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簽了合同,公司裁人需要什麼程式,可以說裁就裁的嗎?

2025-03-10 03:20:21 字數 4972 閱讀 8535

1樓:網友

公司裁人要分四種情形:(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則慎困)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符合上述情形的公司裁人程式: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二)與本孫念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合同法第43條規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孝顫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合同法還沒有條款規定,員工沒有達到公司制定的工作要求公司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終止勞動合同,只有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所以說,無論哪種情況,公司都要賠償的。

2樓:匿名使用者

企業是以什麼理由裁讓陵人?

員工無過錯的情況下,企業裁人是需要支付賠償金的,而且員工可以選擇不走。

企業經濟裁員也是需要支付補償金的。而且得報有關部門審批。

如果是沒有達到工作要求,試用期內企業必須有相關的證明才可以無賠償裁員,對於沒有達到公司制定的工作要求德轉正後必須進行培訓換崗,如果培訓和換崗後還不能達到公司要求,那才可以裁員。而且需要經濟補償碧胡。提前乙個月通知或支付乙個月補償金替代通知,然後再支付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坦慧戚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08年以前的工作時間以勞動法為準,08年以後以勞動合同法為準)

勞動合同法相關條例。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公司裁員,我不想走,不簽字他說能裁掉嗎?

3樓:保險解讀官

就算不簽字,也是可以裁掉你的。

1、學習《勞動合同法,只要公司根據合同提前通知你,公司就會裁員,對於補償,公司可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返喚只要公司向您支付《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金。

全額支付社會保險金,並簽字離開,不要猶豫。這是一沒悶個雙贏的局面。思考之後,你會明白剩下的。

拓展資料:1、下崗,簡稱經濟性下崗,是指因用人單位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指僱主在法定期限內集體解僱員工。實行經濟性裁員。

的企業,可以裁減因生產經營。

條件變化而產生的富餘人員。定義:我國《勞動法》

規定的裁員,具體指經濟性裁員,即因用人單位原因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指僱主在法定期限內集漏察凱體解僱員工。實行經濟性裁員的企業,可以裁減因生產經營條件變化而產生的富餘人員。

2、企業裁員有兩種情況:一是瀕臨破產,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法定重整期;;另一種情況是,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並達到當地**規定的嚴重困難的企業標準。

此外,企業裁員還應嚴格按照法律和有關規定的程式進行。企業只有符合法定條件,嚴格按照法定程式進行裁員,才是合法的,以裁員的形式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才是有效的。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在法定整頓期間瀕臨破產或者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確需裁員的,應當提前30天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並聽取意見。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減少。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本報告」僅指說明,不具有批准的含義。「優先就業」是指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就業。

公司要裁人了,我該怎麼做

4樓:蘇露無悔

果斷辭職,你跟公司的關係只是簡單的僱傭關係,不存在什麼對不對得起。

不要把職場關係想得那麼溫情,你沒有你想象的重要。

當我們剛從學校出來的時候肯定是對職場有一些美好的幻想的,新人入職以後一般也是有老員工帶的。一般來說,為了新員工更快地融入集體,公司也會有很多的脊乎指團建活動,新員工因為感受到公司的這種凝聚力肯定是會產生某種歸屬感的。又因為平時工作中很多人會告訴你,你雖然只是乙個新人,但是也是公司的重要一員,你會覺得你突然辭職,對不起帶你的老員工,對不起公司的栽培。

這種想法大可不必,你只要走的時候做好了交接,不必有任何的負疚感,因為跟你一樣的新人有很多,不差你乙個。

公司不要你的時候絕對不會考慮對不對得起你。

你現在還是職場新人,你走了對於公司來說,前期的培養就白費了,但是公司培養的新人肯定不止你乙個,所以並不會有大的損失。但是如果有一天,公司因為某些原因不櫻配想要你了。相信我,公司一定不會考慮你已經在這家公司呆了多少年,給足你補償金已經是對你們這段僱傭關係最體面的結束,但當在一家公司工作多年的你,突然被離職,想頃李要再找到滿意的工作卻是很難的。

我的建議是當你想要辭職的時候,只要考慮自己的想法就好。你辭職的時候做好了交接,在職期間努力工作了的,那你就是對得起公司的。

如果跟公司簽訂了一年合同,公司突然裁人,怎麼補償

5樓:

摘要。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簽訂一年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無故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經濟補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一年後支付乙個月的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和每年乙個月的工資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果跟公司簽訂了一年合同,公司突然裁人,怎麼補償。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根據羨山《勞動含粗合同法》的規定,簽訂一年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無故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經濟補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一年後支付乙個月的補償金談派鎮,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和每年乙個月的工資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親,如果您超6個月不滿一年的話,按一年計算;如果期限少於六個月,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哪圓漏人民**公佈的上一年度所在地區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的,應當給予相當於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向腔兆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李爛金的標準為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12年。

公司裁人沒簽合同怎麼賠償???

6樓:華律網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超過乙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7樓:賀蘭山上流雲

首先,不管是否簽訂合同,公司裁員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在裁員前每工作滿一年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其次,沒有簽訂合同的且勞動者工作還不滿一年的,需要另外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

8樓:五個手指

沒有合同不會給賠償的。

公司裁人,怎麼辦?

9樓:網友

這屬於變相裁員。

公司變相裁人的,屬於公司違法單方解除勞動關係,勞動者可以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要求公司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效益不好不是裁員的法定理由,就是公司倒閉,還得進行清算,向員工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更何況只是變相裁人的藉口呢?!

人力部的說法純系扯淡,但可以理解那些可憐蟲,為了自己的飯碗,只能昧著良心,按照上司的指令行事。

為迫使員工自己離職,不惜採用將辦公室人員調整到體力勞動崗位的做法,不近人情,但是否違法,取決於勞動合同的約定:

如果勞動合同約定的是管理崗位,則從辦公室調整到體力勞動崗位,屬於對勞動合同的單方面變更,屬於違法行為,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堅持不同意調整到體力勞動崗位,是法律賦予員工的權力,公司膽敢辭退,就涉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承擔支付《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二倍的賠償金的法律責任。

無論經濟補償還是二倍的賠償金,都是從進入公司工作之日起開始計算的。

公司裁人怎麼辦?

10樓:網友

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和公司簽了3年合同,但是公司近期大裁員,公司是否可以無故解除合同

和公司簽了3年合同,但是公司近期大裁員,公司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另外,用人單位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視情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規定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

我和公司簽了合同,那合同只有公司有,我沒有,合同算有效合同嘛

當事人和公司簽了合同,那合同只有公司有,當事人沒有,合同算有效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文字應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如果勞動者沒有拿到勞動合同,可以反映到勞動局解決。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 公平 平等自願 協商一致 誠實信用的原則。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

和公司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也簽了經濟補償合同。在離職的時候讓我們寫個人原因,之前籤的補償合同有影響嗎

應該是不會有影響的,關健的是有那個經濟補償合同,這個合同你一定要拿好.有的單位怕被離職職工告到勞動部門,還有一個經營正常的單位隨便和一定人數的員工解除合同,會被勞動部門查處的,所以你的單位想讓你寫辭職報告.而不是單位解除的原因了。可能有影響,也許前面補償協議不履行,不過還是要看單位誠信。付費內容限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