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可追憶
農村土地承包到期梁遲後二次承包,土地會被重擾渣源新分配嗎?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應堅持延包原則,不得將承包地打亂重分,確保緩態絕大多數農戶原有承包地繼續保持穩定。
2樓:網友
應該是不會的,可能會整體進行承包,這樣可以解決許多問題,可以利用機械進行終止。
3樓:可樂vivi愛娛樂
視情況而定,一般不允許重分,如果要求重分的人過多,會對一小部分作出調整。
第二輪土地承包期到哪年
4樓:律臨查祖禹
法律分析:第二輪土地承包從1997年開始到2027年,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1)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乙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3)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
***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2028年土地承包到期後重新分配土地嗎?
5樓:張國輝
法律分析:十九大的報告中: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這也就意味著,土地承包關係將延長至2057年12月31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縣級人民**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所有權。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人民**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縣級以上人民**登記造鬥桐冊,核發證書搭飢,確認使用權;其中,**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的具體登記發證機關,由***確定。
確認林地、草原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確認水面、灘塗的養殖使用權,分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空枝坦和國草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農村土地二次承包還要重分嗎?該如何重分呢?
6樓:曉丹學姐
我們國家的土地政策有相關的規定,二輪基胡到虧缺期之後需要再延銷鋒辯長30年的時間, 不需要打亂之後重新劃分。這樣的話能夠保障農民的承包權益。
7樓:山西巨集盛星辰
根據農村族敗段局土地承包法中的相關規定,不存在分地這個說法,一般第2輪到兆燃顫期之後會堅持原來的延包原則,不能打亂之後重新劃分。
8樓:創作者
不需要,而且並沒有相關的政策,大部分的土地都在進行承包。
農村土地二次承包,你覺得還要重分嗎?
9樓:竹兒說教育
農村土地承包三十年,到其:應該按照現有人口從新平均分,不能按以前的不動再延包。因為有死的,戶口走的,他們不應該有地,農民的根本就是土地,如果農民沒有土地就等於工人下崗一樣,大多數都沒發生活,從新分地鬥棗山也能土地連成片,更利於機器更種,這樣才能有效發揮土地使用,我認為這樣才公平。
不過,各地政策不同,做法也不一樣。土地已經承包了幾十年,有的家庭巖磨減少了人口,有的家庭增加了人口,二次承包如果不重分土地,的確很不公平。因為各地政策不同,做法也不一樣。
同乙個市不同乙個縣,做法就不一樣。按理說分了更公平,但地方可能怕麻煩,乾脆不重分,只是延長。這樣地方上很省事兒,但對於部分農民來說,很不公平。
如果從實際出發要務實真正要振興農村就必須得從分,主要有原因:
1、因為二次承包大部分農村土地根本沒有調整,還是延續第一次土地承包的面積不公平。
2、有極少的農村村組二輪承包時進行了從新分田,但是根本沒有安實際人數調整的,而採取的辦法是長年在農村的村民每戶都分到了田地而且是最空中好的田地,長年在城務工經商的農戶沒有分到田地,這樣就造成農村很大一部分農民沒有田地,如果現在土地承包確權還不從分調整田地,勢必會造成很大一部分農民沒有田地,像這樣繼續下去十年或二十年這些農民就會失業,就沒有生活出路所土地從分迫在眉睫。
總結:按為農民負責任的話應該重分才合理,因為經過三十年時間了,人口已經有很大變化,有些戶已是沒人存在了,有些人口增加很大,如果按以前土地不變的話實際是不負責任的做法。
10樓:創作者
沒有必要這樣做,現在關於土地的管理凱握是比較嚴格的,想要更好的發胡孫慶展農業,實現現代化種植機械種植,肯定是不會再褲握次按人頭重分的。
11樓:阿斯達歲的說
我覺得沒有必遲薯要重分了,因為這樣的話會導致碼模者矛盾比較尖銳,而且在這段時間裡,家庭成碼弊員和結構會發生一些變化,很難進行分發。
12樓:生活電諮小助手
當然需要了,每乙個家庭成員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在我看來是需要重分的。
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會重新劃分嗎?進城落戶承包地會被收回嗎?
13樓:王祿
沒有特殊的情況是不會重新劃分的,畢竟這樣的劃分一直都非常的合理,不會再額外的增加工作量了。進城落戶也不會被收回的,你也應該是有承包權的。
14樓:嘎又嘎學姐
我認為是不可能的,可能會有規劃的進行使用,城市落戶的土地肯定是會被收回的。
15樓:雙子小黑嘿
一般承包狀態不變,那麼後期也是不需要重新劃分的,一般來說是不會被收回的,這個時候要看你的情況的變化。
土地2028年二輪承包到期後怎麼辦
16樓:小謝三農問答
土地2028年二輪承包到期後要開始延包。
土地使用權期滿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經批准準於續期的可以重新簽訂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相應土地登記手續。到目前為止,啟廳國家尚未明確規定土地延期地價計算方式。
二輪承包是從1993年開始,到1999年基本完成了,如果按照承包期30年計算,到2023年開始,二輪承包就開始大量到期,就要開始延包,延包的高峰期集中在2026年到2028年。
從2020年起,農業農村部、**農辦已連哪旁敗續3年組織部分省份開展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試點,探索延包工作中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路徑,試點範圍從村組逐步擴大到整鄉鎮、整縣。
農村土地承包的注意事項: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與身份證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為農戶現有人口。
3.「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與「承包方代表關係」要明確。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為簽訂合同的現時日期。
5.「承包方李顫簽章」如無私章的,應由承包方簽名並按手印確認。
6.「承包土地地塊情況」長、寬可以不填,面積一定要填,地塊「田界」必須準確具體,臺賬登記不準確具體的應予糾正。
7.「地塊地類」只分水田、旱地兩類。
8.「承包地附著物情況」要實事求是,不能漏填錯填。
農村土地承包三十年不變已經到期了,怎麼還不重新分配
農村土地copy30年不變始於1998年。1997年國家出臺了bai進一步穩定和完善農村土du地承包zhi關係的政策,要dao求在第一輪承包的基礎上再延長承包期三十年不變,即從1998年開始到2027年止。到2027年第二輪承包 期到期後怎麼辦的問題,2008年十七屆三中全會 中共 關於推進農村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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