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辭退員工,一次性補償金需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2021-05-02 02:22:07 字數 1641 閱讀 5965

1樓:輕候涵蓄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徵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第一條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需要納稅。

2樓:

根據數額決定。

根據國家相關檔案的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補償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

超過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部分還是要按照工資薪金專案計徵個稅的。當然,考慮到個人取得的計稅收入數額較大,而且被解聘人員可能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固定收入,因此,對個人取得的經濟補償金計稅收入部分,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平均。

具體計算方法為: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計稅收入部分,除以個人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月工薪收入,減除費用扣除標準,乘以適用稅率,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出相當於一個月的稅款,再乘以工作年限數,最終得到這筆經濟補償金應繳納的全部稅款。這裡注意,工作年限數超過12年的按12計算。

3樓:簡簡單單

1、按國家規定:離職獲得的經濟補償金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才需要徵稅。例如:

北京市2023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62677元,3倍就是:188031元,經濟補償金超過這個數額的部分,才需要徵收個人所得稅的。

2、法律依據如下:

a、《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徵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b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1、考慮到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數額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員可能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固定收入,因此,對於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具體平均辦法為: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計算。

辭退員工給按勞動法給的補償金要不要算個稅??急!!!

4樓:始未有過

每個地方的規定是不一樣的。有的地方規定75000元內就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所以,請你問一下當地的地方稅務局。

5樓:

每月的錢不超過2000 繳稅標準的 不繳稅

6樓:

不超過當地平均三年的平均工資不交個稅。

7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你好,需要繳納個稅。

8樓:

辭退補償金要交個稅嗎

試用期通過後半年內離職需一次性支付補償金

根據你的表述,如果你們勞動合同明確,在試用期間,甲方對乙方的工作安排實際上是上崗培訓性質的投入,在試用通過進入正式合同期後,半年內離職需一次性支付補償金3000元,可以認定其合同是有效的,如果你要離開,須承擔賠償責任。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解除勞動合同一次性經濟補償金賠償標準多少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可以參考 勞動合同法 規定。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 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

勞動合同時間簽訂的長短跟一次性補償金有沒有關係,我有朋友,簽訂了5年合同,做2年走了,怎麼賠償

經濟補償金與勞動合同簽訂的長短無關,與在單位工作的時間長短有關。如果是員工自己提出離職的,單位是不會賠償的 只有單位無故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才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是否有賠償要根據具體情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