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證據,證人不到庭有書面證詞可以嗎

2021-03-03 21:15:36 字數 1097 閱讀 2711

1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現在要求證人必須出庭作證,否則沒有證言不被採納。但是如果是以專下情況可以不出庭出證:根屬

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援證人作證。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

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通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當理由不能出庭的。

勞動仲裁原告證人不到場怎麼辦

2樓:匿名使用者

1,證人bai不是必須出庭作證,但是如果du仲zhi裁委員會通知證人出庭dao的,證人應當出庭專,無正當理由拒不出庭作屬證的,證言不能採信。

2,勞動仲裁中證人出庭作證採用《民事訴訟法》規定。證人因正當理由不能出庭的,可以通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3,《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七十三條 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通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當理由不能出庭的。

勞動仲裁申請證人出庭需要怎麼辦

3樓:司冒魚藍

在勞動仲裁copy

中,證人應該出bai庭接受質證。如果證人不du出庭接受質證的,可以zhi按照 《最高人民dao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九條 第六十九條的規定,對該證人的證詞不予採信。《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九條 下列證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與其年齡和智力狀況不相當的證言; (二)與一方當事人或者其**人有利害關係的證人出具的證言; (三)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 (四)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影印件、複製品; (五)無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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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請勞動仲裁需要什麼有利證據

需要用人單位與你有勞動關係的證據,這個可以算證據。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證據 版 一 工資支付憑證權或記錄 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 工作證 服務證 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 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 登記表 報名表 等招用記錄 四 考勤記錄 五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