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變更和撤銷,有何區別

2025-03-03 20:25:13 字數 3221 閱讀 8361

1樓:法妞問答**諮詢

1、產生的法律後果不同。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效力,變更的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枝嫌。

2、行使的方式不同。撤銷合同需要申請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變更合同除此之外還可以由雙方協商變更。

3、雹納變更合同具有優先權。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法律效力】根據《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猛肆手裁機構不得撤銷。

合同解除和變更的區別

2樓:法律快車

1、合同變更是是指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但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所達成的協議。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合同變更是狹義的,僅指合同內容的變更,不包括合同主體的變更,合同變更必須針對有效的合同。

協商一致是合同變更的必要條件、任何方都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合同解除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為。

合同變更申請怎麼做。

1、一方提出或者發出變更合同的書面建議(或者通知,下同)。也就是說,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要求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建議。這種建議一般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變更合同的理由;

2)有關後果(包括賠償責任)的處理;

3)對方答覆期限等。

2、另一方對變更合同的答覆。

3、三雙方達成變更合同的協議。

雙方都表示同意變更合同的,經過協商同意,達成一致意見後,應制作變更合同的協議書。該協議書包括有關文書、電報等。

3樓:網友

解除合同是指解除勞動關係,變更合同是指維持勞動關係不變,僅對於個別合同條款進行變動。

4樓:網友

解除即全部無效。

變更即部分無效(需要變更)其他部分繼續有效。

5樓:貞兒幻

變更就是有關合同條款的變化更替.解除就是合同中止(不是終止),即勞動合同未到期而合同雙方或閤中的一方因某種原因中止勞動關係的一種行為.

6樓:銘滔諮詢

合同解除與合同變更有許多相似之處,如都改變了原合同關係、原合同關係都不需再履行、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也雷同等。也許正因為如此,現行教科書和《民法通則》等都將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列在一起。但是,合同的變更與合同的解除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法律制度,不可將其淆。

兩者的區別主要在於:

第一,合同變更是對原合同的非實質性條款作出修改和補充,並沒有根本改變合同的實質內容,更不需要消滅原合同關係;而合同解除則要消滅原合同關係,這種消滅是合同關係的絕對消滅。

第二,合同的變更主要因雙方的協商一致而發生,即使因產生不可抗力需要變更合同,一般認為也要經過雙方協商。如果不能達成協議,也可以要求法院予以變更。合同解除可以有多種原因,、協商只是其中一種方式。

即使就協議本身來講,變更和解除合同的內容也是不同的。

第三,合同的解除是一種違約後的補救方式,它是在一方違約的情況下,另一方可以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權利。但合同變更並非與違約補救聯絡在一起,一方違約以後,非違約方也並不產生變更的權利。也正因為如此,合同法第97條是將違約與合同解除聯絡在一起,而不是與合同變更聯絡在一起。

第四,由於合同的變更不與違約聯絡在一起,因此一般不存在損害賠償問題;但是在一方違約的情況下,另一方不僅有權解除合同,並且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什麼叫合同變更和撤銷?

7樓:楊娟

合同變更和撤銷的條件:1、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一致時變更;2、合同變更和撤銷的法定條件包括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以欺詐手段訂立、以脅迫手段訂立的以及乘人之危訂立等。

【法悉侍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螞薯構予以撤銷。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悶陸者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可撤銷合同和合同變更的區別是什麼?

8樓:楊娟

下列合同是可變更可撤銷合同:1、因受欺昌肢詐訂立的合同;2、顯失公平的合同;3、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4、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等。合同撤銷後,因此合同獲得的財物需要返還,不能返還的需要折價補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中慎迅爛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寬漏十一條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可撤銷合同與變更合同的區別

9樓:孫旭權

可撤銷和可變更合同的處理方式是: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或變更合同。法律規定的可撤銷可變更合同的情形有:

一方實施欺詐行為所訂立的合同;因重大誤解所訂立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訂立的合同;其他法定情形輪飢等。

【法律依據】

民法臘孝返典》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一條。

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慎租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戶籍和學籍有何區別,戶籍和學籍有何區別

戶籍又稱戶口,是指國家主管戶政的行政機關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內本資訊的法律容文書。也是我們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學籍是指一個學生屬於某學校的一種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資格,登記學生姓名的冊子,專指作為某校學生的資格。公辦學校 小升初公辦學校升學主要以學籍為主,孩子所在小學都被劃分成了不同學區...

駕駛證吊銷,登出和撤銷的區別,吊銷 撤銷和登出駕駛證的區別是什麼?

吊銷和撤銷駕駛證,有什麼區別 吊銷是指依法取得駕駛證後,出現法定事由被依法吊銷的情形,如重特大交通事故當中承擔一半以上責任者按規定應當吊銷駕駛證,這些都屬於行政行為。吊銷駕駛證需要滿2年以上才可以考駕駛證 登出是指到期或不適應法律規定的情形出現而依法登出。登出駕駛證可以立即到駕校交錢,重新考駕駛證....

變更法人與變更股權有什麼區別

你這分析的什麼底啊,完全不行。 法人變更和股權變更區別 法律分析 股東變更是公司變更的專案中一類。變更出去的股東需要將股權轉讓消睜槐給新進來的股東拿友就是股權轉讓。股權變更時伴隨著股東變更發生的。若股權變更,股早好東不一定變更股東變更,股權一定變更。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