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身邊有那種拿著你的手機亂翻亂看的人嗎?

2025-03-15 10:00:34 字數 1153 閱讀 6299

1樓:此夢入桃源

有啊,不過沒人敢翻我的。我之前就跟他們說過,誰敢亂翻清困我東西,我就揍到他爬不起喊正困來。我很不喜歡鄭念別人亂動我手機。

2樓:網友

有啊,但是就像開玩笑一樣的拿回來。說要打個**。。然後打完直接放起來。

3樓:以心

我有同學也喜歡翻人手禪棗慶機,還專門喜歡看人相簿,我覺的巖晌相簿一般都比較私人了。有次,她手機有點毛病,她出去有事,就拿了我的手機出去,等她回來,我開啟手機,正顯示的就是我的相簿。。。我賀握也是醉了。

4樓:王倩

科裡有個同事。沒事老翻我手機。而且專看我聊天記錄。讓我很是不理解啊。

亂翻別人手機是什麼行為

5樓:律漸

國家保護公民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以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式對公民進行侮辱、毀謗和誣告、陷害;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閉辯公民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受法律保護,除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對通訊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

私隱權的內容包括:

1、個人生活安寧權。權利主體能夠按照自己的意志從事或不從事某種與社會公共利益無關或無害的活動,不受他人的干涉、破壞或支配。

2、個人生活情報保密權。權利主體有權禁止他人非法彎態燃利用個人生活情報資料。諸如身體缺陷、健康狀況、生活經歷、財產狀況、婚戀、社會關係、信仰、心理特徵等。

3、個人通訊保密權。權利主體有權對個人信件、電報、**等內容及方式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竊聽或竊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私隱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洩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私隱權。

私隱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資訊。

一)以**、簡訊、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埋虛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資訊;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私隱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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