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在試用期內辭工,公司不批導致員工自離,算誰的責任

2025-03-06 13:15:04 字數 3950 閱讀 4061

1樓:匿名使用者

遇到這樣的公司只能說自認倒黴了,按照法含逗世律程式上你們公司這樣處理是合理的,因為你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你提出離職的時候公司不批,除談肢非你有錄音什麼的,另外離職三天算自離處理,不**聯絡你,直接寄信件到你家裡,這個真是很無語啊,看來是指睜對勞動法一知半解,還以為自己很高明的企業做的,這種企業以後遇到懂法的,看他們怎麼處理,目前你只有自認倒黴了,但是可以去上灌水,把他的聲譽弄臭,之前面試的時候就喜歡查查這個公司的聲譽,一看到都是說公司不好的,那面試者肯定不去了。

2樓:璩長星

您好,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試用期內您只蔽李需要提前三日通知即可離職的!所以您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否則告並鋒您可襪晌以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3樓:匿名使用者

哎,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單位高春孫就可以到期離職。我只能說你是個戚鏈好人,誠實守信的好人,但是這事你非常被動,「(然後合同上寫的試用期是六個月),按照你的合同期限,這個試用期也是違法的。你說的這些我相信,但是要走仲裁,或者走法律程森沒序都是要證據的。

試用期辭職需要不需要負責離職後對公司造成的損失??

4樓:網友

員工在試用期期間辭職的話是不需要襪肆負責離職後對公司造成的損失的。不過如果是在職期間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賠償。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胡氏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員工試用期內辭職應否擔責

5樓:李超

法律分析:員工在試用期內辭職不需要承擔責任仿慶。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勞動者辭職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單位,試用期須提前兩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彎大碰第埋談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讓試用期員工離職 法律問題

6樓:王雷

法律分析:1、試用期內單位也不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如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符規定的情形,則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如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符合規定的情形,則應當畢判皮支付經濟補償金4、如果有關賠償事宜無法與單位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在被辭退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衝指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手差。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試用期公司要求員工離職合法嗎

7樓:吳莉

是否合法需要根據具體的情形來判定,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公司強迫員工自己提離職是不合法的。只要勞動者不存在法律規定的情形,那麼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就屬於違法解除合同,對此,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一、怎麼樣自離可以解除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從主觀上,其已經沒有繼續為原用人單位服務的意願,客觀上採用不辭而別的方式不再為用人單位服務,其實質是員工違反勞動合同、勞動法規的規定,違法解除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向員工送達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用人單位可以按員工入職時確定的聯絡位址或者聯絡人,向員工送達《告知書》,告知員工自動離職的法律後果和責任。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用人單位試用期辭退員工要補償嗎。

用人單位試用期辭退員工是否要補償需根據具體情形確定。如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補償金。但這項權利的行使是有條件的,即要求單位證明該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這部分的舉證責任在單位。

如:單位發現員工提供的學歷證書存在偽造、提供的身份證明虛假等。如果僅僅是認為該員工工作能力不行,而無其他證據,則解僱員工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試用期公司要求員工離職怎麼辦

8樓:李俐

1、試用期公司要求員工離職,員工可以不籤辭職書,甚至如果不是很大的過錯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在試用期期間,公司強迫員工自己提離職,屬於用人單位非法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有權要求勞動監察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公司強迫員工自己提離職,勞動者是可以不寫辭職書的,只要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解除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賠償金是補償金的二倍。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試用期擅自離職的員工怎麼處理

9樓:家問北京離婚諮詢

試用期擅自離職有工資。具體的工資數額要根據勞動者實際工作的天數和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來計算,並且用人單位應當在與勞動者解除勞動的同時,一次性結清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友檔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和陸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喚告頃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試用期內辭職不批怎麼辦,試用期內辭職不批怎麼辦?急

一 勞動者提出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的同意。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前3天提出辭職第4天雙方勞動關係解除。並且如果沒有用人單位提供的辭職申請表可以自己寫一份。具體的辭職方式分三種情況 1 正常辭職的情況。勞動者依據 勞動合同法 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30天書面提出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第31天就可以離職。...

試用期員工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標準,勞動法規有哪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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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試用期內被公司辭退,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賠償多少

辭退的理由是什麼?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規定並遵守第四十二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