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贈與的房產協議是否有效,婚前贈與承諾是否有效

2022-02-04 03:00:24 字數 5076 閱讀 2079

1樓:鑽誠投資擔保****

一般而言,贈與合同原則上是實踐性合同,諾成性合同為例外。即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為諾成性合同;其餘的贈與合同為實踐性合同。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採用書面形式。婚前財產公證是指公證機關依法對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就各自婚前財產和債務的範圍、權利歸屬問題所達成的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

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詞句、合同的有關條款、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該條款的真實意思。

在婚前房產贈與糾紛案件中,往往也會出現協議經過公證的現象。但並非公證後的婚前房產贈與協議都生效。因為,婚前房產的贈與通常是附有某些條件的。

比如,為了雙方能結婚一起生活,等等。如果出現男女一方在婚前贈與了房產給另一方,並辦理了公證,而後來由於種種原因雙方未能登記結婚,那麼,只要有證據能證明該公證的協議附有登記結婚等條件,則婚前的房產贈與協議可以認定為沒有生效而無法實際履行;一方不得起訴要求對方交付贈與合同標的物並辦理該房的產權過戶手續。

2樓:特別忐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秋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經過公證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涉及房產轉讓的婚前或婚內的財產約定,其法律性質應視為贈與協議。

雖然《合同法》規定,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規定。但夫妻財產約定與夫妻離婚協議是根本不同性質,涉及的房產所有權轉移條款為贈與性質,《婚姻法》雖未規定。夫妻財產約定涉及到不動產必須辦理登記,否則對雙方不具有約束力,但是,這類婚前或婚內財產頁頂仍受《合同法》調整。

婚前贈與承諾是否有效

3樓:華律網

一般而言,贈與合同原則上是實踐性合同,諾成性合同為例外。即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為諾成性合同;其餘的贈與合同為實踐性合同。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採用書面形式。婚前財產公證是指公證機關依法對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就各自婚前財產和債務的範圍、權利歸屬問題所達成的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在婚前房產贈與糾紛案件中,往往也會出現協議經過公證的現象。

但並非公證後的婚前房產贈與協議都生效。因為,婚前房產的贈與通常是附有某些條件的。比如,為了雙方能結婚一起生活,等等。

如果出現男女一方在婚前贈與了房產給另一方,並辦理了公證,而後來由於種種原因雙方未能登記結婚,那麼,只要有證據能證明該公證的協議附有登記結婚等條件,則婚前的房產贈與協議可以認定為沒有生效而無法實際履行;一方不得起訴要求對方交付贈與合同標的物並辦理該房的產權過戶手續。

4樓:匿名使用者

贈與合同(contract of gift),贈與人把自己的財產無償地送給受贈人,受贈人同意接受的合同。

根據《合同法》第十一章贈與合同

第一百八十五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七條: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第一百八十八條: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九十條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5樓:初自薔

建議由律師幫你擬定附條件贈與協議。

6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書面證明,具體上 想問律師

婚前房產協議有效嗎 簽訂婚前協議注意事項

7樓:xybi艾

一、婚前房產協議的有效性

1、只要內容不違法對你們兩人是有效的,但是還有個前提條件是必須登記結婚了才生效。

2、公證一下比較好。因為公證時,公證員會給你們的協議進行法律上的把關,避免了無效條款。同時,公證後的協議法律賦予它強制執行的效力。

第一、公證員都是法律專業人士,會對你協議內容進行審查,預防糾紛。

第二、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具有較高的證據效力,如果將來找不到協議對方的人,公證書也證明了合同的真實性。而不公證的合同找不到對方的情況下,難以證明合同真實性。

第三、公證處的檔案保管期限最短是20年,你的合同即使丟失了,也可以在公證處的檔案中查詢到

二、婚前房產協議注意事項:

1、婚姻協議是雙方同意,雙方簽署,通過了公證的合同。婚姻協議不需要向法庭申請,在簽署之前也無需複審。但協議中的內容應該是真實的,不能欺滿對方。

2、不真實的闡述,不完整的坦白是不允許的。婚姻協議應真實完整,要求雙方都清楚地明白自己想要得到什麼,可以放棄什麼。如果雙方的闡述都不真實,那麼這份婚姻協議將無效,不能成為法律依據。

3、婚姻協議可包括雙方的婚姻期間的權利與責任。婚姻協議在19世紀非常盛行,目的是要保護女性財產繼承人。貪女人的錢而與她結了婚的流氓應該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4、在婚姻協議中,雙方都可以享有法律所給予的權利。但其中任何一方都可以自願分給對方一部分財產。如果雙方有共同的生意,共同的收入,那麼協議可以闡明誰負責掌管生意,誰控制投資管理收入。

協議也可表述某些資金屬於共同資金,甚至可以規定在婚姻期間怎樣消費某些資金。

5、婚前財產協議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最好採用律師見證或公證;起草婚內財產協議相關條款一定要具體清楚,不能含糊其詞,表述要清楚完整,具有可操作性。

擴充套件資料

涉及房產轉讓的這類婚前財產約定,其法律性質為贈與協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86條的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合同法》第187條同時規定,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而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房產恰恰是需要辦理登記手續的。

去年底公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徵求意見稿)第七條表述為:「婚前或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一方在贈與房產的權利轉移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已經辦理公證的除外。」

雖然這是個徵求意見稿尚未正式公佈,但也反映出最高人民法院的傾向性意見。這是我國法律對不動產包括房產的特殊規定。

因此,為了防止贈與人擅自撤銷贈與,強化涉及房產贈與的婚前財產協議的效力,最穩妥的方式是協議簽訂後及時辦理過戶。

《婚姻法》第17、18條規定的法定的夫妻共同財產制度,通過比較可以看出,是首先尊重夫妻之間的「財產約定」的,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才適用法定的夫妻財產製度。

因此,如果未婚的夫妻雙方已經對自己現有和未來的財產有了安排,想給自己的女兒多一些經濟上的保障,都可以通過婚前財產協議來實現。

婚前贈與的房產是否有效的糾紛案例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秋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經過公證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涉及房產轉讓的婚前或婚內的財產約定,其法律性質應視為贈與協議。

雖然《合同法》規定,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規定。但夫妻財產約定與夫妻離婚協議是根本不同性質,涉及的房產所有權轉移條款為贈與性質,《婚姻法》雖未規定。夫妻財產約定涉及到不動產必須辦理登記,否則對雙方不具有約束力,但是,這類婚前或婚內財產頁頂仍受《合同法》調整。

9樓:張家口率航

婚前一方父母贈與小夫妻的財產,如果登記在夫妻倆名下,或者有贈與協議約定是贈與當事人雙方的住房,那麼該住房產權屬於小夫妻共有的財產。

父母可以在夫妻倆離婚時授權收回贈與夫妻倆的住房,因為小夫妻離婚之後會分割該住房產權,嚴重違背了父母贈與住房的初衷,父母可以申請收回贈與的住房。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

受贈與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

,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一百八十七條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第一百八十八條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

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條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的,贈與

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條贈與可以附義務。

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第一百九十一條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

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

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

責任。第一百九十二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條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

六個月內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條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要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第一百九十五條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

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籤「房產贈與協議」還是「婚前財產協議」

答覆如下 如你所述,按揭中的房產是無法辦理共有權登記的,也就是無法加你的名字上去,但是也並非絕對沒有辦法,例如簽訂協議並辦理律師見證就是一個不錯的選擇!所以 房產協議 不僅有必要,而且還可以舉一反三,更好地實現你的夙願!只要你們雙方協商一致,對於8萬元重做購房資金,法律尊重你們之間的契約自由,所以你...

婚前財產的約定有效嗎,婚前財產約定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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