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民法通則》第133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梁握民事責任。」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如果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利益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監護人的職責就是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益不受到侵害,作為未成年的監護人,要管理好被監護人的財產,幫助被監橡型慶護人**進行民事活動和民事訴訟活動,並起到教育和照顧被監護人的責任,這是很重要的監護人職責。對於被監護人給他人造成的損害等事件要代其承擔民事責任。
監護人要負起應該負租此的責任。做到監護人的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2樓:網友
所謂被監護人是指未成年孩子、智障患者或者是有精神疾病的人等才需要有監護人,以上人群由於各種原因造成了他人的傷害一般是不會承擔廳沒責任的,因為他們無自控能力屬於特殊保護人群,因此也無法要求他們去遵守規則,所以被監護人一旦犯了罪,法律是不予定罪的。但是,被監護人對閉消他人轎伏知造成傷害,民事責任應該要該監護人承擔,因為你沒有盡到監護職責造成了別人傷害,你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被監護人損害他人權益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嗎
3樓:陳友聯
被監護人損害他人權益的,監護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
監護人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明碧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一、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有哪些?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答槐擾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
二、監護人的職責具體包括哪些?
1)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防止其受到不法人身侵害。
2)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以保證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或精神病人的**及生活。
3)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除非是為了被監護人的利益,否則監護人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4)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對未成年人應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等方面的培養,約束被監護人的行為,防止其實施不法行為。
5)**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監護人作為被監護人的法定**人,依法為被監清旦護人取得民事權利,設定並履行民事義務。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被監護人可進行與其智力和精神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也應徵得監護人同意或由監護人代為進行。
6)**監護人進行訴訟。當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與他人有爭議時,由監護人**被監護人進行訴訟活動,以維護其合法權益。
監護人對被監護人的侵權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4樓:法律諮詢
監護人 可以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因被監護人的 侵權行為 需要承擔 民事責任 的,應當由監護人承擔,但另有約定的除外;被委託人確有過錯的,負 連帶責任 。 四)夫妻一方死亡後大察,另一方將子女送給他人 收養 。
如果收養對子女的健康成長並無不利,又辦了合法收養手續的,認定收養關係成立後,子女的 監護權 可轉給收養人。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不得以收養未經其同意而主張進行收養,否則關係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四條 監護人的職責是**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缺州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因發生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的生活處於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應當為被監護人滾扮茄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
被監護人的民事責任如何承擔
5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被監護人的民事責任由監護人羨飢承擔。法律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擾拿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緩派搭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
6樓:梁博豪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的成年人原則上應由配偶擔任監護人,案如果配偶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父母、子女擔任監護人;若是父母、子女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其他近親屬擔任監護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監護人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御檔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纖拆李從本毀遲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7樓:王長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監護人的職責有哪些:
第三十四條監護人的職責是**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因發生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的生活處於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應當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緩弊活照料措施。
第三十五條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
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應當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保障並協助被監護人實施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監護人有能力獨立處理的事務,監護人不得干涉。
一、哪些人不能成為監護人。
監護人既為保護被監護人而設,自然須具備相當能力,故監護人的資格是確定監護人是否勝任監護職務的重要問題,它關係到被監護人的權益能否得到切實喚段保障的問題。各國法律均對此做出了規定,對於不能勝任監護工作者,法律規定不許其擔任監護人,這就是所謂「監護人缺格」(消極資格)的規定。「監護人缺格」的情形,歸納起來主要在有下六種:
1)未成年人;和哪譽。
2)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3)被法院免職的法定**人或保護人,如正在受刑罰處罰(不包括緩刑、管制的)的人,有危害被監護人利益行為的人等;
4)破產人;
5)對被監護人提起訴訟或曾經提起過訴訟的人及其配偶和直系血親,即可能對被監護人人身造成危害或損害其利益的人;
6)去向不明的人。
二、哪些人應該設定監護人。
監護人必須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並依法律規定產生。監護人是指對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的人身、財產和其它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一般來說,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嚴重精神障礙的人,都應設定監護人。
被監護人有權繼承監護人的財產嗎
根據我國 繼承法 的規定,第一順序是 配偶 子女 父母 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個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喪偶兒媳對公 婆,喪偶女婿對岳父 岳母,盡了主在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監護人能不能繼承財產,...
怎麼寫監護人,監護人怎麼填
寫監護人有以下三種情況 監護人的近親屬,包括父母 成年子女 配偶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孫子女 外孫子女。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和朋友。這些人雖然與近親屬不同,沒有必須擔任監護人的法律上的義務,但是,有些是自願承擔監護責任的,經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 村委會同意,可以擔任監護人。如果沒有上述監護人,則...
法律,關於監護人的問題,我國法律對監護人確定規定有哪些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 1 被監護人的近親屬,包括父母 成年子女 配偶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孫子女 外孫子女。2 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和朋友。這些人雖然與近親屬不同,沒有必須擔任監護人的法律上的義務,但是,有些是自願承擔監護責任的,經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 村委會同意,可以擔任監護人。3 如果沒有上述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