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一些關於法律知識的問題,關於法律的一些小知識

2021-07-26 03:22:50 字數 3981 閱讀 1242

1樓:天靈月淚

如果是還是學生,建議先學好更貼近生活的勞動、婚姻家庭、繼承、人身損害賠償、合同法等,注重實踐性的培養,懂得歸納總結。法律是活得,不同的人用產生的現實效果也是有差別的。建議看下中顧法律網、找法網等上的各個專題,會漸漸尋找到什麼問題才是百姓們最關心的,從這個角度來懂得如何謝學習、利用知識,進步會很快。

至於微博,主要在於娛樂性,不適合學習總結。

2樓:遲到要你命

你好,對於你介紹的情況,本人提出以下看法或建議:

1.對你而言,只需如實說出自己的想法或看法,不用刻意去渲染,更不要去編造,這就是對你父親最大的支援。

2.理論上,如果要起訴你父親,應該是你媽媽孃家人先報案,公安機關偵察後有充分證據報檢察院起訴,法院不可能聽他們一面之詞就受理的。

3.當然,作為案件,你的介紹還不夠具體,法院傳喚你們的目的究竟是怎麼回事?

4.建議:與你父親一起諮詢當地律師,把事情來龍去脈向律師介紹清楚,以便律師給出合理的意見。

3樓:匿名使用者

你所說的內容範圍太廣,但是c只是充值遊戲,即使會被起訴,也很容易通過律師申辯擺脫起訴。

4樓:遊騎兵_打先鋒

c知道不知道這是犯罪的的贓款都要退回去,區別是知道是贓款還購買會認定為共犯,不知道的只需要退回就行了

5樓:凱揚傢俱****

如果說國家追查的話,這個屬於贓款,c不知道的話,那麼國家會追回c的非法所得,不屬於刑事案件。如果c明知道是贓款還一起消贓,屬於共犯,會追究刑事責任。

我是學習法學的,我想找一些好的有關法律的微博來關注,最好是一些法律知識和法律案例

6樓:廈門權律師

如果是還是學生,建議先學好更貼近生活的勞動、婚姻家庭、繼承、人身版損害賠償、合同權

法等,注重實踐性的培養,懂得歸納總結。法律是活得,不同的人用產生的現實效果也是有差別的。建議看下中顧法律網、找法網等上的各個專題,會漸漸尋找到什麼問題才是百姓們最關心的,從這個角度來懂得如何謝學習、利用知識,進步會很快。

至於微博,主要在於娛樂性,不適合學習總結。

7樓:原子能

是想關注人呢?還是一些法律培訓機構的?

想懂點法律常識應該看那些書籍 謝謝

8樓:片雲孤葉

我的專業就是法學,我們要學九大部門法,包括:憲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經濟法、商法、訴訟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自然資源和環境保**,比較常用、和我們現實生活聯絡比較密切的主要是刑法,民法中的婚姻家庭繼承法,行政訴訟法等。

法律學習=法條+教材+案例,你可以參照這個模式學習,當然根據你的情況,你只需要多看看法條,熟悉一下我國的現行法律法規就行了,有不懂的地方可以看一看法學家編寫的教材,建議你看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編寫的教材,他們的比較權威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不是專業搞法律的,你只需要看法條,法條的司法解釋就足夠了。與我們日常相關的無非民法、刑法、行政法及其相關訴訟法。

10樓:匿名使用者

常識還是看民法/民訴、刑法、刑訴、行政訴訟吧~!都常用~!

11樓:匿名使用者

生活中民事糾紛多,民法系的婚姻家庭法,合同法應該是多看看。經濟法方面,消費者權益保**和勞動法。但是法律法規很多,儘量先從大方向看

12樓:匿名使用者

《民法通則》、《合同法》、《物權法》相關法條比較有用

關於法律的一些小知識

13樓:榮翠懿

法律小常識一 這些招聘行為被禁止: 1.提供虛假招聘資訊; 2.

招用童工和無合法證件的人員; 3.向求職者收取招聘費用; 4.向被錄用人員收取保證金或抵押金; 5.

扣押被錄用人員的身份證等證件; 6.以招用人員為名牟取不正當利益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 7.以性別、民族、種族、宗教信仰為由,拒絕錄用或提高錄用標準(國家規定不適合從事的工種和崗位除外)。

14樓:寶貝伱欣姐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論什麼人都要遵守法律,無論什麼人犯法都要受到法

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別、貧富、職業等而有所區別。

2,憲法是我們國家的根本**,一切法律都不能同憲法的規定相牴觸,任何人要服從憲法權威。

3,我們國家的審判機關是人民法院,法律監督機關是人民檢察院,法院、檢察院以及公安部門要分工合作、相互監督。

4,我們國家實行的是依法治國。

15樓:南淮月

太不具體了。。。哪方面的也不說

我想詢問一些關於交通事故的有關法律知識

16樓:墨菲的的定律

《道路交通安全

bai法》、《刑法

du》關於危

zhi險駕駛罪、交通肇事罪dao、危害公共安全罪相關回規定、《答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法律題目以及一些法律知識問題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我認為是選擇訴訟擔當,也就是b

訴訟擔當是指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係的當事人因故不能參加訴訟,由與案件無直接利害關係的第三人以當事人的資格,就該涉訴訟法律關係所產生的糾紛行使訴訟實施權,判決的效力及於原民事法律關係主體。

非正當當事人,即當事人適格有缺陷的訴訟當事人。這種缺陷是指當事人因與特定訴訟標的沒有事實上或法律上的關係,既不是該訴訟標的的權利或法律關係主體,也沒有訴訟擔當人的資格,對該訴訟根本沒有訴訟實施權。處理:

駁回訴訟或駁回訴訟請求,更換非正當當事人。

特殊的非實體權利義務主體也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當事人,主要包括:清算組織、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遺產管理人或遺囑執行人、為保護死者名譽權等提起訴訟的死者近親屬、其他組織。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而非失蹤人的近親屬。

我的理解是這樣的,好久沒看民訴,也忘得差不多了簡單的一個區別,前者如果贏了官司,可以獲得實際的利益,歸於自身而後者是歸於他人,如遺產代管人,不可能自己享有遺產。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18樓:偶是青春小王子

1、題目的答案為b,但b的表述應當為訴訟權利義務的承擔,這樣表述更準確、更專業一些。

2、非正當當事人。即當事人適格有缺陷的訴訟當事人。這種缺陷是指當事人因與特定訴訟標的沒有事實上或法律上的關係,既不是該訴訟標的的權利或法律關係主體,也沒有訴訟擔當人的資格,對該訴訟根本沒有訴訟實施權。

處理:駁回訴訟或駁回訴訟請求,更換非正當當事人。

3、關於訴訟權利義務承擔。在民事訴訟中,實體權利義務主體均可以作為訴訟中的當事人,而訴訟權利義務的承擔便產生了非實體權利當事人,在民事訴訟進行過程中,經常會出現一些特殊原因,致使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進行訴訟,此時,應當適用訴訟權利義務承擔的制度將該方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轉移給案外人,由案外人承受原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義務,作為當事人繼續進行訴訟。

即為了訴訟的便利,特殊的非實體權利義務主體也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當事人,主要包括:清算組織、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遺產管理人或遺囑執行人、為保護死者名譽權等提起訴訟的死者近親屬、其他組織。

4、非正當當事人和非實體權利義務當事人的區別。非正當當事人不是適格的當事人,無發動和實施訴訟的權利;非實體當事人雖不是直接的權利義務主體,但基於其與權利主體之間存在的法律擬定或約定關係,且實體權利義務當事人已無發動和實施訴訟的可能,其參與訴訟與實體權利義務當事人並無二致,也實現了訴訟的便利。這在訴訟法學上即稱之為訴訟權利義務的承擔,是民訴法對特定訴訟當事人的擬製。

19樓:程傳武律師

b。 區別:1、非正當的意思就是不符合訴訟當事人條件的,需要更換

2、非權力主體就是能夠作為訴訟當事人,只是不是提起訴求的權利人本身

高中生的我想學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識

建議不要直接看法條,那樣很枯燥,而且一般是看不懂的。如果你是以實用為目的的話,可以看一些介紹法律常識的書 比如 人一生完全法律指南 這樣子的 法律理論的書 比如 論犯罪與刑罰 這本還是比較好讀的 法律條文 如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都比較難,一般高中生看不大懂的,當然如果你大學想讀法律的話,那就必須看...

我想學習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識,生活中遇到事情可以適當的保護自己的利益,請問看什麼書比較好

可以讀一下生活中常用的法律,如婚姻法,義務教育法,產品質量法,環境保 等 想學習一些法律知識,生活中可以保護自己的利益,應該看什麼書 民法在日常生活中佔得比例大,建議看 民法通則 只有156條。然後看一些和我們日常生活緊密聯絡的勞動合同法 98條 和消費者權益保 55條 等 最後看一些有關法律常識性...

我對法律知識一點都不懂,我想了解一些常見的事件涉及到的法律知識,從哪學呢?我都不知道咋維權,想起訴

在準備打民事官司之前,如果你不準備聘請律師或其它人為你訴訟 那麼你需要自己先對案件的訴訟風險進行評測,如是否在訴訟時效範圍內 證據是否合法充分 對方是否具有償還債務的能力,是否需要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等,如果你認為都無問題,那麼就開始你的打官司之旅程,過程簡要如下 1 你首先需要確認被告是誰 就是你要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