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殘疾鑑定結果有幾份

2022-03-13 15:41:37 字數 2206 閱讀 3468

1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書至少一式四份,工傷職工、用人單位各送達一份,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一份,存檔一份以上。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作出鑑定結論之日起20日內將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及時送達工傷職工及其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第四條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履行下列職責:

(四)建立完整的鑑定資料庫,保管鑑定工作檔案50年;

2樓:火了帝

傷殘鑑定結果(勞動能力鑑定)一式四份。分為:

個人存留一份

單位存留一份

社會保障部門工傷保險科存留一份

勞動局工傷科存留一份

3樓:養狗律師賈寶驊

工傷殘疾鑑定結果有4份。工傷鑑定程式如下:

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後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2、鑑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鑑定審批表》於每週

一、二、三、五來做鑑定。

3、鑑定辦對鑑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後,交納200元鑑定費。如材料不全,由我辦出據委託診斷後,再來鑑定。

4、鑑定辦於每週四定期召開鑑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並予以公佈。

5、自鑑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後,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鑑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6、申請工傷認定應提交的材料有: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職工身份證件、勞動合同文字或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初診病歷、住院病歷、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認定下來後申請傷殘等級鑑定,鑑定結果是多久才下來

4樓:華律網

大家所稱的工傷傷殘鑑定,實際就是工傷後勞動能力鑑定。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因此,申請工傷勞動能力鑑定鑑定的時間是在確認為工傷後,根據**情況傷情穩定後,就可以馬上申請能力鑑定鑑定鑑定。

一般情況下是工傷認定後馬上就做,但是如果勞動者的傷情穩定還沒有穩定,那麼就要等到傷情穩定後再申請。如果傷情沒有穩定就申請勞動能力鑑定,要麼是勞動能力鑑定機構不受理,要麼是勞動鑑定機構也不會出具鑑定結論 。申請傷殘鑑定時,公司、工傷員工或者其近親屬都可以申請傷殘鑑定,並且在申請工傷鑑定時,應提交認定工傷決定書、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5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90天之內出具鑑定結果。

6樓:孟祥炬律師

回答工傷認定受理需要在60日內做出結果。《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根據我國司法鑑定程式通則,司法鑑定包括傷殘鑑定應當在七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然後依據委託書的生效日期開始,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有特殊情況可以申請延遲期限,但是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就是說傷殘鑑定最遲在兩個月內出結果

更多1條

7樓:

一般在一個月左右可以有傷殘等級出來。

8樓:暨森

目前病人是植物人,你好請問傷殘鑑定多久能鑑定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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