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驕傲的智者
叫做方仲永。
出自王安石的《傷仲永》
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
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餘聞之也久。明道。
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
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早段,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譯文。金溪縣。
的平民方仲簡睜晌永,世代以耕田為業。仲永五歲時,不曾認識書寫工具(紙、墨、筆、硯等),(有一天)忽然哭著要這些東西。父親對此(感到)很詫異,從鄰家借來書寫工具給他,仲永立即寫了四句詩,並且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
這首詩的意思是贍養父母、與同一宗族的人搞好關係,傳給攔鋒全鄉的秀才觀賞。從此,指定物品(讓他)作詩,(他能)立即完成,(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觀賞的地方。同縣的人(對這件事)感到奇怪,漸漸地,(同縣的人)都以賓客之禮對待他父親,(有的人)花錢請方仲永作詩。
他的父親以此認為有利可圖,每天拉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我聽說這件事也已經很久了。明道年間,我隨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裡見到了方仲永,(他)已經十二三歲了。讓(他)作詩,(他寫的詩)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
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再次到舅舅家,問起方仲永的情況,(舅舅)說:「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說:仲永的通達聰慧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的才能,遠勝於一般有才能的人。
他最終成為乙個平常人,是因為他受到後天的教育沒有達到要求。他那樣天生聰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尚且要成為普通人,現在那些天生就不聰明,本來就是普通的人,又不接受後天的教育,能夠成為普通人就為止了嗎?
2樓:匿名使用者
方仲永,泯然眾人矣。
古未必善這篇文章主要說明了乙個什麼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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