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產權的煩惱

2021-03-21 23:43:50 字數 5473 閱讀 3726

1樓:尹輕舞

1、產權證登記在「準夫妻」名下的法律後果:若採用這種方案,房屋認定是夫妻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是夫妻的共同債務。如無「借條」等其他證據,父母的出資被認定為贈與夫妻兩人,歸雙方共有,若出現離婚的情況,父母也無權索回出資的錢款。

但如果購房後,「準夫妻」並沒有進行婚姻登記,而是分手的話,雖然「準婚房」還是認定為雙方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雙方的共同債務。但對於父母的出資,如果有相應的證據顯示,父母出資是基於「準夫妻」雙方結婚的目的,法院也會認定這部分出資是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而條件就是雙方結婚,如果雙方沒有結婚,父母有權索回出資的錢款,法院出現過這樣的判例。

2、產權證登記在父母名下的法律後果:若採用這種方案,房屋認定是父母的財產,貸款也認定為父母的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擔。但如果結婚後,夫妻雙方用婚後的收入還貸的,雙方離婚,一方雖無法主張房屋,但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向父母的借貸,要求父母返還並平均分割。

3、產權證登記在「男方和父母」名下的法律後果:若採用這種方案,房屋認定是男方和父母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男方和父母的共有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男方和父母享有或承擔。而男方的相應產權分額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根據新《婚姻法》,並不因結婚而產生共有的結果。

但如果結婚後,夫妻雙方用婚後的收入還貸的,雙方離婚,女方雖無法主張房屋,但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夫妻共同財產,要求男方和父母返還並平均分割。產權證登記在「女方和父母」名下的法律後果亦是這樣。

4、產權證登記在「父母和準夫妻」名下的法律後果:若採用這種方案,房屋認定是準夫妻和父母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四人的共有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四人共同享有或承擔。如果結婚後,僅用夫妻雙方的婚後收入還貸的,雙方離婚,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夫妻共同財產,父母無權享有該部分的權利。

5、產權證只登記在「男方」或「女方」名下的法律後果:這種情況需要從兩個角度進行分析:(1)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僅僅登記在該方子女的名下,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這屬於該方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後也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若出現離婚,該房產仍屬於原產權人。

(2)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但登記在未出資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認定為是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為,如果雙方未結婚,該房屋屬於產權證上所載一方的名下,但對方可以要求返還已支付的款項。如果雙方結婚,則屬於產權證下該方的個人財產。

因為準婚房的產權登記在誰的名下,除了法律因素、感情因素,還因父母的介入變得異常複雜,因此,筆者建議,當事人除了充分了解各種方案的法律後果外,還應妥善處理各種關係,儲存好各種白紙黑字的憑證,儘量避免日後產生糾紛和矛盾。

2樓:匿名使用者

這事根源在於兩個當事人,我感覺他們有些不負責任,男方---還想借錢,房產證還要寫自己,還不想結婚。你直接管女方家要錢的了,還借什麼啊!!!女方---不想結婚,8萬塊錢就想要房子!

你也太未免異想天開了。

這怎麼感覺像是一場感情**呢!

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房產證上寫兩個人的名字最公平。

3樓:股海深藍

給這兩個朋友一個建議,如果不想結婚,最好不要牽扯到這些重大的經濟問題。因為2年的時間,太長了,其間變數太大,如果出現意外,這個房產處理起來很是麻煩。

象b的媽媽借錢、房產證上加上b的名字,在沒有結婚之前,這樣處理都不是很好的辦法!

其他方式一:兩年後再購房。現在國家對房產調控這麼嚴格,等兩年,不說房價跌,至少也漲不到那裡去了。所以,等2年後,a有經濟實力後再購房。

其他方式二:如果非要現在買房,建議一定不要向b的媽媽借錢!可以向自已的親戚朋友借款,把合同借條什麼的都搞好,該給的利息也給。

其他方式三:向b的媽媽借錢,房產證也可以寫上b的名字。但要籤個協議,房產權要按雙方所投入的資金(包含後期還款)來計算產權份額,並要把該協議進行公證。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a向b媽媽借錢還要打欠條的話,又要寫上b的名字,b的媽媽也未免太那個了,或者說可以分手了吧....

5樓:漫漫一晴天

打個欠條,做個公證去

6樓:匿名使用者

不登記 也能寫 兩個人的 名字吧 不能的話 兩個人 籤個協議就是 然後 寫 一個人的名字

7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都是這樣 沒辦法解決 除非是自己全款 否則以後還是個麻煩

8樓:

a很不男人,要麼結婚,要麼加女方名字,要麼分,只能這三種裡面選的,其他的肯定更不好。要是感情不錯就結好了。

9樓:匿名使用者

登記和房產共有是兩個概念,你可以告訴你朋友,按照房產的共有比例,進**產共有.

10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不是兒戲,沒有確定登記就不要購房

11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女方媽媽的意見俺認為是對的。。

12樓:憶心

我只能說2個人分手吧

13樓:匿名使用者

什麼時候結婚什麼時候買房,或是買房可以寫b的名字但是不向b他媽打借條,雙方共同財產,要是不願意就不買

有誰知道婚房登記在男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後果

14樓:人不牛人天牛人

如果這是男方出資購買的房屋,登記在男方及其父母的名下,其實是實事求是的房屋產權登記。與女方並沒有多少關係。如果是女方也拿了錢,就必須自己也有登記才是。

再就是若男方願意贈送部分房屋產權給女方,也應當辦理贈與和過戶手續,只有這樣才能有法律效力。

小夫妻的婚房在男方父母名下,你會介意嗎?為什麼?

15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結婚不像是以前講究幾大件了,都是車房為標配。

買房也一直是很多中國人心中畢生的心願。隨著房價不斷飆升,以一己之力去買房也是非常困難的。但是沒房子不行呀,還得結婚呢。

如果是以父母的房子作為婚房的話,小夫妻倆確實沒有資格要求把自己的名字寫到房本兒上,畢竟自己也是沒有出什麼力啊。而且這套房子也是公婆畢生的努力和心血才買到的,如果房本兒上寫上你們倆的名字,確實也有點說不過去。而且公婆他們這一生就這一處可以住的房子,房本名字寫成你們的,萬一到時候起了紛爭,兩個老人連個住的地方都沒有了。

我要是公婆我肯定不願意冒這個險的。

最好的辦法就是結婚買婚房,可以選擇父母資助一部分的首付,然後小兩口結婚了可以一起去還房貸。其實女方在男方沒有買房的情況下,還願意嫁給男方,在現在這個社會裡已經算是比較少見的了,說明這個女生是真的很喜歡男生。但是生活光有愛情也不行,還得過日子。

小夫妻額外買婚房住,不僅避免了年輕人和老年人一起住會產生的矛盾,而且小兩口住在自己的家裡,就會很自由一些。

房子雖然是安身立命之本,是一個很重要的一個地方,但是我們也不能強制我們的父母去拿出他們的房子來供給我們結婚和生活。年輕人還是要自己去奮鬥,依靠自己的努力去掙屬於自己的東西。畢竟像是我國的房產一般的產權只有70年,你父母買了房子,等到70年產權到了,你還是要重新買房子,所以沒有什麼意義。

尤其是在家庭中,嫁進來的媳婦去爭奪房產的歸屬的這個問題是很容易造成家庭矛盾的,而且非常難以解決。所以這個問題一定要婚前就解決好,不要留在婚後,簡直是徒增煩惱。

16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要看具體情況,如果說在父母名下有利,那就沒有什麼,我姐姐的婚房就是在她婆婆的名下,因為他們小兩口都沒有住房公積金,房子是用她婆婆的住房公積金買的,但是如果說沒有任何原因的情況下,就讓房子在父母名下,而自己不是在自己名下,我覺得這樣怪怪的,會不太能接受,感覺自己就好像是外人一樣

17樓:小小時光

婚後兩年我們決定買房子,但是買房子的時候婆婆拿了幾萬塊錢出來,並且提出要求就是房產證加上婆婆的名字,我沒有同意,然後婆婆也沒有強求,若是婚房在婚前購買好的,在父母名下無可厚非,若是婚後自己買的房子,還是在夫妻的名下比較好!

18樓:win亦

小夫妻的婚房在男方父母名下,我會介意。婚房是兩個人一起生活的地方,但是卻不屬於自己,自己心裡總會沒有安全感,覺得生活過得沒有滋味。

19樓:半憂鬱少年嗚

如果我對這個房子沒有出錢的話,那我並不介意。本來就是人家家裡的房子寫誰的名字都一樣。如果我也掏了錢,那就不一樣了。

20樓:且共從容

這個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看。如果房子是婚前男方父母全款買的,當然可以,畢競房子是誰買的寫誰的名子,無可厚非。但如果是雙方出資,或是需要小夫妻還房貸,那麼名字還是寫小夫妻的名字比較妥當,因為雙方都有付出,屬於兩人的共有財產,再寫男方父母的名字,明顯就是在耍心機了!

21樓:平靜快樂

如果買房子的錢是父母出的,在父母的名下是不會介意的,他們出錢買房,免費住就可以了,不能非要寫成自己的名字。

2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很正常啊,畢竟家人為了孩子結婚幾乎傾盡所有,給孩子買房子就已經不錯了,很多人結婚還沒有婚房呢。我認為作為年輕人,還是要體諒雙方的老人,通過自己的努力,去奮鬥,去實現兩個人的美好生活,不用刻意去在意結婚時房子在誰的名字,現在的人就是糾結的太多,到最後婚姻也都變了味,也影響了兩個人的感情,到最後得不償失了。

23樓:秦四桂

小夫妻的婚房在男方的父母名下,我不會介意,因為做婚房本身就是男方父母的買的。不是小夫妻兩個共同創造產業。我非常支援小夫妻倆裸婚。

兩個人彼此都沒有壓力。不會因為對方的經濟條件而感到自卑。經過兩個人的努力,慢慢的積攢自己的產業,慢慢的買房買車。

只要兩個人幸福。婚前有沒有房?有沒有車?

我覺得不重要。

24樓:來世作金明

你好:小夫妻的婚房在男方父母的名下,會不會導致小夫妻沒有安全感?

25樓:開心津霞

那要看是誰買的了,如果是公公婆婆花錢買的,我沒花一分錢,也不用還貸款,那我肯定一點也不會介意,還會感謝公公婆婆的付出,幫我們準備婚房。但如果說我也花錢了,房產證上卻沒有我的名字,那我肯定會介意的

26樓:一劍斷情愁

如果我自己沒有房子,我會介意,婚房在男方父母名下,意味著這房子是對方父母的,這意味著我們住一起的時候,我沒有一毛錢發言權,我寧願兩個人一起出去租房,或者一起買一套小的還房貸。如果我婚前有自己的房子,我不會介意,因為我有底氣,不歡迎我我有的是地方去。所以婚姻將就門當戶對還是很有道理。

27樓:2我所欲

分兩種情況。

如果婚房是對方父母出資全款買的,我就沒有介意的理由,我會很感恩。如果婚房由我們,結婚雙方購買,我不允許寫上其他人的名字。因為組成家庭後,情況很複雜,不想以後在這些事情上扯不清楚,是我的就是我的,不是我的我也沒資格抱怨,就這種想法

28樓:高規格

不會,你也可以把你的財產給自己父母名下,現在講究的是結婚前處理好自己的婚前財產,一旦離婚你啥也別想從我這拿走。

離婚案件房產產權怎樣分割

首先可以按照雙方協商的分割方法,如果協商不成按以下原則判決 也會適當考慮帶子女 生活困難的女方的情況,適當傾斜 如果是婚前購買的房子,現在還貸款,法院會按照結婚登記日前已經交錢 當前未還款兩個節點,按當前房屋評估價的比例分割。婚姻登記前是婚前財產,登記後到判決日是夫妻共同財產,未還款部分不計入財產 ...

產權證和房產證有什麼區別,產權證和房產證的區別

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檢視 回答您好,很高興為您作答,請您稍等片刻哦!您好,根據您的問題描述,我給您提供了以下內容哦!房地產權證和房產證不是同一個概念。房產證,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 使用 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 房屋所有權證 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

產權年限40年與70年什麼區別,房產產權年限40年和70年有什麼區別

使用年限分別 商用性質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部分50年 住宅性質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稅費 土地出讓金 商用房子交納的稅費和土地出讓金都比住宅要高。非住宅的稅費基本上都是最高的稅率,也一點讓許多人望而卻步。按揭方式購買 商用性質的房子,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使用商業貸款的,購買首付須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