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 如何劃分丈夫給的小三的錢,乃夫妻共同財產呢

2021-05-03 21:33:58 字數 5042 閱讀 5872

1樓:之何勿思

新婚姻法第三章、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當丈夫將上述所列的收入贈予給第三方,即未徵得妻子的同意,還傷害妻子的利益,因此,妻子有權通過法院追索屬於合法婚姻共有財產,包括丈夫給「小三」的分手費。

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

(一)夫妻雙方各自的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性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四)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

(五)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係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額;

(六)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八)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其他應當歸一方財產的,應包括夫妻一方從事職業、工作和業餘學習、興趣、愛好等專用的財產;軍人的**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一方具有人身性 質的補助金、人身保險費、醫療費、傷殘費、保健費等;一方在社會貢獻中所得的榮譽獎品、獎章等;雙方約定為個人所有的財產。

離婚時一方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智慧財產權,歸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有什麼法律依據?面對婚後個人財產訴訟要爭取到自己心中的結果,找個專業的律師來幫助自己辯護顯得特別的重要。對於婚姻問題感興趣的時候,想要爭取權益的人可以找華律網律師進行詢問或者直接委託華律網律師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樓:問明

當丈夫將上述所列的收入贈予給第三方,即未徵得妻子的同意,還傷害妻子的利益,因此,妻子有權通過法院追索屬於合法婚姻共有財產,包括丈夫給「小三」的分手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近日,宋女士將陳某訴至法院,稱其丈夫孫某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擅自將共有財產100萬元贈予給陳某用於購房。宋女士認為丈夫孫某的贈予行為無效,並要求陳某返還100萬元。無錫市南長法院近日對該案進行了一審判決。

宋女士稱,2023年開始,丈夫孫某便與陳某保持著不正當來往關係。2023年中旬,孫某瞞著自己將100萬元共有財產擅自贈予給陳某,幫助陳某購置了一套房屋。她認為該行為嚴重損害了其財產權益,現要求陳某返還購房款。

被告陳某稱,其與孫某在最近幾年中一直都有業務往來,該筆100萬元並非贈予,而是孫某歸還的欠款,但並未提供證據。

經法院調查,孫某確實曾轉賬100萬元至陳某賬戶,其後,陳某將該筆款項用於購置房屋,房屋產權登記於陳某名下。法院認為,孫某在與宋女士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擅自將數額巨大的款項贈予陳某,系無權處分,該行為應認定為無效。陳某亦未提供證據證明其對100萬元款項為善意取得。

最終,法院判決陳某歸還宋女士100萬元。

法官說法: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不分份額地共同享有所有權,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協商一致,任何一方無權單獨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本案中,宋女士對孫某的贈予行為不予追認,應認定孫某的贈予行為無效。

人民網——丈夫為情人買房 妻子訴「小三」要求返還房款勝訴

3樓:侯衍花珠玉

一般情況下,婚姻存續期間的收入都算作夫妻共同財產。

當然如果事先有協議說各自收入歸自己,那就不存在共同財產了。

4樓:上海律師

舉證要求比較高,有現實案例發生過,給小三買房,最後法院判定贈予無效

5樓:毀滅的心痛

這個最好找律師來解決

新婚姻法老公和小三生的孩子能判重婚罪嗎

6樓:縱橫豎屏

不能,因為沒有與小三領取結婚證,沒有對外人以夫妻名稱生活。

重婚有兩種形式:

一是法律重婚,即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辦理結婚登記。

二是事實重婚,即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但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只有重婚構成犯罪的情況下才能追究刑事責任。我國刑法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罪的主體即包括有配偶者,也包括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無配偶者。

本案中你老公與小三生孩子即不構成重婚,當然也不構成重婚罪,這種情況在現實生活中往往是筏供摧佳詆簧搓偽撣鐮很複雜的,如果要追究刑事責任,要有法律重婚或者事實重婚的證據。

拓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刑法》分則條文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對於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屬於刑事處罰。對於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也是觸犯刑法的。

也就是說,對於那些情願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

7樓:華律網

老公和小三生了一個小孩,如果沒有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無法追究其重婚罪的刑事責任,但可以離婚,主張無過錯損害賠償,主張多分共同財產。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結婚的行為。即已經有了一個婚姻關係,又與他人締結第二個婚姻關係。

具有兩種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構成的重婚。只要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不論雙方同居與否,或是否舉行婚禮,重婚即已形成。

2、事實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或關係)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事實上已構成重婚。重婚是違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則的違法犯罪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立法一貫保護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

構成重婚罪的,必須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因此,即使老公小三有了孩子,但是倆人沒有領證,沒有對外人以夫妻名稱生活,而你和老公還是合法夫妻的話,那麼就不能以重婚罪來判別。

8樓:eva阿團

需要根據情況討論,如與小三在外是以夫妻名義同居,則可以告其重婚。

根據我國婚姻法明確分類在我國,重婚有兩種形式:

一,法律重婚,即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辦理結婚登記。

二,事實重婚,即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但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只有重婚構成犯罪的情況下才能追究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罪的主體即包括有配偶者,也包括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無配偶者。

拓展:

重婚罪是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在刑法上認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重婚罪的前婚屬於合法婚姻,即重婚罪的前婚是經過合法結婚登記手續,辦理結婚證的婚姻。在部分地區對於未領取結婚證的事實婚姻也是給予認可的。

重婚罪的後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認可的事實婚姻關係。一就是領取結婚證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義形成事實婚姻的重婚。

9樓:天涯

1 在我國,重婚有兩種形式:一是法律重婚,即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辦理結婚登記。二是事實重婚,即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但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2 只有重婚構成犯罪的情況下才能追究刑事責任。我國刑法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犯罪的主體即包括有配偶者,也包括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無配偶者。

3 本案中你老公與小三生孩子即不構成重婚,當然也不構成重婚罪,這種情況在現實生活中往往是很複雜的,如果要追究刑事責任,要有法律重婚或者事實重婚的證據。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因為沒有領結婚證,領了結婚證才可以,我的答案就是這樣

11樓:匿名使用者

重婚罪是以夫妻名義同居或者雖然不是以夫妻名義同居但是周邊的居民都認為是夫妻的才涉重婚罪,但是單憑生了一個小孩是無法定罪的。如果想追究其刑事責任,需要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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