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單位工作兩年,現以辭職,現在換個單位上班,體檢時聽力不合格,沒法上班,這算是職業病嗎

2021-08-10 11:43:31 字數 1302 閱讀 7122

1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我國的標準(gbz188)太坑爹,如果你高頻聽力損失較大的話,繼續在原噪聲崗位,屬於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是不屬於噪聲禁忌症的。但是一旦你換了單位,屬於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就是噪聲禁忌症,不能上崗了。

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這個意思,就是這麼規定。

2樓:

上家單位有離崗體檢嗎?

如果沒有做,可以向安監局投訴

如果做了看看噪聲體檢結果吧

不過,你只工作了2年,是不會得噪聲的職業病的

3樓:匿名使用者

7.1.2.1目標疾病

(1)職業病 職業性聽力損傷(見gbz49)

(2)職業禁忌證 噪聲易感者(噪聲環境下工作1年,雙耳3000hz、4000hz、6000hz中任意頻率聽力損失≥65dbhl)

7.1.2.2檢查內容

(1)症狀詢問 重點詢問有無外耳道流液,耳痛,耳鳴,耳聾,眩暈等耳部症狀和噪聲接觸史等

(2)體格檢查 同上崗前

(3)實驗室和其他檢查

a.必檢專案 純音聽閾測試、心電圖

b.選檢專案 血常規、 尿常規、 聲導抗 (鼓室導抗圖, 500hz、 1000hz同側和對側鐙骨肌反射閾) 、耳聲發射(畸變產物耳聲發射,或瞬態誘發耳聲發射)

7.1.2.3健康檢查週期 1年

7.1.3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

7.1.3.1目標疾病 職業性聽力損傷

7.1.3.2檢查內容 同在崗期間

1、首先屬於職業禁忌症;

2、是否屬於職業病,需要職業病診斷;

3、屬於勞動能力影響,需要做傷殘等級鑑定。

4、第九條 用人單位應當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用人單位對未進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4樓:匿名使用者

聽力不合格,不等於就達到噪聲聾職業病的診斷標準,最好說一下你的聽力檢查結果,再說

5樓:立聰堂

你好,你在以前上班的單位噪音大嗎,長期在噪音環境下工作才有可能會引起聽力下降,如果沒有噪音怎麼可能讓你聽力下降,還有一種可能就是你聽力下降早就有了,只是平時聽力下降比較輕,沒有早發現,但是這個問題你還是要去專業醫院看看。

6樓:釣不怕

這要看你以前的工作崗位有沒有噪音危害,如果有噪音危害且分貝數超標,而且前一個公司又沒有給你做職業病的崗前、崗中和崗後體檢的話,你就可以去嘗試勞動仲裁了,只要你能證明再上一個單位工作過,那十有**企業就要付出一些代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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