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1、承諾書跟合同不一樣,但也散芹有法律效率。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以建立勞動鬥碰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根據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所以,你同學如果沒簽勞動合同,可以向當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投訴。
3、根據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社會保險專案,社會保險是公司比交的。如果沒有繳納保險將根據第三十八條規定,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向當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投訴。
不同,如果交納社會保險,公司和個人各交一部分,交滿一定的年份就可以領養老金。醫療保險,也是公司和個人按比例各自分擔,個人帳戶部分可以現在用,如果住院可以按比例報銷,老的時候醫療卡也有錢,可以根據類別來報銷。如果不交的話,以後就沒有保障空掘談了,同時,如果你現在大病住院,只能全部自己掏錢了。
2樓:網友
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在法律上就行拆猛是有效的。但是不能代替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須與勞動者簽訂檔橋勞動合同。按照規定繳納社御森會保險金。
3樓:行者
1.該承諾書限制了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因此於法不合,並且不可以敬纖鍵替代勞動合同.而豎伍勞動合同是與用人單亮巧位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必須簽定的.勞動者在合同期內離職,只需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
2.社保是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的.這個具體事項可諮詢當地的社保部門.
4樓:樊
承諾書'不能代替合彎罩同 沒有法律支援 社保是國家法律規定的簡鬧罩每個用人單位都要為員工買的 你不買的話1用人單位就觸犯了法律2用人單位如果攔鬧要炒你他要多給你乙個月的工資。
5樓:制己制理
雙方都同意 就有效。
懂法律,勞動法的請幫幫我,謝謝了
6樓:網友
證明有很多東西,比如同事,工作證,考勤記錄等等。另外提成部分看合同規定是否工資組成部分,如果是的話應該給的,一般業務合同都會薪資註明提成比例。
7樓:菅
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別做違法之事。
先找到你的老闆,平心靜氣的去談。把你從什麼時候工作,到工作的內容等全部談一下,這樣做的目的,是做好乙個錄音。以備法庭上做為證據使用。
懂勞動法的快進來幫幫忙
8樓:駝絨色特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9樓:網友
如果你現在崗位工資是沒有低於你當地的最低標準,你公司是沒有違反勞動法,而且我相信你的勞動合同上肯定也是沒有寫多久會漲一次工資,更不會寫每一次漲多少。
你現在可以儘量要求公司漲你的崗位津貼,或者其它地方的薪資啊,對不對!
10樓:網友
首先,政策規定,禁止用人單位在招用人員時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如果單位是在和你簽訂合同的時候收取的,那麼是在勞動監察的舉報範圍內的,但是同樣的,勞動監察也是要提供相應的書面證據的,這個你可以根據你實際情況收集或者考慮是否舉報。
另外單位是以培訓費的名義收取的財物,那麼你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勞動合同中有沒有寫明你所說的這些待遇,如果勞動合同中有,你可以去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沒寫,只是口頭約定,那麼你很難去保護自己的,只有再和單位溝通了。
11樓:山野柴胡
【招工 非法收費】勞動部《關於嚴禁用人單位錄用職工非法收費的通知》勞部發〈1995〉346號第二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在招工條件中規定個人繳費內容,勞動行政部門要加強對用人單位招工啟示、簡章的審查,對違反規定的,應給予警告,並責令改正。
專業技術培訓 服務期】《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懂法律的進!最好是勞動法,法律專業或者懂勞動法的進!謝謝!非專業人士勿擾!
我是上海市勞動局的工作人員,回答你的問題 1 首先,你母親患病,從你表述來看,是自己身體原因造成的,與公司無關,那麼一般不能算工傷,除非你能證明這個疾病和工作有關,才能按照 職業病 按工傷處理。2 如果不能證明,那麼單位唯一的做法錯誤就是沒有衛你母親繳納社會保險,但是你母親是什麼年紀,什麼戶口,什麼...
有無人懂小小勞動法啊,請問有人懂勞動法 公司法 合同法 管理嗎?
1。簽了勞動合同的,做滿一年,僱主辭退勞動者必須補多一個月工資比勞動者2。無籤勞動合同,自2008年1月1號後,僱主無跟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做滿一個月後,視為已簽定無固定勞動合同,僱主必須每月支付雙倍人工給勞動者 按最低工資賠償 檢視原帖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
有沒有懂勞動法的人老闆拖欠工資, 懂勞動法的進 老闆不願給工資怎麼辦
工資應當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支付,排除不可抗力因素,未因經營困難與工會協商暫時延期支付,用人單位當月工資未在下月發放的,是無故拖欠工資的情形。勞動者可以首先與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成,採取以下辦法追索 1 向勞動監察投訴 2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3 有欠條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企業未給員工買社保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