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婚姻法的問題,新婚姻法常見問題有哪些

2022-02-18 04:48:12 字數 4140 閱讀 9261

1樓:匿名使用者

1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九條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十九條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結婚前他們購置的財產是為了結婚而使用的,且房子的借款是在婚後由共同財產清償的。

由此可以得出,要是雙方的繼承的財產明確表示歸他們各自所有的話,其餘都是共同財產。

2、那樣的話,上述的所有財產平分。

2樓:匿名使用者

共同財產:

1萬元+20萬元+存款(婚後到離婚之前)+10萬元(婚後共同還款部分)

個人財產:

王:家用電器+摩托車+5萬元+10萬元

丁:傢俱

令人不明白的是,

2023年丁與他人通姦被發現,

為什麼96年擬訂書面約定,

有些不符合邏輯。

新婚姻法常見問題有哪些

3樓:我是百白度度

新婚姻法中幾條新規的通俗解釋:

1、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3、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4、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5、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援。

6、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有關婚姻法的幾個問題

4樓:

你好,對你的問題先簡單回答如下:

1、你妻子想分房子不太可能。

2、孩子不論判給哪一方,另一方均無獲得補償金之說。

3、撫養子女是作為父母的法定義務,父母離婚後,對子女仍有相同的撫養責任,仍有負擔子女撫養費的平等義務。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4、子女撫養問題首先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由法院依法進行判決,但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5、如果沒有約定,夫妻共同財產一般均分,必要時也可不均等。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所取得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智慧財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遺贈或贈與合同中明確歸一方的除外)等,皆是法定的夫妻共同財產。

另外,其他的我用郵件詳細和你交流。

5樓:匿名使用者

父母離婚後,子女隨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根據《婚姻法》規定及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11月3日頒發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應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子女由誰撫養的問題應根據子女的年齡分兩種情況來決定:

第一,哺乳期內的子女由母親撫養。第一條規定:「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第二,哺乳期後的子女由誰撫養的問題。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情況判決。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如果子女是已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父母雙方對於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時,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縱橫法律網 嚴亨春律師

想請教一下有關婚姻法的熱點問題有哪些?

關於婚姻法的幾個問題

6樓:李永輝律師

1、個人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現行婚姻法就是這樣規定的。

2、個人婚前購置的房屋屬於個人財產,不因為婚姻關係建立和存續時間長短而變化。婚後共同還貸使用的資金屬於共同財產,應當依法分割。對於增值部分,還有爭議,有地方法院判決認定該部分屬於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3、個人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存款一樣。

使用個人混牽扯愛產用於投資收益的,收益部分屬於共同財產。

7樓:

1、婚前財產早就有規定了。

2、要看房產證是誰的名字。一個人的名字,是個人財產。二個人的名字是共同財產。

一個人的名字,共同還貸的,房屋仍為一個人所有,還貸的形成債務關係。

3、關鍵在於你是否可以分得清這個錢就是你的婚前財產。

8樓:楊德保律師

你好:1、已經實施。

2、婚前按揭購房,產權登記在個人名下屬於婚前個人財產,但對於共同還貸部分若將來離婚可以要求對方返還一半;

3、婚前存款為個人財產。用其進行投資產生的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需要進行分割。

9樓:匿名使用者

1 規定婚前財產的最新的婚姻法實施了嗎?解釋三,沒有實施

2 一方婚前按揭買的房 婚後雙方一起供房 算個人財產還是共有?婚前部分,歸個人,婚後部分,是共同的。

3 一方婚前的銀行存款 能算是個人財產嗎?如果該存款用於婚後的投資 且離婚時該投資的本利總額超過了之前的存款額 那哪部分算是共有的?婚前部分,歸個人,婚後部分,是共同的。

我想問一下有關婚姻法的問題. 20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們已經登記了

那麼法律當然保護你們,這個是沒有問題的

至於要把她帶回傢什麼的,

這個應涉嫌犯罪了

11樓:匿名使用者

男女婚姻自由,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雙方父母無權干涉。支援你

12樓:望天紅

婚姻法說你們已經是合法夫妻了。

可是對方家人不承認。

你自己想一想,是國家的法律大,還是他們家的規矩大?

不過,少數民族問題不是一時半會解決的,需要溝通。據說,回民是不可與外人結婚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符合婚姻法規定的條件登記結婚的。那麼就是合法的。

自然法律會保護你們的。

關於新婚姻法問題,關於新婚姻法問題。

1 婚前個人存款,婚後仍然屬於個人財產。但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2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還貸,此房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如果離婚,房屋的所有權歸屬若協議不成,則歸屬於 登記方 所有。如果是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則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

新婚姻法離婚,新婚姻法離婚條件

婚姻法 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確已破裂,調...

新婚姻法離婚財產分割問題,新婚姻法離婚財產分割的問題

根據您提供的材料,初步解答如下 我國 婚姻法 及其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同時,如果雙方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