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新刑事訴訟法第72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
1)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是否採取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法院或檢察院決定。監視居住作為取保候審的補充措施,即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能繳納保證金,從而在客觀上不能適用取保候審措施,可以採取監視居住。
對犯罪嫌疑人執行監視居住的場所應當是犯罪嫌疑人在辦案機關所在地市、縣內生活的合法住處或者是根據案件情況,為犯罪嫌疑人在辦案機關所在地梁基檔市、縣內指定的生活的居所。公安機關不得建立專門的監視居住場所,對犯罪嫌疑人變相羈押。不得在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留置室或者公安機關其他工作場所執橡亂行監視居住。
監視居住與取保候審相比較,雖然其適用的範圍相同,但監視居住比取保候審更嚴厲。儘管監視居住是鋒搜限制人身自由強制措施中最嚴厲的一種,但不能因此而將被監視居住人加以拘禁或者變相拘禁。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
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四)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
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適用監視居住是在哪些情況下
2樓:姜茂忠
法律分析:適用監視居住的情況是:1、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3、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法蘆毀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兄譁盯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羨和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監視居住適用於哪些情形?
3樓:唐玉娟
一、監視居住是否折抵刑期。
根據我國《刑事肢培帶歷蘆訴訟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監視居住未完全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監視居住期間,不能折抵刑期。該條的規定表明,監視居住的場所一般有兩種:一種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另外一種是指定的場所,如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監視居住的場所指定為賓館等場所,都屬於法律規定的可以採取監視居住的場所,這種強制措施不僅是名義上的監視居住,其性質也依然是監視居住,並未完全剝奪和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其強制的程度畢竟不如拘留、逮捕等羈押措施,因此,監視居住期間不能折抵刑期。
二、監視居住適用於哪些情形。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監視居住,是指人民檢察院為了保證偵查、起訴工作的順利進行,責令犯罪嫌疑人不得離開指定區域,並對其活動進行監視的一種強制措施。具體可以對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採取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不予逮捕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對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證據尚不符合逮捕條件的;
4)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的;
5)應當逮捕,但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
6)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偵查羈押、審查起訴期限內結案,需要繼續偵查或者審查起訴的;
7)持有效護照和其他有效出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是否採取監視居住的強中晌制措施由公安機關、法院或檢察院決定。
什麼是監視居住
監視居住是指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 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限令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得離開住處或者指定的居所,並對其行為加以監視 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根據刑事訴訟發的相關規定,監視居住,是指人民檢察院為了保證偵查 起訴工作的順利進行,責令犯罪嫌疑人不得離開指定區域,並對其活動進行監...
被監視居住的人需要遵守哪些規定
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會見他人。這裡的他人是指與被監視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員和聘請的律師以外的人。被監視居住人如果要會見他人,必須經過執行機關批准方能會見。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住處,無固定住處的,未經批准不得離開指定的居所。所謂 住處 是指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在辦案機關所在的市 縣內的合法住所。所...
法律的適用範圍,中國法律適用範圍
法律的適用範圍,是指法律的時間效力 對人的效力和空間效力。1 時間效力,指法律開始生效的時間和終止生效的時間 2 空間效力,指法律生效的地域 包括領海 領空 通常全國性法律適用於全國,地方性法規僅在本地區有效 3 對人的效力,指法律對什麼人生效,如有的法律適用於全國公民,有的法律只適用於一部分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