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才是辭退員工的正當理由

2025-06-26 05:35:05 字數 1254 閱讀 3973

1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解除勞動合同 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根但公司需要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什麼正當理由可以辭退員工

2樓:網友

辭退不需要理由,只要按趙的國的gp法律補償即可。

辭退員工的理由是什麼?

3樓:裴希傅舒榮

不能以不能勝任該崗位為辭退理由。只有公司經過調換該員工崗位(必需員工願意),考察該員工在新崗位是否勝任,才能以不勝任工資崗位提出辭退理由。公司辭退員工還必須滿足新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才可以提出辭退理由。

另外,處於生育期的女工、工傷醫療期的員工收勞動法保護,是不能以任何理由辭退的。

4樓:龍龍

1、不能勝任工作可作為辭退理由,但公司必須舉證(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勞動合同、考核過程、考核結果等)證明該員工不能勝任工作,否則違法;

2、對不能勝任工作的員工必須履行先經過調崗或培訓,如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才能據此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

綜上可見,老闆解除合同不合法,員工可索賠。

公司以45歲以上為由辭退員工算正當理由嗎

5樓:網友

職工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用人單位以年齡為由解除合同沒有法律依據,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合同的,職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職工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經濟補償金二倍即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兩個月工資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 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什麼理由可以辭退員工?有什麼理由可以辭退員工?

除了倒水太滿,據報道,一些其他的奇葩辭退理由還包括 .超速騎車 員工因為騎單車上班,公司認為他的速度過快,影響了安全。.喜愛睡覺 員工老是在白天上班時間睡覺,無法保證工作效率。.炸雞油煙味太重 員工帶來炸雞吃午飯,但油煙味太重影響辦公環境。.喜歡穿著花色襪子。一些公司對員工著裝有嚴格要求,其中包括穿...

我要辭職,需要說什麼正當理由呢,不批辭職該說什麼辭職理由?

我建議不要寫 私人理由 現在這句話等於是在公司混不好,與領導或是同事處不好才辭職的,多半是帶有情緒的。建議可以寫是為了個人更好的發展或是職業規劃之類的,或是適當的深造之類的,因為辭職報告將來要放到檔案裡面的,新單位政審的時候會看得到,寫得理由不恰當,如果在辭職當下沒有影響,照樣辭得掉,但可能給日後的...

為什麼離職的員工多,被辭退的就少呢?

因為很多公司他一直都是那樣的運營模式,如果你能承受得了的話,就可以繼續工作下去,如果承受不了只能自己選擇離職。因為公司的話他會選擇一些更有能力的人。如果有人離職的話,會有很多空崗,就會大批量的招一些新的人才。這樣的話就不需要再辭退一些人了。這是因為有很多人的工作能力都是前途無量的,而且他們在工作的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