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有什麼規定?新婚姻法的規定是什麼

2023-06-16 03:05:09 字數 1953 閱讀 7860

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條件下才能離婚是為了那些實在過不下去的夫妻,所以我們要學會在結婚前先仔細觀察瞭解自己要過下半輩子的另一半,不要讓自己的婚姻生活留下遺憾。如果真的碰到要離婚也要懂得維護自己的權益,更多的資訊訊息可以詢問律師幫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2樓:次綺露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3樓:匿名使用者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新規定有哪些。

一、界定了親屬、近親屬、家庭成員的範圍【新增法條】第1045條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新婚姻法的規定是什麼

4樓:賈寶驊律師

【法律分析】

關於婚姻法作出了以下新規定:新增了關於離婚冷靜期的規定,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後若一方對離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內撤回離婚申請;明確判決不準離婚後,分居又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法院應當准予離婚,等等。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_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新的婚姻法是怎麼規定的

5樓:律說律答

婚姻關係,現在由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編調整,原來的婚姻法已經被廢止。關於婚姻關係,在新的民法典中的規定有:

1.基本原則。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2.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3.

結婚。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基本原則】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新婚姻法離婚,新婚姻法離婚條件

婚姻法 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確已破裂,調...

關於新婚姻法問題,關於新婚姻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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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操作就是,自己先交首付,用自己公積金貸款,如果他要共同還款,要求他每月給現金,你再存到自己銀行戶,買房協議籤你的名。婚前父母首付或贈與的房產,屬於該父母的子女,但有公積金扣款記錄,你家兄弟姐妹拿不走,你老公也拿不走。如果他一定要房產證上有他名字,很簡單,先辦有你名字的房產證,過幾年才加上他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