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工傷賠償這麼慢,工傷賠償一直拖延時間

2025-03-02 17:30:09 字數 3909 閱讀 4036

1樓:網友

工傷理賠的流程一般有:申請工傷認定--領取工傷認定決定書--提交工傷待遇申請資料--領取工傷待遇。

工傷完成基本**後才可以進行工傷鑑定(住院時間一般幾個月甚至半年不等)

國家規定的每個地區的工傷鑑定組織,基本上是定期鑑定,一般是三個月一次。

需要在工傷鑑定後90天出決定書。

3.提交工傷待遇申請資料:快的幾天,慢的幾個月。

4.領取工傷待遇:快的幾天,慢的幾個月,每個地方的人社局規定不一樣,不過一般需要一到兩個月。

純手打,望。

工傷賠償一直拖延時間

2樓:鞏曼利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需在員工受傷之日起30日內向單位所在地區的勞動部門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但現實中往往很多單位不會如期申請,口頭上允諾你一定按相關規定補償給你,但實際上卻拖延時間,因此作為受傷的員工一定要把握期限,如果單位未在該期限內為你申請工傷認定,那麼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燃中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明確下期限是受傷之日起1年內,務必把握期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或擾、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衫段旦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工傷保險賠償快嗎

3樓:吳莉

問題比較複雜,正常情況下,繳納過工傷保險的,職工在工傷醫療終結後,由單位憑其《工傷認定書》、醫療單據以及相關資料送社保部門申報工傷待遇。一般從單位或個人申請之日算起,勞動部門15日內稽核材料,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20日內送達,按規定期限的上線計算是95天。經過**傷情穩定後才能做鑑定,一般要在6個月左右,60日內作出鑑定結論,共需240天。

工傷賠償部門稽核後進行放款,具體時間各地有所不同,可直接諮詢當地工傷保險機構。如果單位拒不承認勞動關係、或者拒不支付工傷賠償待遇的,勞動者需通過投訴或仲裁方式進行維權,這個維權的過程相對來說較久,一般從三個月到一年左右。綜上,工傷賠償如果順利的話八個月左右能拿到錢,如果複雜一點的可能則需要兩年左右才能拿到賠償。

一、工傷保險報銷的範圍。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1)**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2)住院伙食補助費;

3)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4)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7)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9)勞動能力鑑定費。

二、工傷保險報銷比例。

1、工傷保險報銷比例是參保職工一旦認定為工傷,是百分之百全額支付的。市內的定點醫療機構都可以進行直接結算。

2、《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工傷賠償太少

4樓:孫醫籽

1、慧鋒企業給員工交的 工鏈培傷保險 太低,受傷後得到的賠償很少,如果用人單位未如實申報工傷保險,導致員工受到工傷保險損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差額的。 2、《 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前喚晌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 社會保險 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一條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工傷賠償一直拖延時間

5樓:創作者

工傷賠償一直拖延時間,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

申請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需在員工受傷之日起30日內向單位所在地區的勞動部門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但現實中往往很多單位不會如期申請,口頭上允諾你一定按相關規定補償給你,但實際上卻拖延時間,因此作為受傷的員工一定要把握期限,如果單位未在該期限內為你申請工傷認定,那麼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明確期限是受傷之日起1年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歷喊世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滲虧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肢肢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工傷賠償一直拖延時間

6樓:鄭萌

一、工傷賠償一直拖延時間怎麼辦。

1、工傷賠償一直拖延時間,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洞蠢備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明確下期限是受傷之日起1年內,務必把握期限。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納毀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檔山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二、不認定工傷單位還賠償嗎。

不認定工傷單位還要賠償。工傷是勞動者因工作受傷導致,可以享受相關工傷保險待遇,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傷期間的各項費用,包括工資,**費等。如果職工的傷害事故不能認定未工傷,單位還有可以承擔人身損害賠償責任。

工傷傷殘賠償,工傷 傷殘 賠償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 中支付 一 工傷的醫療費用和 費用 二 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 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 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 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

工傷賠償條例,工傷賠償條例

那個牙齒的問題你就不用突出了。護理費應該公司出的,有標準,按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 工傷保險條例 辦法來看,8級工傷的賠償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0個月本人工資 這筆錢如果參保的話不用公司出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0個月本人工資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12個月本人工資 還有你可以要求住院期和 期的伙食費...

工傷的賠償問題,工傷應該怎麼賠償???

你要先到勞動局去做工傷申報的 然後勞動局會安排你去做工傷鑑定,這一段時間要幾個月的等到鑑定結果出來後。勞動局會支付 一次性傷殘補助 9級的話,是9個月的本人工資 另外,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辭職的話 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假如是29歲的 一共二十多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 你現在...