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40年到期怎麼辦,房屋產權70年或40年到期後怎麼辦?

2022-01-10 13:22:39 字數 5234 閱讀 6937

1樓:華律網

在正常情況下,房屋年限有40年、50年和70年三種分類,70年的主要是指普通住宅,50年的指工業用地,40年的主要是指商業用地。房屋產權其實不僅僅包括房屋的產權,還有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權。購房者對房屋的使用權是永久性的,而這所謂的40年的產許可權制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權。

我國土地屬於國家,房主只是租用人。根據《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在房屋40年產權到期後,一般有以下兩種情況:

①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這種情況的話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來向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補交土地出讓金,當然這個**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②如果是根據規劃需要,國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

那麼業主也可以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2樓:

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或者根據規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不管是40年、50年還是70年,都有到期的時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只要房子還能住,就都得續簽土地。根據國家現行的相關規定,土地到期後按照當時的樓面毛地指導**,依一定比例繳費。

3樓:娛樂這個feel倍爽兒

1、房產證40年到期之後還可以繼續使用,因為在中國土地的所有權是屬於國家的,中國境內取得的都是使用權。

2、國家會在到期後換證,使用權仍然是你的,會有一些費用,具體的收費標準國家尚未出臺另外,四十年的是商業用地的使用年限,50年是商住兩用的年限,70年的是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

3、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可以續期,是否交費和交多少現在沒有詳細規定,但房子的所有權永遠都是你的。

4、如果房子沒有安全問題可以繼續住,如果要拆遷的話也會按那時的房價給你補償的。

4樓:吾傅香貝釵

1、房產證不會到期,房產永久歸所有人所有。

2、地產到期的解決辦法國家還沒有明確。物權法在今年10月1日起實施,實施時候估計會有配套措施出臺。物權法規定土地到期後自動順延,但要交費用,具體怎麼交,交多少還沒有明確。

全國人民都在關心這個。

5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還沒有確定的政策,只是在物權法中有一條,在房屋到期後有可能徵收適量土地出讓金。

6樓:虎生虎威

現在國家規定,產權房年限70年,沒有40年的說法。

7樓:匿名使用者

70年土地出讓到了?再去房管局辦理換證。

8樓:匿名使用者

生活中的房子往往是有著不同年限的產權,這個產權的含義是土地使用權,而不是我們所認為的房屋使用權,因而前者到期限後是需要重新申請的,而後者則是無限期永久的。前者到期後,40年產權房子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這樣,40年產權房子所有權便得以延續。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若是不進行操作,那麼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40年產權房子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雖然有所補償,但是房子沒有了就意味著我們暫時是沒地方住了

9樓:親豬愛貓貓

去房產局再辦理下手續就好呀

房屋產權70年或40年到期後怎麼辦?

10樓:華律網

房屋產權是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科技、文化、體育用地50年;工業用地、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設施用地年限40年。

我們一般說的商品房,指的就是產權為70年年限的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有兩種解決方法:一、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當土地使用權屆滿後,小區的業主可以聯名向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申請自動續期,並按要求補交延期後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般來說,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會按當時的1%-10%來徵收。二、若是老舊房有類似拆遷的補償如果房子過於老舊或者變成了危房,且國家也要求收回土地或者地上的建築物時,那麼國家一般都會按相關的房屋徵收法律法規,對業主進行相應的經濟補償。也就是說,會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綜上所述,如果房屋產權到期了,交錢就可以續用。如果國家不讓繼續使用,房主們同樣可以獲得拆遷補償。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二) 工業用地五十年;(三)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一條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

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11樓:匿名使用者

1、房屋產權70年、40年、50年土地使用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但是房屋仍屬業主所有。

2、房屋產權到期後,房屋業主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續期申請,申請獲得批准之後,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並根據當時的籤合同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從而重新獲得土地使用權。

3、具體產權的**應該有很多因素決定,不能簡單的依據時間來換算,建議你參考當地同類房價。

12樓:超哥情感諮詢室

房屋產權有70年的也有40年的,到期後房子歸誰呢?

70年產權到期後房子的產權不變,誰的房子仍然是誰的。只要住房取得了房產證,房子的所有權就永久的。

a住房70年產權,指的並不是房子而言,而指的是住房所佔用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商品房土地使用權是70年,商住兩用房土地使用權是50年,商業房土地使用權是40年。根據《物權法》規定,任何人都沒有權利變更、剝奪產權房的所有權,誰的房子誰說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地,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70年產權到期後,根據國家物權法,可以重新提出申請,繼續使用土地,直至房子自己滅失為止。同時還要繳納一定數額的土地使用出讓金。土地使用出讓金的計算方法是。

房屋的建築面積*當年成本***1%。

b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期限根據2023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分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

c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70年,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繼續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裡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

13樓:康波財經

1、首先大家需要明白的是,房屋的產權以及土地的使用權這一塊兒。你買了合法的房子,房子的產權是你的,也就是這個房子是你的,但是房子下面的土地卻不是你的,這是國家的。

2、其次所謂的房屋產權時間也是土地的使用年限。開發商在蓋房子的時候需要向拍地,繳納一定的土地使用金才能蓋房子。而蓋的房子的產權有50年的商用房和70年的民用房,這其實都是一樣的,就是土地使用時間長短罷了。

3、這裡需要大家明白的是土地的使用時間是按照建設用地拿地的那一天起,而不是你購房的時間起。所以越往後你的可使用的土地時間越短。這個是非常重要的點。

4、土地使用權到期怎麼辦?現在在物權法上面還沒有明確的說明。但是一般來說,房子肯定是你的,等到土地使用期限到了以後,大家可以繳納一定的土地使用金,還是可以繼續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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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樓:昂高爽

我是從事房產工作的。70年的是屬於住宅型的,40年的基本上是商用的,但有些也可以住,比如說酒店式公寓。40年的會便宜一些,70年的貴些,但其實一般房子的建築40年差不多老了。

我建議40年的。

前幾天剛剛在書上看到的,關於70年產權的居民房和40年產權的商住房的一個年限問題,其實,物權法2023年10月1日才施行,根本沒有到期的例子存在,所以根本沒有明文規定怎麼處理40年產權的房子。另外,只是說70年的到期之後自動續約,而40年的要在期滿前一年提前申請續約,並在60天之內交清續約金。至於要多少錢,沒有明確規定。

不過不會太多的,因為民生問題。(其實法律也是模糊的) 另外,還有涉及到拆遷問題,70年產權只要不是用來做市政和公共事業工程,怎麼拆都有賠償。賠償比例按商場價,按人頭。

而40年的40年之內的拆遷,也是隻要不是用來做市政和公共事業工程,賠償比例是1:3,40年之後沒有按照正常規定續約的是不給予賠償。

其實吧,我覺得40年和70年,最大的區別是戶口問題,只要不考慮到落戶問題,其他和住宅一樣,至於戶型差異,一分錢一分貨。

商品房4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1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40年產權的商住房,四十年後可以續費。

1、根據我國2023年出臺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根據相關規定,商用房產權年限為40年,低於普通住宅的70年產權。我國2023年出臺的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並無自動續期的規定。

3、根據現有法律來看,很可能會由業主繳納土地使用金;也不排除以後也像住宅一樣自動續期,而且有可能不用繳費。一般來說,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的,但是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年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到期後可通過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物權法》規定: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

房產證,產權70年後到期,怎麼辦

房產證的所有權是永久產權,土地使用權為70年,在住宅的70年產權到期後會自動續期。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 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

房屋產權到期後怎麼辦產權到期後如何續期

地是國家的,房子是你的 房屋產權70年或40年到期後怎麼辦?1 首先大家需要明白的是,房屋的產權以及土地的使用權這一塊兒。你買了合法的房子,房子的產權是你的,也就是這個房子是你的,但是房子下面的土地卻不是你的,這是國家的。2 其次所謂的房屋產權時間也是土地的使用年限。開發商在蓋房子的時候需要向拍地,...

什麼是房屋產權,如果產權到期怎麼辦

樓上說的好像不對,個人感覺是你買的房子所有權永遠是你的,但是房子是建在土地上的,土地的所有權在中國是歸國家 大產權,即70年 為了保障 可持續發展 防止出現房子到了一定的年限出現問題及倒坍而所有人重蓋導致無限期產權的出現 西方很多國家是這種狀況 人為制定了房屋土地使用權年限 目前好像是70年 在假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