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已登出的公章籤合同,誰承擔民事責任?合同是否有效

2021-07-26 03:16:21 字數 2538 閱讀 8739

1樓:

根據我國刑法第224條的規定,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本罪的詐騙行為表現為五種形式:(1)以虛構單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義簽訂合同的;(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這裡所稱的票據,主要指能作為擔保憑證的金融票據,即匯票、本票和支票等。其他產權證明,包括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以及能證明動產、不動產的各種有效證明檔案;(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這裡所說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簽訂、履行經濟合同過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種方法以外,以經濟合同為手段、以騙取合同約定的由對方當事人交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但報財物為目的的一切手段。

行為人只要實施這些行為中任一種詐騙行為,就可能可構成本罪。

另外構成詐騙罪還要符合財物數額較大的條件。所謂數額較大,一般指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的,數額在五萬至二十萬元以上的。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合同詐騙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合同詐騙罪往往與民事合同糾紛交織一起不容易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容易混淆。要劃清它們的界限,可以從合同內容是否真實角度來考察。內容真實的合同,指行為人在有實際履行能力的前提下籤訂的合同。

這種合同的簽訂,表明了行為人在簽訂合同時有進行經濟往來的真實意思,並非旨在詐騙他人錢財,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精神,即使合同簽訂後沒有得到完全的履行,也不屬於詐騙犯罪。但是,有的行為人以有限的履約能力和他人簽訂大大超過履約能力的合同,就另當別論了。

2樓:刺身金魚

以已登出的公章籤合同, 合同是無效合同。由使用已登出公章的一方承擔民事責任。

使用以已登出的公章籤合同,屬於合同主體無效,所以合同也是無效的,使用已登出公章涉嫌合同詐騙犯罪,可以報警也可以直接起訴。

3樓:匿名使用者

其他股東不承擔責任,拿個公章的那個人承擔責任,且其有可能涉及合同詐騙。

4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登出後,公司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喪失,不具有主體資格,合同無效。

公司登出是要經過法定的公告、登記程式的,第三人無法成為「善意第三人,不構成表見**。

5樓:北京天渡律師

這個問題比較複雜,首先要弄清:誰又是如何拿這這個公章蓋的合同,合同雙方知不知道該公章已被登出;因為這個問題可能涉及到善意第三人和表見**的方面。一般來說,這是個複雜責任,主要看責任在公司、無權**人(即持章人)和合同相對人之間的一個依過錯的合理分擔。

至於合同是否有效,首先要看是否符合表見**的要件,其次還要看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就更麻煩了。

營業執照 登出公章,營業執照已經自動登出,但是其公章還在,用此公章簽訂的合同還是否有效?

6樓:貝清安蒼雲

你好!朋友如果說營業執照已經自動登出,就是說你的公司以經上了工商的黑名單,造成這個的原因正常就是沒有年檢,就算你的執照公章都在得以沒有了正常公司的法律效應。所以公章以無效。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望採納。

7樓:能夕歷乙

營業執照不會自動登出,還需要去工商局辦理登出手續,公章工商局會收回銷燬。你的情況,如果此時還用這個公章簽訂合同,你還是要承擔法律後果,而且還涉及詐騙罪,因為你已經不具有對外經營的權利,屬於主觀故意。

公司名稱變更後,若仍用原公司的公章簽署合同,該合同的效力如何?

8樓:仙人掌的憂傷

看是不是原來法人籤的字了,是的話新公司有連帶責任。如果變更後原來的法人是現在公司的法人,那麼這個簽字就有效。

這種情況屬於合同形式瑕疵,但如果合同簽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字就有效,但可能存在未來因主體名稱錯誤造成難以追究責任的隱患。

可以拿著合同,要求他們蓋現在的章。另外如果公司已變更名稱,且已領了新章,仍用舊章,會受到工商局的處罰。如罰款,責任改正,情節嚴重的還有可能被吊銷營業執照,嚴重的還可能構成欺詐。

9樓:布果仟依

你好。【1】屬於合同形式瑕疵,但如果合同簽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字就有效,但可能存在未來因主體名稱錯誤造成難以追究責任的隱患。你可以拿著合同,要求他們蓋現在的章。

【2】另外如果公司已變更名稱,且已領了新章,仍用舊章,會受到工商局的處罰,如罰款,責任改正,情節嚴重的還有可能被吊銷營業執照。嚴重的還可能構成欺詐。

【請採納為滿意回答,謝謝!】

10樓:姚玉付

變更之後的公司有權利繼承原公司的財產,履行原公司的義務。也就是說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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