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未解除可以出國勞務嗎,關於出國勞務勞動合同的問題以及個人所得稅的問題

2022-01-01 01:34:06 字數 3808 閱讀 6016

1樓:匿名使用者

解決辦法:先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方法,依據勞動合同法:

1.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樓:市東

不可以,你可以向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待勞動合同正式終止後在進行其他操作;否則,因違反勞動合同,企業有權追究因你未履行勞動合同產生的相關違約責任!

一、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二、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

第四條 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3樓:不惡小尼

據我所知是不可以,不過你可以找人事商量下嘛。

關於出國勞務勞動合同的問題以及個人所得稅的問題

4樓:與法隨緣

1、先請你區分是勞務合同還是勞動合同,是在**簽訂的。

2、合同可以去公證,到公證處公證,要交費的。不公證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3、要交個人所得稅,適用《個人所得稅法》。

4、是否按手印取決於你自己。出於保護你自己,公司授權代表簽字、蓋章最好都要。

5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務合同的公證與否取決於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意願,但無論是否公證只要該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確認既產生法律效力(除非雙方在合同中約定該合同以公證為生效要件),如需要公證可以在合同一方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公證事宜,公證是需要費用的,我記得一般的商業公證是500多,個人的是200多,不過前提是中文公證,如果需要外文翻譯,根據語言種類及字數加收翻譯費。

2、工資的發放根據合同的約定可以在國內,也可以在國外,可以是人民幣也可以是當地幣,個人所得稅原則上肯定是要繳納的。

3、合同上當事人簽字和按手印都有效,選其一也行;公司方面必須有公司的公章或持有該公司授權書的被授權人簽字也同樣有效。

出國勞動合同,出國勞務合同該注意哪些細節

6樓:法大大電子合同

一、切莫盲目相信出國勞務中介釋出的廣告和出國勞務資訊。

二、必須檢查勞務輸出方是否具有合法的勞務輸出資格。

三、簽訂出國勞務合同一定要慎重。最好諮詢有關專家,如果你發現勞務輸出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與廣告宣傳的內容不同,這個時候一定要到相關部門諮詢。

四、勞動保障條款要明確。國內外的法律在勞動保障待遇上不同,在簽訂勞動合同中,一定要注意勞動保障條款。

五、出國勞務合同違約責任要分清。

六、細節問題要遵守:

出國、出境人員在國外期間出現工傷,按照《***關於駐外、援外人員在國外犧牲、病故善後工作的暫行規定》(國發[1981]147號)和勞動部《關於釋出〈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勞部發[1996]266號)的規定,應該按照以下情形處理:

(1)出國、出境人員的勞動關係在國內並參加工傷保險的,在境外負傷、致殘或死亡時,應由境外有關方面承擔**賠償責任的,應向外方索取賠償。外方給付的賠償金歸當事人或其親屬所有,但需要償還國內墊付費用;

(2)獲得境外傷害賠償的,國內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傷殘補助金不再發給;

(3)境外傷殘賠償金低於國內標準的,補足差額部分;

(4)工傷人員及其親屬到境外定居的,憑生存證明領取撫卹金;也可以一次性領取有關待遇,並同時終止工傷保險關係。

出國勞務合同期內被解僱會得到多少賠償

7樓:平民亦百姓

支付至少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

8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解除與你的勞動關係(或者說辭退、開除你)分以下三種情況,你自己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你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你沒有過錯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你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你解除勞動關係。

日本出國勞務問題(當時籤的是三年的合同,現在合同期未滿想回國,不知道有什麼後果?

9樓:匿名使用者

勞務合同中有關於違約雙方的責任條款的。你看下。如果護照和簽證有效且未被甲方扣留的話,你可以自行回國。

回國後再處理違約事宜比國外好操作點吧!走前記得告訴他人,別一聲不吭的走了,因為這樣甲方會通知中國駐日大使館,通知**按照失蹤處理,到處找你的。

中國關於出國勞務派遣的勞動法?

10樓: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派遣公司是國內的,當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緩期執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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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沒有訂立合同並沒有繳納保險的,勞動者可以隨時辭職,不需要提前30天,可以要求單位補繳保險並支付未簽訂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協商不成的,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解決。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 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 繳納各項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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