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人單位不知情的情況下如何做工傷認定,需要哪些材料

2025-03-09 04:25:18 字數 3154 閱讀 5633

1樓:深圳彭振溪

先告知用人單位,讓單位申請工傷認定。根據規定,由單位在事發後30天內,受傷者或家屬在事發後1年內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御老斗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含大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鎮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2樓:一粒公尺折腰

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用人單位不願提供相關材料,工傷認定申請怎麼辦?

3樓:微湖情

職工發生工傷事故用人單位不履行義務的,受傷職工應當按照工傷保險待遇程式辦理。

工傷保險待遇辦理程式如下: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或鑑定職業病——確定賠償數額——執行。

具體流程如下:

1、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勞動關係不明確的應當先到勞動仲裁委申請確認勞動關係)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申請勞動能力和停工留薪期鑑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3、申請勞動仲裁,確定賠償數額。

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四條 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

4、用人單位未按仲裁決定支付費用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4樓:婷婷

你可以起訴用人單位。你有工傷這個事實就可以。還要有2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證明。**的材料。

5樓:崇名殊

我認為你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用人單位不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職工該怎麼辦,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6樓:絕地

職業病認定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自被診斷、跡帶彎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照上述規定提出姿悶工傷認定申請的,患職業病的職工在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行州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當地勞動部門領取);(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書(包括門診病歷、急診病歷、住院病歷的影印件);勞動保障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書》,並通知單位和職工或親屬。職工憑《工傷認定書》可以申請工傷傷殘鑑定和享受工傷待遇。

提起工傷認定要提交什麼材料?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怎麼辦

7樓:少愉哎

提起工傷認定要提交什麼材料 工傷職工可以要求所在單位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工察迅緩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超過一年一般不再受理) 提起工傷認定的,一般應提交:

1、 工傷認定申請表 一式乙份; 2、 勞動合同書 影印件;如無勞動合同書,則提供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事實勞動關係 )的材料。如找2個以上沒有利害關係的證人寫好證詞按手印後,並附證人身份證影印件,可視為存在事實勞動關係材料; 3、事故發生時原始病例卡影印件;或醫療診斷證明原件;或 職業病診斷 書原件; 4、受傷害人身份證影印件; 5、因機動車事故引起的**事故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提供的 責任認定書 或其他有效證明; 6、以單位昌運名義申報的,附工傷事故詳細書面報告;以個人名義申報的,附工傷事故經過書面報告; 7、民工或未參保單位 職工申請工傷認定 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被申請人工商登敗模記,即《企業基本情況》。

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要怎樣舉證

8樓:梁博豪

用人單位不認為是 工傷 的由用人單位承擔 舉證責任 。 社會保險 行政部門受理 工傷認定 申請後,根據稽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社會保險行彎畝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 職業病 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 交通事故 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鄭鬧芹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 證據 。

當事人及其訴訟 ** 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喊畢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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