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七臺河李陽平
疫情期間員工被隔離用人單位或被用人單位隔離的,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工資(或生活費)。但是屬於員工自身原因被隔離或在異地被隔離的,用人單位不承擔工資(生活費)的支付責任。
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職工基本生活,維護勞動關係和諧穩定,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停工停產超過乙個工資支付週期,且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向職工發放生活費。企業發放職工生活費的標準,不得低於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企業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提高本企業職工生活費的發放標準,包括按正常工資標準發放。
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通過協商民主程式,確定生活費發放的範圍、標準、時間等,並將結果公示或告知職工。職工生活費包含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個人繳費部分。企業可依法從職工生活費中代扣代繳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個人繳費部分費用。
此通知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結束時止。
2樓:北京甘貴賓
需要,隔離期間是需要正常支付工資的。
疫情期間員工被隔離工資怎麼發
3樓:律臨姜遠波
法律分析:疫情期間員工被隔離工資發放方式如下:1、在隔離**期間、醫學觀察期間,正常支付員工工資;2、對於**實施隔離措施或者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正常支付員工工資;3、如果新冠肺炎患者解除隔離後,仍需遵醫囑病休申請病假的,向員工支付病假工資。
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疫情期間在家隔離單位發工資嗎
4樓:龔成貴
法律分析:(1)企業可以安排圓蔽員工在家辦公,正常發放工資。(2)企業沒有條件安排員工在家辦公的,優先安排年休假,年休假期間正常發放工資;年休假安排完了,想要繼續延期返崗的,可採取的措施橘蔽州有:
a.協商一致待崗,並明確待崗期間的工資;b.員工申請事假,事假期間無薪;c.
單位綜合調劑使用2020年度內休息日,正常發放工資,在以後的休息日安排員工上班。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幷州產在乙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乙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疫情被隔離工資發放的法律規定
5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疫情被隔離工資發放的法律規定如下:因**基吵採取封鎖疫區等緊急措施導致職工不能擾族按期返崗提供正常勞動的,參照國家和省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執行,即在乙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乙個工資支付週期的,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生活費。
但對企業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等各類假的,按相關休假的規定支付工資。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
第一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緩鋒弊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用人單位沒有底薪,還規定上下班時間,遲到早退需扣罰,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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