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傳喚犯罪嫌疑人需要出示證件

2021-06-05 04:04:34 字數 599 閱讀 7177

1樓:健身**很簡單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50條、第64條、第71條、第92條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60條、第106條、第123條、第173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對於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他的住處進行訊問。傳喚犯罪嫌疑人時,應當出示《傳喚通知書》和偵查人員的工作證件。

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需要拘傳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經過傳喚沒有正當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傳到其所在市、縣的指定地點進行訊問。拘傳犯罪嫌疑人應當出示《拘傳證》。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應當分別出示《拘留證》《逮捕證》。

對拘傳、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時,不需要開《傳喚通知書》。但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176條的規定,提訊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填寫《提訊證》。

2樓:戚廣利

1、傳喚犯罪嫌疑人是公安局的權力,當然需要出示證件和傳喚證;

2、公安機關不能對非犯罪人員進行傳喚。

3、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偵查人員詢問證人,可以到證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處進行,但是必須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詢問證人應當個別進行。詢問不滿十八歲的證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人到場。

犯罪嫌疑人為什麼可以被關進監獄,犯罪嫌疑人關押在看守所期間,後期如果無罪,那就白白關押了嗎

不能將犯罪嫌疑人關進監獄。犯罪嫌疑人 指的是尚正在偵查階段 還沒有最終確定犯罪的人。簡單理解,正在 被懷疑犯罪 的階段。這樣的人還不是法定名義上的罪犯,應當在看守所接受偵查和審判。監獄,則是關押已經被判刑罰的人,需要在此接受教育改造的地方。凡是被關押監獄的人,都已經成為法定意義上的 罪犯 監獄法 規...

犯罪嫌疑人不承認怎麼辦犯罪嫌疑人不承認自己犯罪怎麼辦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 人主動認罪的情形只在少數,最常見的情形是當嫌疑人發現法院已經掌握了自己犯罪的證據,辯解無望的情況下才會認罪,因此犯罪不承認怎麼處理這個問題的答案也就顯而易見了。犯罪嫌疑人被抓獲不承認的,應該由刑事偵查機關負責對犯罪嫌疑人是不構成犯罪進行調查取證,並根據偵查結果依法處理 1 如...

犯罪嫌疑人如何請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 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