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我是乙隻皮皮鴨
沒結婚去男方家過年這種其實要因並擾森情況而定。一般是不太建議的,因為女孩子在結婚之前父母含辛茹苦養育自己,無論是在春節或者中秋這種意味著闔家團圓的日子,更應該陪伴的是自己的父母。
女生在和男生確定關係前,千萬不要著急著去別人家,畢竟受我國傳統風俗的影響,女生在沒結婚前就去男方家還是比較影響名譽的,沒領證就過去會讓人覺得未免輕浮。更好的是雙方父母見了面,有了確定的關係,方可絕畝再決定接下來的事情。如果雙方已經訂婚了,過年的時候去男方家拜年也是出於對對方的尊重,但要儘量避免在對方家過夜,同時拜年李純時也要準備好一些手禮祝福避免尷尬。
任何一段感情走到最後都是相濡以沫的親情,只有合理的經營才能讓這段關係走的更加長久。
2樓:盤含文
可以的。 但是勸你最好不要去,可以過完年去串門。
首先這樣能提高自己的身價。
其次是畢竟還沒結婚請假不太好。
最後就是以後結婚你還能回家過幾次年呢? 多陪纖卜纖陪你父母吧, 以後在男方過年的機會多的很, 過年你都不在家的話你父母肯定會難受的。 把女兒養這麼大沒結婚呢就不在家過年了。
如果你弊敏是獨生女的話, 老兩口第一年肯定是很難熬的。
訂婚,又稱婚約, 依照我國毀仿民間習俗,通常結婚前先有訂婚之儀式: 訂立婚書、交換禮物、或立媒妁人等。但依照我 國現行法律,訂婚並不是結婚前必備之程式,不經訂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
訂婚在法律上是屬於一種契約行為, 這是一種身份契約。此身份契約具有幾點特性:
1,婚約的訂立不得**,否則不發生法律效力;亦即,婚約必須男女雙方彼此合意才可成立。
2,具有法定的訂婚能力者, 才能從事訂婚行為。法律上對於訂婚 能力的界定是以年齡為標準:男滿十七歲,女滿十五歲即具訂婚能力。
若違反此規定而訂立婚約者, 此婚約並非無效,只是當事人或法定**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因為,不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其婚約須得法定**人的同意。
3,婚約不得強制執行。婚約固然應該遵守,但也應遵照男女雙方當事者的意願。若有一方不能夠履行時,不能強制執行。
3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生空告橡活要有儀式感,過年去拜年就等於是自己送上門了,儀式感的重要就在於,父母雙方正式見面談婚論嫁只鬥旁之後,才叫名正言順,不然,男方家裡還以為你有多麼迫不及待呢。畢友轎竟還沒有結婚,讓自己父母知道了多傷心,自己閨女過年回不了家,去男朋友家過年,不合適。
沒結婚沒訂婚可以去男朋友家過年嗎
去吧 你們雖然沒有辦結婚手續,但已經成為事實婚姻,只要雙方認可就行。盡最大的努力去和他家人接觸 溝通,盡力使他們接納你 承認你。勇敢的去面對現實,很好的去融入,堅持過後,你們以後的日子是幸福的。你們都打算結婚了,如果這些想法雙方家長都知道而且都同意你們在年後10月份前結婚,那我覺得就可以去 一個人在...
男孩邀請女孩去家裡吃飯男父母在家女孩同意了女孩是願意跟男孩在一起
不一定啊 朋友也可以 刻意這樣想,因為女孩子不是隨隨便便得!是單獨嗎,單獨的話就證明女孩對男孩還是挺有好感的 至少是預設吧,也或許是最好的朋友呢。如果一個女生被男生邀請去家裡吃飯去,女孩也同意去一個男孩子家拜年,但還沒有指明關係,到底男孩子?100 你們確認關係了嗎?他帶你回去是見家長,應是打算長期...
在關係沒有確定前女孩去男孩家裡男孩家人要給什麼嗎
我不同意那個人的說法scfz3441652說的,我覺的可以送一個小布偶可愛的,這樣溫馨點,有安全感,沒確定關係,也可以說是友誼啊 如果是戀人關係,就算不是要結婚,那女孩兒去男方家也是該備一點的。可以帶去商場買件衣服什麼的。也可以順便看看這個女孩的品性,是不是追求名牌物質什麼的。多讚美讚美,要家人覺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