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據報道,本例中的受害人姓王,本月初的一次酒局結束後,醉醺醺的王某正想開啟app找個代駕。這時,已有代駕員從路邊衝了上來,「老闆需要代駕嗎?保證安全送到家,絕對按標準收費!
說著便把老王往車裡扶。
此時,已經有些微醉的王某沒多想,便同意接受代駕小哥的服務。一路上,王某半醉半醒。眼瞅車輛離自家所住的小區越來越近,代駕小哥卻踩了一腳剎車,提出想和王判槐某商量點事。
代駕小哥稱,自己剛收到家裡發來的資訊,有急事需要趕回家。剩下一點點路,他建議王某自握臘己開回去。
我當時也沒多想,因為車眼瞅就要到小區門口了,所以就讓他走了。」對方走後,王某再次發動車輛,可讓他沒想到的是,車輛剛開出十幾公尺,就「嘭」的一聲,被一輛私家車追尾了。
藉著酒勁,王某開啟車門便吼道:「誰開車不長眼吶,大晚上的還敢碰我?」說著便晃晃悠悠下了車,卻發現後車司機怎麼還帶著拍錄裝置。
後車司機看王某落車就說:「看你這一身酒氣的,私了還是報警?」王某心想,酒駕可是大事,被告了還得判刑,便對車主說道:
您看我也是確實喝了點酒,看您這保險槓就刮花了那麼點,給您3000元維修,咱就私了吧。」
沒想到對方立馬不段衝滑高興了,吼道:「3000塊想打發誰呢,5萬!少一分跟你急,你要是不給我就報警,你這種情況至少得拘留個15天,要是公務員可就連工作都不保了。
說完還立馬掏出**做報警狀,稱叫交警來認定事故責任。
王某見狀,只得答應對方的賠償要求,拿出5萬元跟他私了,隨後還得自費修車。
**介紹,在此起案件中,王某感嘆自己運氣不佳,殊不知,他其實是遇著「碰瓷」新招數了。
2樓:
是的,中山所謂寶馬殺人案中,徐廣是被陷害的,呼籲中山**懲戒碰瓷黨孫萬寶,還徐廣清白!
代駕碰瓷的套路有哪些
3樓:蜜糖豆沙包
1、冒充代駕司機和碰瓷者的兩人分工明細,代駕司機會穿上某代駕公司的馬甲在酒店、飯店門口附近,主動去問喝酒後的人需不需要代駕,這樣可以規避掉通過平臺派單而暴露真實的身份資訊,所以大家一定要通過正規的平臺下配譁單代駕需求。
2、冒充的代駕司機會在代駕」的過程中主動與車主交流,套取車主的資訊。如果是公務員或者是生意做得比較大的車主,他們就會提高敲詐的金額,因為他們知道你不會為了這幾萬元,連工作或生意李賣鉛都不要了。
3、如果車主或冒充代駕司機的哪好人不主動提出在目的地附近結束代駕服務的話,同夥」就沒有辦法制作交通事故,因為這個同夥」是從一開始就一路跟著車主的車。
4、一旦製造交通事故成功,車主落車,這個同夥」就會以酒駕的理由威脅車子私了,否則報警處理。大部分的車主都會害怕自己被交警發現酒駕,只能答應對方高額賠償的無理條件。
「代駕碰瓷」是指什麼?
4樓:曦曦薯
你叫的可能不是代駕,而是「代價」。最近,關於「代駕碰瓷」的話題,引發網友熱議。
代駕碰瓷要挾車主索要錢財,其實是在「趁醉打劫」,涉嫌敲詐勒索,可以依據其敲詐數額、情節予以處罰,甚至是刑事處罰。若車主遇到這類「碰瓷」,人如清醒,可以及時存證和報警;即便當時不便,事後也可報警或找涉事平臺維權。
打擊「趁醉打劫」,很有必要。那遇到這種情況的醉酒車主,又能否獲得法律上的寬宥呢?我的答案是肯定的。
危險駕駛罪,是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對刑法新增第133條之一所規定的罪種,是指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由於法條對「追逐競駕」字尾了「情節惡劣」的要求,而對「醉酒駕駛」沒有這樣的字尾,便有了只要達到醉駕標準就應追究刑事責任——「醉駕一律入刑」的說法,我曾經也撰文支援過該看法。
但現在看來,這種觀點存在片面性。因為刑法133條之乙隻是分則條文,依然要受總則條款的制約,不能只見樹木而不見森林。總則第13條為犯罪下了這樣的定義,可簡略表述為:
一切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拿**之前公佈的代駕碰瓷案為例,王某確實酒駕了一小段路。但因為其主觀上本有安全駕駛意識,客觀上找了「代駕」;全程絕大部分路程由「代駕」完成,對公共安全的危害性明顯減小;其「醉駕」了一小段路的行為,也是其被碰瓷者下套所致。綜合判斷,王某的「醉駕」行為,應當符合「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要求,依法不應認定為犯罪。
此外,最高法院今年5月公佈的《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二)》規定:「對於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處罰;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顯然,這可以看作權威機構對「醉駕一律入刑」的公開否定,只是該《意見》目前只在天津、遼寧等8省市試點,尚未全面施行。不過,最高司法機關對「醉駕並非一律入刑」的態度,已很明確。
總之,對於「醉駕」行為確屬「代駕碰瓷」所致,即使法律上尚不能完全除罪,但依法「免予刑事處罰」(定罪免刑),或者從輕處罰,還是可能的。因為這樣,才能體現罪責刑相適應的刑法原則。
碰瓷確實不應該。
5樓:time星星之火
就是當車主不能自行開車到達目的地時,由專業駕駛人員駕駛車主的車將其送至指定地點並收取一定費用的行為。
代駕與碰瓷黨串通有什麼共性?
6樓:網友
據瞭解,**給大家總結一下這些作案手段的共性,以便防患於未然。
1、冒充代駕司機。敲詐者兩人,其中一人穿著知名代駕公司的馬甲在酒店、飯店附近,主動詢問他人要不要代駕,如果對方同意就直接開始代駕,這樣就避免通過平臺派單而暴露個人資訊。
2、儘量套取車主資訊。在代駕過程中,「司機」一般會和車主交流,問你喝了多少酒,從事什麼工作等。如果車主是公務員或者生意做得比較大的人,就會提高敲詐價碼——因為他們知道你不會為了幾萬塊錢連工作、生意都不要。
3、製造事故。如果車主不主動提出到住地附近結束代駕服務,代駕司機一般會以自己家中有急事、不舒服等,要求在小區門口(或附近)結束代駕服務。等車主一上車,另一名同夥就會駕車(一般是租來的寶馬、賓士、奧迪)製造交通事故。
一般來說,這個同夥從一開始就駕車一路跟隨車主的車。
4、索要高額錢財。一旦車主落車,敲詐者便會以酒駕為由逼迫車主私了,否則就要報警處理。很多車主害怕自己涉嫌酒駕受到懲處,只好答應對方的條件,把牙打碎了往自己肚子裡咽。
7樓:
碰瓷屬於詐騙行為;《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代駕離開車主遭「碰瓷」沒有辦法嗎?
8樓:宇去哪
此前,有團伙專門用豪車「碰瓷」喝了酒、沒有叫代駕的車主。如今,黑代駕也加入「碰瓷」行列,且已有車主中招。
剛上路,對方便和他聊起來,二人相談甚歡。眼看就要到家,代駕卻踩了剎車,說有急事需處理,得趕緊回家,問王強剩下一點路能否自行開回去。
想著就快到家了,王強就自己坐駕駛位上。結果,還沒開出幾十公尺,就被追尾了。
後車還帶著拍錄裝置,直接索要5萬元賠償,並稱不給就報警,「你這種情況至少得拘留15天,要是公務員工作都不保了。」
看來還是不要找代駕的好。
如何對付 碰瓷黨
遇 碰瓷 彆著急 6招破敵 那麼遭遇碰瓷黨,到底該怎麼辦?下面大致總結了5點與大家分享。保管好財物 對於咱們卡車司機來說,遇見 碰瓷 黨,在下車檢視之前第一件事情就是快速判斷情況,並保管好財物,以免遭遇團伙作案時發生盜搶事件。取證!取證!如果安裝了行車記錄儀,第一時間確認錄影儲存是否完好。沒有安裝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