人可以為債務人本人,也可以是債務人和債權人以外的第三人。在抵押擔保中,抵押人的確定應當以抵押合同為標準,抵押合同中與債權人相對應的一方當事人就是抵押人。

二、什麼是抵押權人

抵押權人,是指對債務人享有債權,並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得就抵押物優先受償的人。抵押權人就是受抵押擔保的債權的債權人。

三、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的區別

抵押人、抵押權人的區別主要在於抵押權的歸屬問題,所謂抵押權是債務人或第三人所提供用於抵押的特定財產所設定的物權。抵押權是一種財產權,權利人可對之加以處分。抵押權人可以讓與抵押權,或再為他人提供擔保。

以住房按揭貸款為例,借款人就是抵押人,而放款銀行就是抵押權人。

9樓:一行修行

抵押人指向債權人提供一定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用以擔保債務履行的債務人或第三人。抵押權人是指對債務人享有債權,並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得就抵押物優先受償的人。抵押是擔保的一種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三條 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10樓:前行熊貓

抵押人,是指為擔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債務,而向債權人提供抵押擔保的人。抵押人可以為債務人本人,也可以是債務人和債權人以外的第三人。在抵押擔保中,抵押人的確定應當以抵押合同為標準,抵押合同中與債權人相對應的一方當事人就是抵押人。

抵押權人,是指對債務人享有債權,並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得就抵押物優先受償的人。抵押權人就是受抵押擔保的債權的債權人。

抵押權

我國《擔保法》第54條關於抵押權的清償順序作了如下規定,「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照以下規定清償:

(一)抵押合同以登記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記的先後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二)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的,該抵押物已登記的,按照本條第(一)項規定清償;

未登記的,按照合同生效時間的先後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抵押物已登記的先於未登記的受償。」《擔保法司法解釋》第76條規定:

「同一動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當事人未辦理抵押物登記,實現抵押權時,各抵押權人按照債權比例受償。」從上述規定可見,在抵押權有登記的情況下,抵押權人就抵押物受償的次序,由於依登記的先後予以確定,因此縱使設定抵押權的書面作成在先,而登記在後者,仍應依登記的先後定其次序。

質權和留置權有區別嗎,留置權和質權有什麼區別?

1 成立的條件不同。依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成立 而留置權是依法律直接規定。2 佔有的條件不同。兩者雖然都是以擔保物的佔有及移轉為要件,但質權在設定時才移轉佔有,擔保物與債權事先沒有佔有的關係 而留置權的債權事先就與擔保物有法律上的牽連。即債權人事先佔有是留置權成立的前提條件。3 法律關係的客體不同。質...

抵押權質權留置權三者的異同是什麼

相同點 相同之處三者都是擔保措施 都要求擔 保人履行擔保義務和承擔擔保責任。不同點 抵押權不改變佔有 質權改變佔有,即由質權人佔有出質物 留置權具有優先性,比如基於委託 維修等情形,可以行使優先權。1 質押就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將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

法律問題 什麼是生命權 身體權 健康權

生命權是以自然人的性命維持和安全利益為內容的人格權。健康權,是指自然人以其身體外部組織的完整和身體內部生理機能的健全,使肌體生理機能正常運作和功能完善發揮,以維持人體生命動為內容的人格權。生命權與健康權的區別如下 一 生命權是以維護人的生命活動延續為基本內容,防止人為侵害將生命權人的生命終止。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