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行政不作為與瀆職有什麼區別

2021-08-03 00:15:59 字數 623 閱讀 6112

1樓:閒情偶寄

不作為是該做的沒做 瀆職是做了但做錯了

2樓:梅梅雪雪

行政不作為

就是指行政主體及其工作人員有積極實施行政行為的職責和義務,應當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職責的狀態。認為行政不作為是指行政主體未履行具體的法定作為義務,並且在程式上沒有明確意思表示的行政行為。所謂行政中的「不作為」行為,是基於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符合條件的申請,行政機關依法應該實施某種行為或履行某種法 定職責,而行政機關無正當理由卻拒絕作為的行政違法行為,亦稱「不作為違法」或「消極違法」行為。

瀆職是指專業服務者(例如醫藥人員)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或者行使職權過程中,玩忽職守(negligence)、濫用職權或者徇私舞弊,導致傷害或損失,致使國家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通常原告必須提示被告在專業領域接受的標準下出現失誤,在二十世紀晚期,愈來愈多的醫師、律師、會計師及其他專門技師,在瀆職訴訟案中成為被告。

3樓:匿名使用者

行政不作為是指行政主體根據行政相對人的申請,負有作出相應行政行為的法定義務,但在法定或合理期限內未按照法定程式履行或完全履行的消極行為。

瀆職就是存在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的行為。

行政不作為可否起訴

可訴的行政行為只有具體行政行為。具體行政行為,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 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 或者個人在行政管理活動中行使行政職權,針對特定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就特定的具體事項,作出的有關該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單方行為。行政訴訟原告,是指對行政主體具體行...

我去申請行政複議行政不作為,辦事人員說你要有申請的證據,行政機關不給你辦理的證據

民政局登記落實退伍軍人的事,具體是什麼事情,如果是屬於民政局管轄的不給登記,你應當出具書面申請,如果不給受理,就可以直接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不服,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起訴民政局。我去申請行政複議行政不作為,辦事人員說你要有申請的證據,行政機關不給你辦理的證據 城鎮戶口沒有安置證,民政局說是...

行政部門的亂作為不作為是否能提起行政訴訟

信訪的答覆不作為 亂作為的行政行為,也是可以申請複議或訴訟的,但具體的行政行為應該寫行政不作為,然後內容中寫明具體事件經過,如果寫其它行政行為,或許就無法證明與具體的訴求事由有關,複議或訴訟就可能會被拒絕受理。如何對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的違紀行為實施責任追究 以下是六種行政不作為亂作為表現形式,就是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