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合同與租賃合同有何區別

2025-06-22 03:15:21 字數 3608 閱讀 5057

1樓:網友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是指通過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承包方流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應當與受讓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書面流轉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一式四份,流轉雙方各執乙份,發包方和鄉(鎮)人民**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乙份。

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當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出租人;對租賃物有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承租人。

2樓:合同專家楊洋

答覆如下:

一、土地流轉,屬於《農村土地承包法》當中規定的概念,主要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依據法律規定所產生的轉讓、轉包、租賃、互換、入股、抵押以及其他方式流轉等情形。因前述情形而訂立的合同,在大的稱呼上可稱之為土地流轉合同。

二、《合同法》上的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三、土地流轉合同包含的範圍比租賃合同廣泛;土地流轉租賃合同與租賃合同性質上基本一致。

四、兩種合同大體有如下區別:

土地流轉合同的合同物件特定為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合同針對的物件更廣泛,一切可以租賃使用的合法物品都可以作為租賃的物件;

合同的主體也不一樣,土地流轉合同的一方主體是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租賃合同的主體一方一般為租賃物所有人或管理人、使用人;

合同的期限也不一樣,租賃合同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無效;而土地流轉合同則不一定,而受到《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限制。

五、法條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12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14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2條: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49條: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的,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0條: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

土地流轉與租用是否一樣?

3樓:土流集團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方式主要有:轉包、出租、借用、互換、轉讓、入股等。土地出租是實現土地流轉的一種方式。

土地流轉合同與租賃合同那乙個多農民有利

4樓:胡茂銘

土地出租是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一種方式,其土地出租**應當由流轉雙方協商確定。但是,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出租)**應當不同於宅基地出租**。

土地租賃合同與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區別

5樓:網友

舉例說明吧:張三從村裡分的土地,他獲得的是土地使用權,他與村裡簽訂的合同可以算是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沿海來了個李四,相中了張三的承包地,想搞大棚蔬菜種植,經協商,張三將地租給李四使用,張三與李四簽訂的是土地租賃合同,準確地說是關於土地使用權的租賃合同。這是土地使用權的一種流轉形式,是合法的。

在農村租賃土地,如何判斷應當適用土地承包法還是合同法?兩者的區別是什麼? 請高手指點。

6樓:知心炎珏

在農村租賃土地,應同時適用土地承包法和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轉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轉土地的用途;

五)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六)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七)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二條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三)數量;

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根據上述條款可知,二者並不衝突,可以同時適用。

土地承包法與合同法的區別如下:

一、制定主體不同。

土地承包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於2002年8月29日通過。

合同法與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頒佈。

二、調整範圍不同。

合同法調整的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

土地承包法調整的是發包人、承包人、承租人等土地使用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

三、法律性質不同。

土地承包法具有行政法性質。

合同法是民法的重要組成部分。

百科-土地承包法。

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

7樓:網友

優先適用土地承包法,好比合同法與民法通則區別。

合同是那一年簽訂的,是那種承包方式很重要。

8樓:網友

主體上,農村承包經營合同是集體與集體內的成員簽訂的,發包方是集體,承包方是集體內的成員;

而租賃合同的出租人是集體(也有可能是集體內的成員),承租人不一定是集體內的成員。

權利性質,農村承包經營合同的承包方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是一種物權,用益物權;

而租賃合同的承租人享有的租賃土地的使用權是一種債權。

9樓:璩長星

適用土地承包法。因為土地承包法相對合同法而言是特殊法。

土地流轉與土地租賃是一回事嗎

10樓:法妞問答**諮詢

土地流轉和土地承包的區別:土地流轉是指土地使用權流轉,是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流轉的方式包括轉包、轉讓、入股、合作、租賃、互換等方式出讓經營權。

土地租給別人籤什麼合同

11樓:網友

農村土地租給別人最好籤土地租賃合同,土地租賃合同可以參照土地流轉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屬於農業承包合同管理範疇,無論採取何種形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明確和規範雙方之間及其與發包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址;

2)流轉土地名稱、坐落、面積和質量;

3)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4)流轉土地的農業用途;

5)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6)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7)違約責任。

土地承包經營權凡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採取轉包、租賃、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備案。土地流轉合同要經過鄉鎮農村經營管理部門鑑證。有條件的經雙方同意,可通過公證機關進行公證。

智土地網很高心您的問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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